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车险保费收入

2024-05-12 07:49

1. 2005 车险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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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股改后第一任董事长兼总裁吴焰。《财富》世界500强2013年排名第256位。截至2013年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经营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领域,形成了保险金融产业集群,在海内外具有深远影响力。亚洲最佳2010年,人保财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突破1000亿元,成为国内非寿险企业首个年保费收入超千亿的单一险种;江苏、广东、河北分公司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成为中国非寿险业省级分公司首批百亿军团。2006-2010年,中国人保财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8.71%,2010年保费收入为2005年底的2.34倍,2010年底公司总资产较2005年底实现翻番,股本回报率超过20%,位居国际同业前列。公司2010年全年新增保费超过2000年至2006年新增保费总和。2010年公司投资价值得到资本市场普遍认可,股价持续上扬,以60.9%的涨幅荣登H股金融板块涨幅榜首位。2010年,公司荣获“亚洲最佳非寿险公司”称号,并继续保持国际著名咨询企业穆迪公司对中国金融企业最高信用评级A1级。企业文化文化内涵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大力弘扬中国人保尊重和依靠广大员工的优良传统,把关心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作为中国人保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企业使命人民保险,造福于民。对客户,笃守诚信理念,

2005 车险保费收入

2. 2006 车险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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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险在财险中的地位和状况机动车辆保险是产险的支柱险种,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交强险制度的推行,车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具体表现为,一是车险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其增速显着高于产险整体增长速度。2006年,车险对产险的贡献率达到84.33%。而机动车险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交强险的保费收入;二是车险的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车险收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财险市场份额较高的前四家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比均超过60%,部分达到90%以上。车险业务同比增速也较明显,机动车险的经营效益决定着整个财产险市场的效益;三是车险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而相比车险业务规模和上升的趋势,车险的经营效益不容乐观。当然这与交强险和机动车险的赔付率较高有很大关系,但归根结底,还是经营管理能力的问题。其经营管理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产险以及非寿险业的发展;四是车均保费偏低,承保风险加大。在保证车险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车险业务的盈利水平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二、车险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产品及营销方式趋同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和营销方式差别不大。条款的责任范围、附加险组合和文本结构类似,营销方式千篇一律,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没有自己的特色,更缺乏成熟的策划。这就导致他们的竞争成本结构相似。由于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这样一种传统必然会渗透到保险事业中来。大多数公司在车险营销基本策略上还是在靠关系做,一个企业领导很容易成为众多保险业务员的目标。由于各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没有很大的差异性,内在的含金量大致相同,外部的服务基本相似,计算的费率也差别不大,由关系决定投保方向,也就成为现实情况下的一种自然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传统的营销机制下,一些新建公司与历史比较久的老公司相比,由于社会关系网还没有建立起来,客户群的规模当然也就无法壮大,这也是许多保险公司即使经营好几年,其业绩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由此也说明,要赢得竞争优势,依靠传统的方式已经难以进行,对新建公司尤其如此。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产品开发战略和营销方式,围绕提升车险经营管理能力这个中心任务,创新管理、产品与服务,建立更加应公众需求的产品系列和从客户利益出发更加灵活的营(二)竞争成本高保险公司的竞争成本主要体现在高额费用、降费竞争和宽松理赔。一是高额代理费用和各类返还抬高了竞争成本。有的公司通过向保险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获取保费,有的公司通过大规模扩张营销队伍来进行业务代理,通过支付工资和高额手续费进行扩张业务,这也增加了费用支出。造成机动车辆保费绝对数的增长和相对量的降低,利润下滑。使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利益都受到了损害,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被扭曲,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大量新建公司进入市场后,彼此间为了争抢业务,价码开得越来越大,费用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销售车险产品是一种重要的车险营销方式,但在这种情形下,很容易发生多家保险公司都找同一家代理公司销售产品的情况,这在客观上会炒高这家代理公司的欲望,给了它更大的抬价空间,这无疑加大了竞争成本。有的保险公司付给专业代理公司的代理佣金已经达到30%—50%之高,在汽车经销利润空间较小的前提下,许多汽车经销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人为压缩汽车经销利润空间,然后再通过卖保险赚出压缩的利润。而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40%以上,有时竟达到60%甚至70%,还在继续上升,在这种费用及返还水平下很容易发生亏损。二是恶性竞争带来的降费。通过招投标方式投保车辆保险已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随着市场价格战愈演愈烈,一些公司重发展速度胜重视业务的内在品质,降低费率进行违规承保,不惜成本地进行竞标,只要数量不要质量,承保把关不严,用效益换规模,导致了保费的降低和风险的加大,一旦出现风险,就可能出现亏损。三是宽松理赔作为竞争手段抬高了成本。理赔本来是一种服务方式,一旦作为竞争的手段,就必然带来赔付水平的大幅度上升赔案水分的控制难度也会相应加大,保险公司要承担比原来更多的赔付成本和管理成本。高费用率、高赔付率和低费率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难以获得利润。在现实环境下,在竞争中让利于消费者、经销商都是必须遵守的经营之道,由于让利而产生的成本,必须通过提高生产力,增加销售规模来进行消化。这为保险公司改革自身的经营管理方式提出了客观要求。(三)车险理赔风险大车险赔款支出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一是随着更多汽车走进普通家庭,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不断刷新历史。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二是三责险赔付和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持续上升,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严,现场查勘过程粗放,理赔管理手段落后,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导致许多财险公司理赔质量差、车险理赔水分高。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骗保、徇私赔付等案件时有发生。

