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创业优惠政策。

2024-05-08 02:02

1. 深圳大学创业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工商部门对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免费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2、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对持《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深圳大学创业优惠政策。

2. 深圳2016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具体政策

2020年《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创办初创企业,可申请场租补贴、初创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项创业扶持补贴。【法律依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一、补贴对象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三)登记失业人员;(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五)随军家属;(六)残疾人。二、补贴项目(一)创业场租补贴(二)初创企业补贴(三)社会保险补贴(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五)优秀创业项目自助

3. 深圳大学生创业怎样获得优惠

  深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仍在摸索中
  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想办法提高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银行相关业务尚未完全展开

  稿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针对深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目前仍在摸索中,尚未有明确条款。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万文俊告诉记者,学校很重视创业教育的开展,正准备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学生创业。其中就包括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选修课程、成立大学生创业园等。据了解,该校将出版相关教材,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对学生进行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全员普及教育。有意创业的学生可以借此了解有关创业方面的知识,还可获得相关创业指导和服务。

  据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创业氛围近几年十分浓厚,学校已经连续4年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共有200多个创业团队提交了创业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学院每年均有部分学生参加创业实践,开设了自己的公司。记者了解到,汽车专业2003届的学生文雪斐已经开设了汽车技术和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员工达120多人。

  尽管如此,万老师也坦言目前存在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校内创业指导还不够,创业条件和支持力度还不大等方面。他表示,学校计划设立创业基金。此外,他建议市相关部门如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银行等部门为深圳本地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小额贷款)等。

  事实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部姜部长已表示,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想方设法出台相应措施帮助我市大学生创业,其中的主要措施就有提高创业贷款额度。“目前我市对大学生提供的创业贷款最高是3万元,最近国家提出给大学生创业贷款为5万元,我们正积极研究,力争把对深圳大学生创业的贷款额大幅提升至10万元,解决大学生创业普遍缺少资金的问题。”

  不过记者从部分银行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业务尚未完全开展。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暂未接到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案例,“只有针对个人创业贷款的业务”。而招商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银行也没有办理此项业务。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大学生贷款风险比较高,银行对这块业务考虑比较慎重。

  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大多也并没有想到从银行渠道筹借创业资金。据了解,因为考虑到创业风险比较高,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般也不会选择大项目,而只是做小本赢利的生意,创业启动资金仅需几万元。

深圳大学生创业怎样获得优惠

4.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18最新规定?

2020年《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创办初创企业,可申请场租补贴、初创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项创业扶持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二、补贴项目
(一)创业场租补贴
(二)初创企业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五)优秀创业项目自助

5.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对于在深圳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一共有四项补贴可以直接申请:      一、初创补贴      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深圳创业的,都可以直接领取到初创补贴,补贴金额每人一次性1万(龙岗区1.5万),如果是合伙创业的,可以叠加申请,人数不超过10人,金额一次性不超过15万!      二、场租补贴      正常创业并且在深圳租赁商用场地或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场所的,可以补贴每个月500-234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持续补贴3年,金额不超过7万!      三、社保补贴      对于正常缴纳社保的创业者,会补贴给每位创业者每月650元左右的社保补贴,持续补贴3年,如果是合伙经营的可以叠加申报不超过10人,金额不超过23.4万!      四、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者招纳劳动年龄内的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和签劳动合同,每位员工可以补贴3000,补贴人数不超10人(宝安区15人),金额不超过5万!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6.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深圳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3.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印件);4.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6.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7.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深圳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3.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印件);4.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6.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8. 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深圳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3.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印件);4.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6.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