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会倒闭吗?

2024-05-07 05:38

1. 国企会倒闭吗?

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企会倒闭吗?

2. 国企会倒闭吗?

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 国企会倒闭吗

【法律分析】:国家有很多的公司都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如果想申请破产的话,一般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申请的破产。通常情况下,国企是可以进行破产的,如果国企已经资不抵债了,一直在亏钱的话,这个时候最好申请破产,一般是国有企业产权主管部门对其申请破产。
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企会倒闭吗

4. 国企会倒闭吗?

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 国企也会倒闭吗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国企也会倒闭吗

6. 国企也会倒闭吗?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倒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7. 国企会倒闭吗

问题一:为什么国企会倒闭?  国有企业的倒闭和先入困境的现象,主要有这么几种原 
  因。   一 费税收取的不公平   在税收上,这些年国家一直是寅吃卯粮。按照规定的各种税赋,一个 
  企业在正常情况下是举步艰难的。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就在企业间流 
  行一句话:要发家致富的要点――偷税漏税。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不是某一个人的,通常情况下多数企业领导不会 
  因为偷税漏税的问题而影响自己的前程。而作为私有企业,则是偷一分钱 
  ,自己就多得一分钱。在通常情况下,税务部门的那个脸是非常难看的, 
  但是只要用钱去铺路子,他们在他们所知道的范围内和工作范围内,是会 
  给那些给他们好处的人打开方便之门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二十年来税务人 
  员是怎样潇洒的,他们日常的开销中有多少不是生活在一个严重灰色的里 
  面。   而国有企业,一是利益上不想看那些人的脸,二是也不想因为企业的 
  利益过多的去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在各种税赋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是按 
  照规定缴税的。上交不起的时候,最多是一个拖欠的问题,而不是偷漏税 
  的问题。  二 社会负担严重   在国有企业里,职工的各种工资及保障所付出的,企业在力所能及的 
  范围内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劳动时间和强度也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 
  定执行的。可是在私营企业里,有这种按照国家行为做事的吗? 三 社会运行过程极端不公平   同样一个产品,在市场运作中,私有企业可以通过一切卑鄙的手段在 
  市场任何环节中进行使用。而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大中型企业,在这个 
  方面由于政策上的规定使得他们在市场运作中是难以做到的。还有就是企 
  业的产品风险问题,私营企业可以随时改换牌匾,随时丢掉在社会上的不 
  好形象。比方说伪劣产品,难道不是大大小小的私营企业在原始积累中的 
  行为吗?你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个产品,他马上仿照并且最大限度 
  压缩不应该压缩的产品成本,结果是李鬼打败了李逵。 四 国家权利后面的幕后行为   这些年,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们再鼓噪着喝贩卖着他们利益翻版后的 
  谎言,另外那些勾结到一切的各种权贵通过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在侵蚀着 
  公共的财产。   一个好好的企业,可以通过行政的手段逼迫其破产,也可通过资金的 
  转移使得企业破产,还可以通过改头换面的形式把其转移成私有的财产, 
  总之各种方式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是广大的职工不想把企业搞好,也不是他们不想把企业搞活,而是 
  有的人希望他们存在。  五 企业内的蛀虫   国有企业中有蛀虫,但是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蛀虫可以产生的呢?恰 
  恰就是这些年某些 *** 的行为和大环境使得蛀虫们能够有产生和成长的条 
  件。   共和国前二十七年,不能说国企中没有蛀虫,但是他们成不了气候, 
  而且是发现一个就消灭一个。而现在这一二十年,共和国的蛀虫已经泛滥 
  成了蝗灾,这难道不是事丹吗?没有一定的气候条件,一个个的独立蝗虫 
  ,能形成铺天盖地的蝗灾吗? 欢迎在线交流,谢谢采纳! 
  
