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2024-05-16 04:11

1.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定期存单质押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范本1    致: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我公司 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出质人:(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鉴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号码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 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仟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2. 定期存单质押书

致:_____银行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年___月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出质人:(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鉴字:_____ 
    地  址: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3. 定期存单什么情况下做不了存单质押

您好,亲,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满足质押申请条件导致的。存单质押有以下两种:一、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二、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摘要】
定期存单什么情况下做不了存单质押【提问】
您好,亲,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满足质押申请条件导致的。存单质押有以下两种:一、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二、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回答】
所谓的不满足质押条件是什么意思【提问】
亲,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回答】

定期存单什么情况下做不了存单质押

4.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

银行应该配合存单质押。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法律依据:《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5. 存单质押的存单质押的方式

存单质押的方式有二: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 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 224 条。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存单质押的存单质押的方式

6. 定期存单质押材料是什么

存单质押所需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认可的本人sfz件和银行规定的质押物到经办储蓄所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留下质押物,出具质押物收据,办理质押物止付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要看申请人的sfz件、名章、“借款申请书”是否真实有效,质押物是否已被冻结。【摘要】
定期存单质押材料是什么【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定期存单质押材料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回答】
存单质押所需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认可的本人sfz件和银行规定的质押物到经办储蓄所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留下质押物,出具质押物收据,办理质押物止付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要看申请人的sfz件、名章、“借款申请书”是否真实有效,质押物是否已被冻结。【回答】

7. 存单质押(存单)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存单质押,存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存单是银行凭以办理储蓄业务的...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存单质押,存单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存单是银行凭以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信用凭证。
  2、一般用于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储蓄。
  3、银行签发存单和存折后,对储户的存款负有经济责任。
  4、存单权利人享有存单权利以占有存单为必要,为了证明其占有的事实以行使存单权利,必须提示存单,如存款人向银行请求付款,存款人必须填写取款凭条连同存单交给银行业务员。
  5、存单(折)是用来证明银行必须无条件支付给客户一定金额的合同凭证。
  6、存单自身也可分类,按照对权利人的记载方式可将存单分为记名和无记名两种。

存单质押(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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