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利润,会计科目的区别是什麼???

2024-05-04 16:56

1. 请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利润,会计科目的区别是什麼???

应收股利,主要是指您的企业购买了别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股票分配现金股利,您就应确认应收股利。
应收利润是因为对方不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您持有的是股份,而不是股票。此时就确认应收利润。
应收利息,主要指您的企业购买了别家的债券。因债权形成的应收利息,就构成了您的应收利息。

请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利润,会计科目的区别是什麼???

2. 请问,各位会计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区别?什么时候用应收股利,什么时候用应收利息?谢谢!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的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二)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3.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区别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从其定义上就能看出区别:
  应收股利定义是:
  1、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2、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应收利息定义是:
  1、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
  2、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区别

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
  (2)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3)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 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2.(1)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2)应收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的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二)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5.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
(2)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3)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 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2.(1)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2)应收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的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二)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

6.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属于其他应收款吗?

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主要是罚款、滞纳金、员工欠款、保证金等。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7.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现金股利:如果是上市公司,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借方记应收利息的增加,贷记收到的利息(应收的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到的利息。确认应收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区别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从其定义上就能看出区别:
应收股利定义是:
1、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2、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应收利息定义是:
1、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
2、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