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特征有哪些?

2024-05-05 11:07

1. 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特征有哪些?

其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社会保障具有六个方面的特征: (1)保证性。社会保障的保证性通常由国家立法加以确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加以保证。 (2)强制性。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定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必须保证社会成员在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等风险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必须依法向社会成员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 (3)社会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应是全体社会成员。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及无业者,一旦遇到生存危机,原则上都应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4)互济性。社会保障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组织进行的。社会保障的统筹支付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救互助的原则。 (5)公平性。实砚公平分配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和机会是均等的。 (6)福利性。

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特征有哪些?

2. 社会保障的特征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实施范围普及化
    
    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该广泛,要普及到全体社会成员。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普遍地存在着生、老、病、死、伤、残以及失业的风险,需要社会给予保障;另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有责任使所有社会成员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是由社会保障权利平等的理论和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所决定的。
    
    基本保障社会化
    
    基本保障社会化,就是要将企业保险、单位保险改为社会保障,建立独立于企业和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保障社会化,即社会保障资金实行社会统筹,进行社会化管理,社会成员在遭遇到暂时或永久的风险、生存发生困难时,由社会提供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保障。这样,就可以摆脱企业保障形成的职工对单位的依赖和依附,以及企业对职工的终身保障责任,从而有利于现代企业和新型的劳动制度的形成。
    
    保障制度一体化
    
    社会成员都有享受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市场经济和劳动制度改革又要求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因而要建立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一体化,是指在全国或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对所有的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在资金的筹集比例和给付标准和办法上是统一的,不应由于所有制和身份的不同而有差别。一体化的基本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规定的,只保证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保障。
    
    多元化的
    
    保障主体
    
    要纠正过去那种只有政府是社会保障主体的倾向,确立多元化的保障行为主体。多元化的保障行为主体有:1�个人(包括家庭),是社会保障的基础。劳动者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首先应是个人自我保障。因为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个人获得的部分,不仅维持本人及家庭的生活,而且要为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及失业时的基本生活和医疗,积累必要的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及单位为本人缴费),以备使用。个人及家庭无力承受的,则由社会提供。2�单位是负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限责任主体。3�社会(包括社会团体和社区)是举办补充保险和提供服务保障的主体。4�政府是社会保障组织、规范、托底(当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时,给予托底保证)的主体。
    
    多渠道的筹资方式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资金除工伤、生育保险以外,其他的社会保险项目均由个人、用人单位及政府三方筹集。社会保障中的其他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则采取政府财政拨款,个人及团体、单位的捐助,义演、义卖、有奖福利彩票等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
    
    多层次的保障结构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建立多层次的结构,大体上可以有四个层次,即:法定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互助保险;个人储蓄保险。形成一个以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和主体、多种保险为补充、“四位一体”、多道防护线的强有力的保障体系。
    
    “一统二分”的管理体制
    
    社会保障必须实行统一集中领导,建立统一的决策和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社会保障事业,以防止多头领导、政出多门。但是,统一领导必须和适当的分工管理结合起来。在统一领导下,有些项目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同时还必须和分级管理结合起来。

3. 社会保障的特征

社会保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的特征

4. 社会保障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分析:特点有好几种: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5.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一、异地办医保卡原卡必须要销户吗
异地办医保卡原卡不需要销户。
需要办理转移衔接手续。在外地办的医保卡回到当地之后重新办理不需要进行销户的。原来在外地缴纳的社保不是注销,而是可以办理社保转移,转到原籍来,这样增加了社保缴纳年限,对今后退休领取养老金也有很大的帮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商业保险法律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通过以上分析,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6.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法律分析: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_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7. 社会保障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特征有哪些

8. 社会保障的特征

法律分析:(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