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投资公司,收取个人资金进行期货买卖取得的收益,不享受这一个优惠政策. 1 财税【2008】1号的第二条第三点规定享受这一个优惠政策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而不是投资公司; 2 财税【2008】1号的第二条第三点规定,可以免税的项目是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而不是收取个人资金进行期货买卖取得的收益 3主体和项目都不符合,不能享受这一个优惠政策.
1 财税【2008】1号的第二条第三点规定享受这一个优惠政策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而不是投资公司; 2 财税【2008】1号的第二条第三点规定,可以免税的项目是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而不是收取个人资金进行期货买卖取得的收益 3主体和项目都不符合,不能享受这一个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