3. 2010年车险保费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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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股改后第一任董事长兼总裁吴焰。《财富》世界500强2013年排名第256位。截至2013年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经营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领域,形成了保险金融产业集群,在海内外具有深远影响力。亚洲最佳2010年,人保财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突破1000亿元,成为国内非寿险企业首个年保费收入超千亿的单一险种;江苏、广东、河北分公司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成为中国非寿险业省级分公司首批百亿军团。2006-2010年,中国人保财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8.71%,2010年保费收入为2005年底的2.34倍,2010年底公司总资产较2005年底实现翻番,股本回报率超过20%,位居国际同业前列。公司2010年全年新增保费超过2000年至2006年新增保费总和。2010年公司投资价值得到资本市场普遍认可,股价持续上扬,以60.9%的涨幅荣登H股金融板块涨幅榜首位。2010年,公司荣获“亚洲最佳非寿险公司”称号,并继续保持国际著名咨询企业穆迪公司对中国金融企业最高信用评级A1级。企业文化文化内涵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大力弘扬中国人保尊重和依靠广大员工的优良传统,把关心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作为中国人保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企业使命人民保险,造福于民。对客户,笃守诚信理念,

2010年车险保费总数

4. 近年来车险的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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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当前持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保险公司有众安保险、泰康在线、易安保险和安心保险。互联网保险的市场空间包括两个部分,增量部分是保险市场的自然增长和互联网创造的新生保险需求;存量部分是互联网保险对传统保险渠道的替代。足够大的保险市场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发展空间;此外,保险行业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都有提升效率和改善用户体验的空间。保费规模持续增长我国保险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保费收入规模从2013年的3880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1万亿元,几乎增长了10倍。从增速来看,从2011年起,保费收入的同比增速稳步上升,2016年的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达到27.5%。如今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了保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份额正在不断扩张,2015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223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69倍。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1431.1亿元,其中,人身险半年保费与2015年全年人身险保费接近。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逐年增长截至2017年上半年,国内共有129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传统保险公司大多已经通过自建网站、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基本已全部触网。2016年中国保监会记录的95亿份新承保保单中,约有65%在互联网销售,截至2016年3月互联网保民已经超过3.3亿。互联网保险险种出现了明显的转变在互联网保险的险种结构方面,出现了明显转变的趋势。其一是由产险向寿险的转变,在2013年时互联网保险中产寿险占比为8:2,而到2016年及以后变为了2:8;其事是由标准化险种逐渐向非标准化险种转变,曾经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主要是车险、意外险等类型产品,而到2016年投违险、年金险和万能险等非标准化险种占据了互联网保险绝大多数的保费规模收入,2017年以来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又在持续上升。互联网保费规模持续增长,近两年车险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互联网保费收入高达2347亿元,其中财产险和人身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403亿元和1945亿元,互联网人身险占比进一步提升至83%。整体互联网保费同比增速仅5%,渗透率从2016年9.2%下降至7.6%,2017H1渗透率只有58%。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互联网巨头公司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2013年由阿里、腾讯以及平安共同设立的众安保险获得国内首个互联网保险牌照,近年来以百度、阿里、腾讯以及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更是持续在保险领域布局,其中尤以阿里及旗下的蚂蚁金服最为积极。其中阿里控股国泰产险,全资设立蚂蚁韵保和保进保险,腾讯控股的微民保险于2017年11月正式获批,百度也于今年10月正式完成对黑龙江联保龙江保险公司的收购。京东步伐相对较慢,2015年就拟设立的互联网财险公司至今未有实际动作,但刘强东在2017京东开年大会强调一定会做保险,并且正在申请保险牌照,同时不排除投资购买的方式。

5. 2010年保险业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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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技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70家,兼业代理机构14.9万家,营销员290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9161.09亿元,同比增长13.8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6%。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881.94亿元,同比增长22.49%。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通过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比例达到82.2%;中商情报网研究显示:2005-2009年中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超过30%,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2010-2015年间保险中介业务收入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中商情报网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行业调查及发展战略咨询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保险中介的相关概念等,接着分析了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环境及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现状,并对2009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运行状况做了详实的分析。然后具体介绍了2009年保险代理市场、保险经纪市场、保险公估市场的市场现状和主要企业经营情况。随后,报告对保险中介业做了政策法规分析及投资分析,最后对2010-2015年保险中介行业的前景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中介市场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中介相关行业,本报告是您最权威的参考咨询工具。

