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2024-05-08 01:59

1. 天津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天津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如下:在天津,产前检查费是限额支付的,每到一个孕周的时期医保卡才会有相应的金额,最高支付1100元。开通时间:已婚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联网妊娠登记医院即立本建档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办理流程:1、怀孕后,先办理妊娠诊断证明,下一步到居委会做准生登记,再由街道计生办做好登记,最后到到社区医院建本。具体流程可点击查看:从怀孕到出生到底要办哪些手续?2、在社区医院立本的同时可以即时开通生育险。3、登记完了之后医院如果是联网的一般都是了产前检查费就可以划卡结算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天津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

2.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天津生育津贴日计发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 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1、生育婴儿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人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室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3.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拓展内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1.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2.多子女家庭育儿假天数可累计叠加:育儿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数累计叠加。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4.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拓展内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1.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2.多子女家庭育儿假天数可累计叠加:育儿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数累计叠加。

5. 2022年天津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天津生育津贴日计发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 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1、生育婴儿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人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分娩室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2022年天津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6. 2022年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天津市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津贴。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育手术常规〉的通知》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下药物埋植,自手术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6、人工流产、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息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休息30天,4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两项休假合并计算。上述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天津生育津贴规定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天津生育津贴规定

8. 天津市生育津贴规定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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