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会保险查询缴费基数

2024-05-07 23:19

1. 南京社会保险查询缴费基数

你好!你问的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过我估计是这样也不知对不对。你想问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每项保险要交多少钱,应该如何计算。目前南京最低缴费基数是1973元;五项保险: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工伤保险单位0.5-1.2%个人不交。另外再加大病保险10元个人交。用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就可以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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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保险查询缴费基数

2. 南京今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三、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3. 南京社保基数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1次,自2022年起,全省执行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通知原文:下限调整 | 上限调整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      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

南京社保基数

4.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1次,自2022年起,全省执行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通知原文:下限调整 | 上限调整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      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

5.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2772元2.社保缴费基数有下限,一般是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 工资性收入 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数并不固定。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6.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2470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由原21821元调整为22470元。11月将按新基数结算并对1月至10月的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 南京社保缴纳基数

南京社保缴纳基数具体如下: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869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3、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4、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南京社保缴纳基数

8.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2772元2.社保缴费基数有下限,一般是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