国有企业的利润是怎么处理的?

2024-05-12 18:47

1. 国有企业的利润是怎么处理的?

所有公司制企业的利润,都归股东所有。
民企的利润是办民企的股东分配了。
而国企的股东,是由各级政府、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等构成。这些投资机构作为股东,也分配利润。但利润分配后的所得,可以缴入国库,也可以作为新的投资基金再资投入市场,以实现政府职能。比如,用来补其他国企的亏损等。

国有企业的利润是怎么处理的?

2. 国有企业利润不缴国家吗?

首先,他得缴税,不管国有不国有。有利润了正常25%的企业所得税是必须要交的。拓展资料一、国有企业就是出资人是国家的企业,对于税后利润转为分配利润的部分,国家就像普通股东一样享有分得的权利。当然实际情况是,就像多数私有企业,股东不会挣一毛钱就从公司里拿走一毛钱一样,国家也会把钱留在国有企业中,而不是从企业中抽走;二、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属于国家所有,是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国家必须把企业实现的大部分利润集中起来,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社会集体消费;企业也必须留用一部分,用于企业生产的发展、职工的集体福利和奖励。三、合理分配国营企业利润,对于保证国家整体需要,促进企业和职工从切身利益上关心自身的经营成果和劳动成果,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有着重要作用。四、利润分配原则总的要求是:要适应国家计划管理下国营企业的相对独立地位,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既把经济搞活,又加强宏观调节。具体要求是:1.合理确定企业利润分配中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收入分配的数量界限,对企业的原有利润和逐年新增长的利润,坚持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2.采用的分配形式,要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能有计划地调节企业利润,促进企业认真提高经济效益。3.促进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使职工的所得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自身的劳动成果联系起来,多劳多得。五、在1978年以前的很长时期内,采取统收统支的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企业实现的利润,一般全部上缴国家财政,只在有些年度实行了企业基金和利润留成办法,但留给企业使用的利润很少。从1979年起,逐步采取了各种利润分成办法,特别是1983年以后,实行了国营企业利改税,企业留利增加。六、在各个时期,企业留用利润的情况如下:1.1952~1957年,实行企业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利润分成制度。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分别从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奖励基金,用于职工奖金和集体福利事业。从1954年起,企业主管部门可在所属企业的超计划利润中留用40%,用于发展生产。2.1958~1961年实行利润留成办法。即根据国家规定的条件,企业可从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成,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职工集体福利和奖金。

3. 国企的利润要上交国家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交税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企的利润要上交国家吗

4. 为什么国企的利润不分给每个国人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是国家投资的企业,其利润归国家所有,由于企业发展,不可能分给每个国人。以往将国有企业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确误导了大家,让人以为国企属于全民所有的。

5. 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国家比例

正文:第一类是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特征的行业,收费比例为15%;第二类为钢铁、交通、电子、贸易、建筑等一般优势行业企业,税率为10%;第三类是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2011年和2012年新列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费率为5%;第四类是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粮食储备公司和中国棉花储备公司,免征国有资本收益。2012年以来,中国烟草总公司的税后利润占比提高到20%,堪称第五类。拓展资料:1、2013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三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交纳比例继续提高。 “十二五”期间,现有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将有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财政部金融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在税后可分配利润的30%至40%之间。 “国有资本上缴给国家的利润普遍高于这个水平。利润较好的英国企业上交的利润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2、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90%返还给国有企业,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财政决算,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实现营业收入970.68亿元,而同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1万亿元。新京报报道。而且,上缴利润的90%都返还给了国有企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玲曾说过:国有企业是全民企业。现在国有资本上缴利润的比例很低,上缴利润的90%返还给国有企业,是不合适的。同年,北京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6.4亿元,但“这些钱基本都还给了企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学兵表示,这么大的板块,国企只上缴了20亿元以上的利润,钱全部还给了国企,这说明国有企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3、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利润全额上缴后,企业如需资金,由政府补贴。1994年,中国停止上缴国有企业利润。据人民日报报道:1994年,国家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考虑到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由拨付改为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承担,加上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功能,作为分阶段实施,国家暂停征收企业利润。这一站是13年。直到2007年,国有企业才恢复扭亏为盈。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明确提出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国家比例

6. 国企利润上交国家吗?

法律分析:
并不是全部上缴。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7. 国企利润

1月27日,财政部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效益指标保持增长,国有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其中,全年国有企业利润总额45164.8亿元,同比增长30.1%,两年平均增长12.1%。“2021年我国国有经济运行平稳,支撑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第二年,国企在改革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利润实现较快增长,效益水平稳步提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统计显示,2021年1-12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755543.6亿元,同比增长18.5%,两年平均增长9.9%。其中中央企业417279.3亿元,同比增长17.7%,两年平均增长7.8%;地方国有企业338264.4亿元,同比增长19.5%,两年平均增长12.7%。在实现利润总额中,中央企业28610亿元,同比增长27%,两年平均增长12.4%;地方国有企业16554.7亿元,同比增长35.9%,两年平均增长11.5%。1-12月,国有企业应交税费53559.9亿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中央企业36234.1亿元,同比增长14%,地方国有企业17325.8亿元,同比增长22.6%。此外,2021年12月末,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63.7%,上升0.3个百分点,中央企业67%,上升0.5个百分点,地方国有企业61.8%,上升0.3个百分点。

国企利润

8. 国企的特别利润是指

您好,国企的特别利润是指专项税后利润。【摘要】
国企的特别利润是指【提问】
您好,国企的特别利润是指专项税后利润。【回答】
您好,国有企业的特别利润是专项税后利润,是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仅对特殊行业收取且收取的比例、额度没有国有资本收益那么固定。【回答】
拓展资料:
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股东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的投资收益,属于对股东的分配、是利润分配范畴,与税金迥异。

从性质上讲,只有中国XX总公司等归国资委、财政部等直接管理的企业交给财政部的才叫“国有资本收益”,其下属公司交给总公司的和更低层级公司之间的,只是按照国有资本收益的相关规定收取的投资收益,不是国有资本收益,因为总公司以下企业的资本是“国有法人资本”,相应的其上交的投资收益是国有法人资本收益。由于国有法人资本也属于广义的国有资本,因此在日常交流中把国有企业所属企业上交的投资收益都称作国有资本收益也无妨,但在对外报送的报表上,不能作为国有资本收益列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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