   问题二: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  一、 企业职工的分类 
  1、 已离退休的职工。 
  统计这部分职工的人数、年龄,为测算和提取余医疗费打下基础。 
  2、 在册职工。 
  (1) 统计提前退休(职)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为以后测算和提取养老保险费、余命医疗费打下基础。提前退休(职)人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繁工种(包括有毒有害工种)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在特繁岗位工龄达到规定退休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8年,从事特别繁重和高空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9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符合病退(职)的职工。 
  (2) 剔除以上职工后的剩余人员,以1986年10月1日为界线划分为两类。一类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包括1986年10月1日后至1995年1月1日以前国家安排的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1987年底前入校的技校生。二类是1986年10月1日以后招收的合同制职工。包括1988年及其以后入学的技校生和199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要分别核实统计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均按虚年度计算)。 
  二、破产安置对象 
  破产安置的对象是指破产立案之日该企业的正式在册职工(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结存的下岗职工)。在破产立案前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和进“中心”已“双解”的人员,不属于在册职工,不再安置。 
  三、职工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 
  1、 固定职工的安置。 
  。。。反正你也不是。。。 
  2、 合同制职工的安置。 
  在破产立案时合同未到期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部发[1994]481号文《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职工本人破产当年月实际发放平均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职工依法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合同制职工生活费补助费测算方法如下: 
  补偿总费用=∑(职工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 
  
   问题三:为什么国企不会倒闭  国企也有倒闭的吧,只不过由于国企的特殊性质,比如铁老大、中石油中石化等,在经营效益不好的时候国家会进行调整,比如重组,希望通过优化结构等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经营状况。 
  
   问题四:到底有多少家国有企业倒闭了  全国今年上半年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超过2000万工人被解聘。 融资难、成本攀升,人民币升值,导致中小企业陷入困境 
  
   问题五:国企都倒闭了!民企还能生存多久?.............. 100分 这倒不一定,民企的生命了强的都的是,所以 *** 开始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是国企的宿命,所以才要改革!以后国企被民企兼并重组的现象会很多,为什么不能蛇吞象呢! 
  
   问题六:国企会倒闭吗  会的,不过不是完全倒闭,而是转成私企,混合企业或者其他形式。 
  
   问题七:国企发行的债卷,购买后,比如国企倒闭了会怎样?本金还能回来吗?  你这个问题问的挺好的,我们就举个现成的例子 
  去年9月份,国内首例国企债务违约申请破产案例的主角: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就演过这么一幕。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天威集团及上述三家子公司已具备破产重整的条件,经上级批准,拟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发行的二十五亿债券兑付就成了大问题 
  如果走了破产法,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公司的剩余财产清算后,规定是要按顺序进行补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来进行的,如果公司的清算财产足够,能支付各种费用。那购买债券的本金和利息都有望收回,要是清算的财产不足全额偿还债权的,就按各自比例来进行偿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 
  第二:如果与其他企业进行重组之后,接手的企业有可能按洽谈的内容来进行债权补偿,至于比例如何规定就按之前的协商进行 
  不管是那一种方法,都需要一个蛮长时间的过程,一般情况来说最坏的情况也会得到一部分的本金补偿...至于补偿比例多少就不好说了 
  
