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2024-05-05 11:55

1. 撤销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一百一十条相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撤销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2. 收到处罚的人需要撤销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即 撤销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两点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3. 行政案件已经进行处罚后转成刑事案件之前的行政处罚需要撤销吗

【法律分析】需要撤销。首先撤销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后,转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走刑事案件的办案和诉讼程序。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无权擅自否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行政案件已经进行处罚后转成刑事案件之前的行政处罚需要撤销吗

4. 行政案件已经进行处罚后转成刑事案件之前的行政处罚需要撤销吗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可以并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摘要】
行政案件已经进行处罚后转成刑事案件之前的行政处罚需要撤销吗【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可以并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喝酒打架,现在行政案件会不会转刑事案件。录口供当事人拿着皮带,情节是不是就严重,调的监控也看得到。这算不算武器【提问】
不算武器的【回答】
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案情,看是否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回答】
录口供说的事实,有些没看到过不知道不清楚,监控里就是当时在场,公安录口供说说了假话,是不是就是他们说做伪证【提问】
警察说派出所现在行政案件,到时候把案件交给检察院,是不是已经性质变了?说等被打的验伤结果要怎么断定,如果严重是不是就会转刑事案件判刑【提问】
受害人会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回答】
还没定之前如果跟受害人协商,能不能就不被定为刑事案件,像这样如果订成刑事案件,会判多久
【提问】
这个需要根据案情判断,但是您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处理,争取达成和解,进而撤销案件【回答】
录口供,有些问题确实不清楚不知道的,办案人员说录假口供了,会不会套话,有些办案人员就是监控视频在场就要你承认那是事实。【提问】
您如果认为出现了刑讯逼供的情况,在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回答】
不过我认为您案件目前的焦点还在于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回答】
那到底现在该怎么做,如果赔偿了,受害人写了谅解书是不是就按行政拘留5到10天,是不是就不会在变刑事案件了。不管受害人伤情鉴定如何
【提问】

5. 派出所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能撤销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派出所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能撤销吗?

6. 派出所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能撤销吗?

如果程序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可以申请撤销。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遵照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执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被处罚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因为行政机关违法给与行政处罚而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7. 行政处罚案件因某些原因撤案后行政机关能否就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再次立案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如果是撤案的,只要没有处罚,行政机关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可以再立案对违法行为人处罚。
但是,如果以前已经处罚过,就不能再立案处罚了。
一事不能二罚。
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因某些原因撤案后行政机关能否就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再次立案处罚?

8. 公安机关当场处罚转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上的法律适用程序分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一节)与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二节)两种,另外还有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五条对简易程序做了专门的规定,但是法条并未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做出明确的定义。只是对简易程序进行特征性描述以指导执法队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从该法条的描述上我们可以给出其学理上的解释:简易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罚程序。换言之,简易程序的适用对象是行政法律关系人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无争议的案件,行政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对相对人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从法条上看,行政处罚法也没对一般程序做明确的直接定义,而是使用了反向定义。一般程序(或称为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通常应当适用的程序。因此,适用一般程序是行政处罚法律程序适用的常态。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