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募股是什么意思

2024-05-04 17:51

1. 首次公开募股是什么意思

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筹集资本和发行股票。它的相对概念是私募,即定向增发股票,是指向特定的人发行股票,募集资本。事实上,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公开募股发起设立的。对于公开发行设立的公司,设立公司的流程需要公开发行,并发布招股说明书。认股人参加创立大会并投票后,公司成立,认股人成为股东。展开数据1.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或注册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券商或做市商出售的。一般来说,一旦完成IPO,公司就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申请上市。申请IPO前,应先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审核流程分为受理、上会、质询、反馈会、预披露、初审会、发行会、卷封、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环节。,而且不同的部门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将通过会议集体讨论提出,避免个人决定。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后已经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为10%以上;公司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2.垃圾股对应的是绩优股,一般指评级为非投资级(BB以下)的股票。此外,一些新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或一些财务杠杆过大的公司可能被评为BB级以下。一些上市公司之所以上市,是为了在证券市场“圈钱”,而不是给股东提供回报。上市后,它们既没有实现企业改制,也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没有利用市场划拨的资金有效发展壮大自己的实力。企业还在沿着“老路”走,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业绩在下滑。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多,垃圾股的数量也在增加。

首次公开募股是什么意思

2. 公开发行股票与首次公开募股的关系?

从你的问题可以看出,你的很多理解都是错误的!建议你买一本公司法教材,通读几遍,基本上可以解决你的疑惑!公司内容繁多,不是几句话能说的清楚明白!

给你点拨一点: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存在,公司正式成立前,都是由发起人处理公司设立事务,募集也是如此。

3. 首次公开募股和上市的区别

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是公司的不同阶段,首次公开发行是公司的第一个阶段,上市是公司的第二个阶段。首次公开发行是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开发行股票是生产货物是工厂,因此也被称之为一级市场。首次公开上市是由交易所审核的。上市是交易货物是市场,公司在上市之后的交易,被称之为二级市场。拓展资料: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1]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直接到非中国大陆的证券交易所(比如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以第一级主板、中小板,第二级创业板,第三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第四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构架的多层次资本交易市场。在各地方政府的发文中也清晰可见“完善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立市场优选机制,推动创业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通知。因此,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首次公开募股和上市的区别

4. 公开募股什么意思

公开募股指的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募集资本,发行股份,其相对的概念是私募,也就是定向增发股份,指的是向特定的人发行股份,募集资本。 事实上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有募集设立,对于募集设立的公司来说,其设立过程就要进行公开募股,发布招股说明书,认股人参与设立大会表决通过之后设立公司,认股人成为股东。拓展资料1、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此外,首次公开募股的发行要求主要包括: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2、垃圾股与绩优股相对应,一般是指评级为非投资级的股票(BB以下)。此外,一些新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或是一些财务杠杆太大的公司股票都有可能被评级为BB级以下。有些上市公司之所以上市就是为了在证券市场“圈钱”而非给股东提供回报,上市后既没实现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没有利用从市场配置回来的资金进行有效的发展及壮大实力。企业还是沿着“老路”走下去,经受不住市场经济考验,业绩滑落下去。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多,迈入垃圾股的数量也成增大的趋势。

5. 首次公开募股的基本要求

1.发行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经济的原则,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安全。2.主要承销商协助发行人选择发行方式,起草发行方案(含发行费用预算表)。3.股票发行前,主承销商应负责在制定报刊上刊登发行公告。发行公告须载明发行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4.在发售期内,承销商应在所有发售网点张贴或以其他形式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成效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时,主承销商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5.股票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立即公布发行结果,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中国证监会,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情况总结报告、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报至中国证监会,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6.承销期满后,尚未售出的证券按照成效协议约定的包销或代销方式分别处理。7.如果承销商在承销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消股票承销资格。

首次公开募股的基本要求

6. 首次公开募股的审核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审核环节
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一、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有什么不同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1、发行主体不同公司债券目前仅能由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募集资金用途不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方面;而公司债券却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3、监管机构不同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中国证监会审核发债券公司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而发行公司债则由国家发改委审批。4、对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公司债的发行人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较为严格。

7. 首次公开募股的简要流程

IPO步骤摘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市辅导→发行申报与审核→发行、挂牌一、改制与设立(一)改制、设立方式:三种1、新设设立:5个以上发起人;2、改制设立:原资产评估后作为原投资者的出资;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二)改制与设立程序:1、新设:发起人制定设立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获省级政府批准;发起人认购、缴款;验资;创立大会;申请登记。2、改制设立:拟订方案;资产评估;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土地处置方案,获批;政府批准;发起人认购、缴款;财产转移;验资;创立大会;申请登记。3、有限变更: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批;聘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 原股东做股份公司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验资;拟公司章程;创立大会;变更登记。二、上市辅导(IPO前,应至少辅导一年)(一)辅导程序:聘请保荐机构;签署辅导协议,证监局备案;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至少1次书面考试;向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证监局验收,出具监管报告;准备发行股票事宜,在辅导期满6个月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股事宜在报纸公告。(二)辅导内容:督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5%以上(含5%)股东或法人代表进行全面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督促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规定;督促独立经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督促建立完善内部决策控制制度;督促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明确业务目标、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规划;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值,协助开展首次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三、发行申报与审核(一)是否达到发行条件:1、前一次新股已募足,间隔一年以上;2、设立股份公司已满3年,国有改制、有限变更的可不受限;3、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5、预期利润率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6、发行前股本不少于拟发行股本的35%,且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为15%以上;7、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8、发行前一年末,无形资产(不含土地)占资产总额不得超过20%,发行后净资产占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9、与控股股东(或实质控制人)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10、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在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交易额,占公司主营收入或外购原材料比例不超过30%;11、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公司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交易额均不超过30%;12、具有开展生产经营必备的资产,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法以来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产生的收入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0%;13、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没有在控股股东(或实质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处领薪;14、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最近一期审计合并表);15、董事会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高级或CPA);16、所募资产有明确用途,投资项目经慎重论证,筹资额不得超过上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两倍。(二)为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制作做好准备工作:聘请有证券资格的律师和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行方案;对募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需环保出具证明的,申请测试,获得证明文件;整理公司近三年的所得税申报表并向税务申请出具近三年是否存在违反税收法规的证明。(三)制作发行文件:招股说明书及摘要;近三年审计报告;发行方案和发行公告;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行股票的函;保荐机构关于申请发行、核查意见;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报告;企业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资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立项的);募资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其他相关文件。(四)股票发行审核:1、受理申请文件。申报文件要齐全和形式合规,审计资料最后审计日在三个月内;2、初审。发行部静默审核申报材料;3、发审委审核。7名委员,记名方式,同意票要达到5票方为通过;4、核准发行。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四、发行与挂牌上市(一)发行:1、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2、通过互联网发行路演(也可现场推介);3、投资者申购;4、深交所进行配号;5、公布配号;6、主承销商摇号抽签;7、公布中签结果;8、收取新股认购款;9、清算交割,划入主承销商指定帐户;10、承销商将募资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11、验资。(二)上市:拟订代码、简称,申请报深交所核定;向深交所上市申请;审查批准,发出上市通知书;与深交所签订上市协议书;披露上市公告书,在挂牌前三个工作日内公告;挂牌交易,一般在股票发行后七个交易日内挂牌。

首次公开募股的简要流程

8. 首次公开募股(IPO)是干嘛的?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次公开募股(IPO)   
 
  一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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