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2024-05-18 09:21

1.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没有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
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

扩展资料:
国务院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而制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制定背景
2008年3月,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十章 68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 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2. 事业单位试用期还入编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还入编,但是没有定级,劳动者试用期转正后可以定级。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3. 事业单位试用期是否就是入编人员

事业单位的试用期工作人员属于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严格意义上试用期还存在不确定性(存在着有可能因为试用考核不合格被辞退),但试用期已经存在了人事关系,至少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比照对待)计入了劳动合同期。试用期也可以称为准在编人员或准合同关系。

不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都可以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是可以予以解聘的,事业单位同样如此,但是在试用期内应当属于在编人员,至少还没有法律或行政规定明确了试用期属于非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试用期是否就是入编人员

4.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为多长?

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5.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区别有哪些?

(一)内容不同
1、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组成。
2、事业单位适用期员工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计时加班工资。
(二)构成部分
1、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结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事业单位的适用员工的工资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三)比例不同
1、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是扣除养老金应交部分后发放100℅的工资。
2、事业单位的适用员工的工资是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试用期就是属于还没有成为正式员工,一般待遇肯定要比正式员工待遇有区别,但只要不低于正工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么此试用期工资的给予就算是合法的,但前提也要看单位的实际情况,这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同意那么就可以成立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式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区别有哪些?

6.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过了,转正没有合同

你好,试用期过后没签合同一样算转正,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 事业单位试用期?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能超过一年。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12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二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试用期
南京高淳区人民政府-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通知

事业单位试用期?

8. 聘用制: 如果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手续,是事业编制还是合同工?合同工的话怎样才能转正为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目前都实行的是聘用制,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考核合格,正式办理了聘用手续,则取得了事业编制,已经不再是合同工,但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也有期限,到期需要续签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