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的章程是公开的吗

2024-05-10 07:22

1. 上市企业的章程是公开的吗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章程不用向社会公开,是为公司的管理制定的,要向公司内部人员公开,有的还要张榜上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市企业的章程是公开的吗

2.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如何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大学中甚至连一个学生会部门在存在时都设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更何况是一个大型企业呢,在企业的成立是一定需要一个规范化的行为准则并且还需要自身设计的公司章程为日后的活动开展保驾护航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如何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一般而言,公司的名称、坐落地点、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等内容是公司章程必须要记载的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有,发起人所得的特别利益、设立费用、有关出资情况等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特殊要求、公司采购和销售制度、公积金提取等条款。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会不会暗示存在重大缺陷的可能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修改章程主要的目的是符合上市标准。无法判断一定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是公司做的很难发现问题。不会有哪个公司随便暴露缺陷。有条件要去公司参观了解,找内部人士沟通。公司章程指的是什么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类型的分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用劳动为基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的开创者一定要理清思路与企业运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企业的未来应该发展的方向。并且为了方便企业管理,企业所需的相应规章也是必须要一样不少,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3.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
2、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
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法定代表人等;
4、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等。
一、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两个主要流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两个流程当中,都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股东会职权有什么
股东会职权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赔偿计划;
5、决定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7、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法定代表人行为可不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9、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4.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2、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法定代表人等;4、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等。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 上市公司章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2、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法定代表人等;4、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章程是什么?

6. 上市公司章程中要有什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或金额等。
3、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一、新股东可以分红吗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派利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才有权分得股利。所以说,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之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利。
二、股票投资分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上市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

上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章程是由总经理拟定,董事会制定。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由如此。《章程指引》规定的是上市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章程中增加《章程指引》包含内容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做文字和顺序的调整或变动。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增加或修改《章程指引》规定的必备内容的,应当在董事会公告章程修改议案时进行特别提示。
一、上市公司的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二、上市公司章程的作用
1、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2、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鉴于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这不仅是公司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上市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

8. 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是什么意思

修改章程主要的目的是符合上市标准,增加公司实力,特别是引入新的投资人时增资需要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
一、公司强制解散如何认定损失
公司的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难,无论对公司还是对股东的利益都构成一定的损害。但作为申请公司解散的股东仍然需要举证证明公司继续存续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既然是重大损失,必然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
1、股东权利无法行使;
2、分红大量减少;
3、股权价值大幅贬低;
4、公司财产被少数股东控制并滥用,财务状况不明,严重危及公司存续;
5、公司业务显著停顿,公司面临破产边缘;
6、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遭受巨额违约金的索赔;
7、公司少数股东利用公司从事不当业务,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谁可以提议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出现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可以提议公司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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