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2024-05-09 17:15

1.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参与集中供热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三)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供热单位和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供热市场管理,实行严格的企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四)负责全市供热体制改革和全市供热信息网建设。(五)依据国家和省供热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按照节能环保的规定,对集中供热方式及供热设施技术标准进行审核把关;组织供热科技创新及技术攻关;组织推广节能环保供热先进技术和示范工程。(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供热专项资金的归集及使用政策;参与政府燃煤采购、设备更新改造等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统一归集管理集中供热热源、热网建设及改造资金。(七)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和测算供热成本、价格调整及热源建设费等标准。(八)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供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供热信访议案工作。(九)负责指导全市供热协会和研究会工作。(十)负责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2. 哈尔滨城市住宅管理局在哪?

准确的名称应该是,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

该部门附近有5、13、113路公交车。

3.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实绩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二)办公室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治、文书档案、应急处理、后勤车辆、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涉及房产事项的热线受理工作。(三)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拟订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工作。(四)财务科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制订系统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本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与计划使用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会计统计监督;负责督促、检查系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五)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对房地产执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查,参与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房地产政策研究、法律咨询及法规知识的学习普及工作。(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住房价格及提高住宅品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和危房改造;拟订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登记、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产权交易、评估、经纪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拆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的备案管理及房地产执业人员注册备案;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审批备案;负责物业管理项目验收;负责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行业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担落实私房政策和危房鉴定管理工作。(七)住房保障科(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市住房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中央、自治区、市廉租住房租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直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指导旗县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八)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规章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并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九)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行政审批政策;研究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承办和全程受理本部门管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办行政服务事项和办理事项必须的勘察、勘验工作;组织需市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协调工作;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办理部门领导交办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其他事项。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4.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

  提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打交道,例如,我们进行房屋的购买或转让时,要去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吧;我们要进行商品房的签约合同要备案时,要去上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网站吧;我们要查询开发企业的资质,要登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网站查询吧;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居民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现在小兔带你来了解下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机构内容。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七)制定本市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八)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十一)制定本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制定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建立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五)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2、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刘海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 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顾弟根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永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福林[2]
  


  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组织人事处
  (四)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五)科技教育处
  (六)住房发展处
  (七)执法监督处
  (八)住房保障管理处(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九)住房建设监管处
  (十)住房配套管理处
  (十一)房产权籍管理处
  (十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十三)房屋拆迁管理处
  (十四)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历史建筑保护处)
  (十五)物业管理处
  (十六)落实私房政策处
  


  通过上面小兔对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机构已经有了详细地了解。如果在生活中对住房发生的保障和管理有什么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可以直接登录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去咨询或打电话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去咨询,再也不用担心因为什么都不懂而抓住人就问了,知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我们就多了一条处理问题的途径了。

5.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

  提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打交道,例如,我们进行房屋的购买或转让时,要去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吧;我们要进行商品房的签约合同要备案时,要去上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网站吧;我们要查询开发企业的资质,要登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网站查询吧;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居民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现在小兔带你来了解下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机构内容。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七)制定本市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
  (八)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十一)制定本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制定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建立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五)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2、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刘海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 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顾弟根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永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福林[2]
  


  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组织人事处
  (四)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五)科技教育处
  (六)住房发展处
  (七)执法监督处
  (八)住房保障管理处(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九)住房建设监管处
  (十)住房配套管理处
  (十一)房产权籍管理处
  (十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十三)房屋拆迁管理处
  (十四)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历史建筑保护处)
  (十五)物业管理处
  (十六)落实私房政策处
  


  通过上面小兔对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机构已经有了详细地了解。如果在生活中对住房发生的保障和管理有什么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可以直接登录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去咨询或打电话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去咨询,再也不用担心因为什么都不懂而抓住人就问了,知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职责,我们就多了一条处理问题的途径了。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

6. 哈尔滨房产局都有哪些部门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机构

      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开发区分局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松北区分局  
      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哈尔滨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中心  
      哈尔滨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  
      哈尔滨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哈尔滨新阳开发建设指挥部 
      哈尔滨市河松住宅开发建设指挥部 
      哈尔滨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多种经营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旧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7.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号码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号码是13704880477。市住房保障中心的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服务的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销售、政府回购服务等事务性工作;3、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准入、退出和廉租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服务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实施等服务工作;5、负责本市城镇住房改革工作及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资金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服务工作;6、负责全市公有产房的接收、管理、分配等服务工作;7、负责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服务工作;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