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024-05-13 09:27

1. 劳务派遣工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劳务派遣工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 劳务派遣工没有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交住房公积金。至于这笔经费的最终来源,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一、劳务派遣有哪些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住房公积金按工资要交多少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是按照工资的12%来缴纳的,也就是说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都是需要承担12%的费用,并非是双方加起来只需要承担12%。但每个单位往往会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适当的降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过法律中要求降低缴存比例的,最低不能低于5%。

3. 劳务派遣没有公积金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有公积金。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交住房公积金。至于这笔经费的最终来源,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没有公积金

4. 为什么劳务派遣工不给交住房公积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摘要】
为什么劳务派遣工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提问】
亲,您好!我是“1CrazyZ”
很高兴由我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我整理资料和打字可能需要一点时间,请您耐心等候一下我哟……☺️☺️☺️【回答】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回答】
一般有很多单位五险一金都是有,包括住房基金的,如果说双方单位不愿意的话,那也没有办法了【回答】
国家机关工作的话,那肯定有五险一金呀【回答】

5. 劳务派遣员工是不是可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劳务派遣员工是不是可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6. 劳务派遣员工是不是可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强制性缴纳,不论是不是劳务派遣员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劳务派遣没有公积金合法吗

不合法。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是按照工资的12%来缴纳的,也就是说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都是需要承担12%的费用,并非是双方加起来只需要承担12%。但每个单位往往会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适当的降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过法律中要求降低缴存比例的,最低不能低于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没有公积金合法吗

8. 劳务派遣没有公积金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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