2010年保险业保费收入

6. 2009年机动车保险收入占财产险多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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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起源、发展、现状和问题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机动车辆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机动车辆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机动车辆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又包括车辆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车辆保险的起源国外机动车辆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机动车辆保险的关注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机动车辆保险费年率”。最早开发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二)车辆保险在国外的发展20世纪初期,机动车辆保险业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1903年,英国创立了“汽车通用保险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机动车辆保险公司。1906年,成立于1901年的汽车联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车联盟保险公司”。到1913年,机动车辆保险已扩大到了20多个国家,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和承保办法也基本实现了标准化。1927年是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的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表明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由自愿保险方式向法定强制保险方式转变。此后,汽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很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广泛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普及和发展。车损险、盗窃险、货运险等业务也随之发展起来。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迅速扩张,机动车辆保险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各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业务险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机动车辆保险已占整个财产险的50%以上。(三)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进程1.萌芽时期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机动车辆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2.试办时期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机动车辆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机动车辆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机动车辆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3.发展时期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机动车辆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机动车辆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1983年将机动车辆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此以后,机动车辆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以及管理也日趋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速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我国机动车辆险的现状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在我国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保监会统计显示,2010年1-8月,全国车险保费收入705.92亿元,同比增长18.9%,占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的比重为67.7%。随着汽车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扩大,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不断完善,使许多投保人对现在的保险条例更加深入的了解。然而,有些投保人在投保时面对保险条例及保险合同的多和复杂没有仔细的阅读,就签订了保险合同,以至于在日后生活中发生了许多保险拒赔的案件。(五)我国现行车险的不足1、粗放式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没有针对各车种的具体需要来加以设计,单一条款适用于所有车种和使用性质;在交通事故中,除突发性机械故障,车辆仅是工具而已,人的因素才是肇事最主要的原因,以致风险保费和承担风险的配比严重不合理,保险费率缺乏科学性。2、对受害人的保障性不足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以每次事故为基础,而投保人往往从缴纳保险费多与少的角度考虑选择赔偿限额,而非从保障角度,总体赔偿限额确定都相对较低,绝大部分为5万元,以致一旦遇到多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保障不充分也就随之凸现出来。3、机动车辆保险运作的法律基础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尚未作出任何强制责任保险的规定。尽管不少省市都规定了机动车辆上牌、年检都必须先办第三者责任保险,但从法律意义上说第三者责任保险还不属于强制责任保险,保险监管机关也将机动车辆保险定位于商业保险,因此实施过程中仍遇有较大阻力。4、保险公司预付肇事逃逸案件有关费用力不从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有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丧葬费的义务。1998年,全年共发生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1499起,而机动车辆投保率仅为34.08%,面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却要承担所有的肇事逃逸车辆预付资金的义务,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广大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的利益。(六)解决措施:建立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建立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对于整个机动车辆保险制度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机动车辆自愿保险的生存空间、保险公司的切身经济利益以及机动车辆保险制度能否健康运作。1、加快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进程机动车辆保险强制责任保险的定位,其存在的前提首先应是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法(或条例)的存在。世界各国关于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道路交通法规规范;二是以道路交通法规赋予强制投保或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其余有关事项则由保险法规范;三是在保险法规及交通法规之外,制定专门的单行法规。鉴于我国尚无道路交通法,而保险法又是以商业保险作为主要规范对象。故我国采取第三种立法模式为宜,即制定单行法规规范和调整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运行的原则和关系。2、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程度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损失包括人和物两个方面,世界上实行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的国家绝大部分仅保障人,而对物的损失则主要通过商业保险加以解决,这是由设立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的宗旨所决定的,其保障的核心对象为人。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定位于政策性保险,为体现公平,其保障程度应界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即其保障程度高于社会保障。