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2024-05-17 12:57

1.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2.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问题

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做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问题·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问题·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2年1月1日的时候取得,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0000
                                                                             ——利息调整  540
                                               贷:银行存款等   60540
2012年6月30日,计息时,借:应收利息  900(60000*3%/2)
                                                贷:投资收益  811.24(60540*1.3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8.76
所以,2012年7月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60000+540-88.76=60451.24(收到利息不影响摊余成本,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利息  900)

5. 持有至到期投资

ACE
选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不调整其账面价值;选项D,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不会引起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

持有至到期投资

6.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问题

2012年底:投资收益为200*10%=20万,摊余成本为200*(1+10%)-11.8=208.2万
2013年底:投资收益为208.2*10%=20.82万,摊余成本为208.2*(1+10%)-11.8=217.22万
2014年底:投资收益为217.22*10%=21.722万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2012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25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00000
2012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18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00
借:银行存款   118000
  贷:应收利息   118000
2013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18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0200
  贷:投资收益                            208200
借:银行存款   118000
  贷:应收利息   118000
2014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18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9220
  贷:投资收益                            217220
借:银行存款   118000
  贷:应收利息   118000

7.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成本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2500000元,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为贷方余额119438元
根据上面这句话可以算出持有至到期的账面余额=2500000-119438=2380562

投资收益 19438是倒挤出来的
就是收到的价款减去持有至到期的账面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

8.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一)
1.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000
         应收利息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12 000
2. 每年1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12 000
         贷:应收利息              12 000
3. 每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2 000
     贷:投资收益                 12 000
(二)
借:银行存款             170 000
      投资收益                8 5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60 000
                                ——应计利息    16 000
                                ——利息调整      2 500
(三)应计提减值=400000-395000-10000=-5000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