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啊

2024-05-01 22:53

1.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啊

上班的职工在职期间是不能提取养老金的,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前逝世,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全部返还给亲人的。另外,变更国籍,也可以返还个人账户部分金额。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啊

2. 养老保险转到异地,该怎么转

转出重庆市 
一、养老保险   
1.办理对象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参保人员,可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出到异地: 
  ①转入外省市参保单位的; 
  ②具有外省市户口,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③户口迁移到我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在本市就业的。 
  2.办理程序 
  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转出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接收函等材料,到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出手续,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资金。 
  因户口变动而转出的人员,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接收函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出手续,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资金。 
二、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三、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转出统筹区,需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应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相关转移调动证明材料报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并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科作转出统筹外下帐处理,再由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将其个人账户转移金额划转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应帐户。 
  在办理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时,参保人须提供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个人帐户资金的接收函,包括:机构名称、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章。 
  最后参保人再持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重庆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个人账户结算转移清单》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不实行跨省转移。

3.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一、养老保险异地转出
  (一)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填写,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
  (四)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几点注意事项:
  1、2008年7月前离职的员工及个人缴费人员,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社保登记部办理。
  2、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以户口簿地址为准。粘贴户口簿首页及本人登记卡的复印件
  3、《缴费凭证》不作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证,具体经办流程另行通知。
  二、养老保险异地转入
  (一)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开具《缴费凭证》;
  (二)由开发区接收单位在社保网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依据对方社保提供的《缴费凭证》填写相关信息;
  (三)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缴费凭证》、职工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开发区录用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以前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
  (四)分中心依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通知相关人员。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4. 异地转养老保险

能,过了十年都能转移!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5. 异地养老保险如何转

迁移方法如下:
1、你可以在离开现参保地时,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原社保卡)
2、然后带迁移清单带回到新工作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可以在你办理退休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前往原社保局迁移社保金)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异地养老保险如何转

6.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1.关系转出: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到外县(市、区)的,由县农保中心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移到迁入地农保中心,由迁入地的县农保中心为其办理续保手续;迁入地未开展新农保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2.关系转入:户籍从外县(市、区)迁入本县的,应先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参保人应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参保人向转入地村委会提出参保或续保及转移申请,填写《参保表》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一式二份。由村协理员初审后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材料审核。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审查、复核,为参保人建立续保和转移信息。3.商转。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或向转出地的县农保中心寄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4.转入反馈。县农保中心根据转出县寄达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资金,为其续记个人账户,并通知参保人。

7.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8. 外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帐户全部,统筹基金转移12%。
如需转移,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i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