   问题八:国企经营不善,倒闭了,在职的员工怎么办?  国企经营不善,倒闭 
  了,在职的员工按规 
  定是要给安置费的。 
  
   问题九:为什么国企会倒闭?  国有企业的倒闭和先入困境的现象,主要有这么几种原 
  因。   一 费税收取的不公平   在税收上,这些年国家一直是寅吃卯粮。按照规定的各种税赋,一个 
  企业在正常情况下是举步艰难的。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就在企业间流 
  行一句话:要发家致富的要点――偷税漏税。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不是某一个人的,通常情况下多数企业领导不会 
  因为偷税漏税的问题而影响自己的前程。而作为私有企业,则是偷一分钱 
  ,自己就多得一分钱。在通常情况下,税务部门的那个脸是非常难看的, 
  但是只要用钱去铺路子,他们在他们所知道的范围内和工作范围内,是会 
  给那些给他们好处的人打开方便之门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二十年来税务人 
  员是怎样潇洒的,他们日常的开销中有多少不是生活在一个严重灰色的里 
  面。   而国有企业,一是利益上不想看那些人的脸,二是也不想因为企业的 
  利益过多的去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在各种税赋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是按 
  照规定缴税的。上交不起的时候,最多是一个拖欠的问题,而不是偷漏税 
  的问题。  二 社会负担严重   在国有企业里,职工的各种工资及保障所付出的,企业在力所能及的 
  范围内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劳动时间和强度也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 
  定执行的。可是在私营企业里,有这种按照国家行为做事的吗? 三 社会运行过程极端不公平   同样一个产品,在市场运作中,私有企业可以通过一切卑鄙的手段在 
  市场任何环节中进行使用。而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大中型企业,在这个 
  方面由于政策上的规定使得他们在市场运作中是难以做到的。还有就是企 
  业的产品风险问题,私营企业可以随时改换牌匾,随时丢掉在社会上的不 
  好形象。比方说伪劣产品,难道不是大大小小的私营企业在原始积累中的 
  行为吗?你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个产品,他马上仿照并且最大限度 
  压缩不应该压缩的产品成本,结果是李鬼打败了李逵。 四 国家权利后面的幕后行为   这些年,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们再鼓噪着喝贩卖着他们利益翻版后的 
  谎言,另外那些勾结到一切的各种权贵通过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在侵蚀着 
  公共的财产。   一个好好的企业,可以通过行政的手段逼迫其破产,也可通过资金的 
  转移使得企业破产,还可以通过改头换面的形式把其转移成私有的财产, 
  总之各种方式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是广大的职工不想把企业搞好,也不是他们不想把企业搞活,而是 
  有的人希望他们存在。  五 企业内的蛀虫   国有企业中有蛀虫,但是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蛀虫可以产生的呢?恰 
  恰就是这些年某些 *** 的行为和大环境使得蛀虫们能够有产生和成长的条 
  件。   共和国前二十七年,不能说国企中没有蛀虫,但是他们成不了气候, 
  而且是发现一个就消灭一个。而现在这一二十年,共和国的蛀虫已经泛滥 
  成了蝗灾,这难道不是事丹吗?没有一定的气候条件,一个个的独立蝗虫 
  ,能形成铺天盖地的蝗灾吗? 欢迎在线交流,谢谢采纳! 
  
   问题十: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  一、 企业职工的分类 
  1、 已离退休的职工。 
  统计这部分职工的人数、年龄,为测算和提取余医疗费打下基础。 
  2、 在册职工。 
  (1) 统计提前退休(职)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为以后测算和提取养老保险费、余命医疗费打下基础。提前退休(职)人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繁工种(包括有毒有害工种)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在特繁岗位工龄达到规定退休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8年,从事特别繁重和高空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9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符合病退(职)的职工。 
  (2) 剔除以上职工后的剩余人员,以1986年10月1日为界线划分为两类。一类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包括1986年10月1日后至1995年1月1日以前国家安排的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1987年底前入校的技校生。二类是1986年10月1日以后招收的合同制职工。包括1988年及其以后入学的技校生和199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要分别核实统计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均按虚年度计算)。 
  二、破产安置对象 
  破产安置的对象是指破产立案之日该企业的正式在册职工(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结存的下岗职工)。在破产立案前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和进“中心”已“双解”的人员,不属于在册职工,不再安置。 
  三、职工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 
  1、 固定职工的安置。 
  。。。反正你也不是。。。 
  2、 合同制职工的安置。 
  在破产立案时合同未到期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部发[1994]481号文《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职工本人破产当年月实际发放平均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职工依法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合同制职工生活费补助费测算方法如下: 
  补偿总费用=∑(职工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

国企会倒闭吗

8. 国企会倒闭吗

【法律分析】: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国有控股企业仍然是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范围之内,虽然说这类企业破产的可能性非常的低,但是出现了一些资不抵债情况还是可以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