我国应改变现行赔偿限额按照事故确定的方法,改之以按事故受害人加以确定。强制责任保险无论在保障范围上还是在保障程度上,只能是基本的,对超出基本以上部分的保障应通过自愿保险来解决。3、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赔偿的责任基础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赔偿的责任基础可分为“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鉴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现阶段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尚不能以“无过失责任”作为赔偿的责任基础。但考虑到受害人举证的困难,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可规定举证责任主要由行为人(车方)承担,即实行“准无过错责任”,待条件成熟时,再向“无过失责任”作为赔偿基础过渡。4、建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建立和实施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交通事故逃逸的受害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尤其是抢救的医疗费用以及死亡的丧葬费用,是机动车辆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一个大问题,继续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保险公司垫付,则无论在保障程度还是成本核算上都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故应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按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保费比例提取,由国家再保险公司管理,日常支付委托保险公司办理,对交通事故逃逸的受害人补偿范围和标准参照强制责任保险执行,由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运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七)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前景及有利条件当前,机动车辆保险发展正处于相当有利的发展时期,其有利条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车险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客观基础,也使车险成为产险公司经营的风向标2007年底开始全球经济危机以后,为刺激经济复苏,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国家对汽车消费行为给子了优惠政策,更加速了汽车保有量特别是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2008年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988万辆,截止到2009年6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655万辆,其中汽车6263万辆,私人汽车为462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66.24%。中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为车险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客户基础。作为汽车后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汽车保险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汽车保险逐渐超过曾经撑起中国产险业大半的企财险与家财险而成为产险市场的第一大险,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中的业务占比呈现逐年上升的势头。2009年上半年,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收入1511.8亿元,其中车险保费收入1111.1亿元,占比73.49%,“成也车险、败也车险”成为产险公司的经营规律之一。2.我国车险经营主体的快速增加,加剧了车险市场的竞争,同时改变了车险市场的竞争格局从行业集中度来看,车险市场依然是中资财险公司占完全主导地位,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还不到1%。在2004年前,以人保、太保、平安三家为主力的第一集团,占据了接近80%的市场份额。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竞争的态势;随着新兴保险主体的不断进入和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市场集中度正以加速度的趋势降低。2009年6月底的数据表明,前三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比已下降到66%,中华联合、中国大地、国寿财险等快速增长的市场新兴力量,正在逐步分割第一集团减少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众多中小产险公司正在快速增长,成为市场上不可小觑的新生力量,但其市场份额仍然较低。市场主体的增多,加剧了产险市场的竞争,特别是车险市场的竞争。因为车险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且对产险公司的保费贡献度较大,对于急于在市场中立足的新进入者而言,是首选的竞争市场。在获得了基本的市场份额后,这些公司基本上均要再进行结构性调整,使公司的发展趋于平衡。这种现象几乎成了中国产险公司的发展规律。3.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内在特征促使车险渠道加速变化(1)险种结构的变化,使产险公司必须寻找更快捷的渠道来提升销售与服务能力。面对交强险经营亏损的局面,产险公司尽力扩大承保面,通过保费的增量来摊销固定费用,从而使其产生费用差,同时,通过交强险承保面的扩大带动商业险的销售,使车险的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而在交强险产品费率全国统一的前提下,渠道则成为竞争的核心点,“渠道为王”在以交强险为前导的车险市场成为产险公司的共识。(2)客户结构的变化是渠道变化最主要的内在动因。随着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私人消费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体,“私家车”成为汽车消费市场上的主力军。从2002年底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969万辆到2009年6月底的4624万辆,私人汽车消费量每年保持着25%以上的增长速度。从2002年到2003年私车消费井喷算起,2009年,我国已经进入私车消费的第7个高峰年,同时,车辆置换进入全面增长期。据新华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家庭购买“第二辆车”正方兴未艾,随着经济发展,国内近几年换车频率在不断加快,“第二辆车”将更快地走入中国家庭。客户结构的变化,势必引起保险公司经营的整体变化,特别是销售方式与服务方式的变化。在以私家车为主导的客户结构中,满足分散性个人车险的渠道就会凸显出其优越性,而这种渠道从客户角度看应该是方便快捷和可以感知与接触的,从产险公司角度看则应该是盈利性与服务性并重且可以控制与易于操作的。4.我国汽车保险业经营水平及盈利能力低下,是产险寻找新渠道的源动力我国汽车保险业自2003年实施费率改革以来,与保险恢复的前二十年相比,市场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财产保险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汽车保险业开始进入群雄逐鹿的全面竞争时代,在竞争中汽车保险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也开始逐步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1)汽车保险业经营模式单一,同业之间的低水平竞争现象严重;(2)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但不同业态主体的协作不畅,没有发挥协同效应;(3)汽车保险企业经营成本较高,经营较为脆弱,行业整体亏损。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34家中资财险公司中只有11家险企实现盈利,三分之二以上财险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实现全行业盈利是摆在经营者和监管者面前迫在眉睫的问题;(4)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十分普遍,难以适应行业健康发展的需求;(5)汽车保险企业对客户的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客户对汽车保险的多样化需求。这些问题,已经从根本上影响了车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综上分析,随着中国产险业的日益市场化,作为现代保险企业,保持合理的盈利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求。面对车险市场现状,产险业要谋求可持续发展,创新就成为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唯一出路。如前分析,在受制于产品、价格的同质化及品牌、服务快速成长的挤压,渠道成为行业创新的突破口,险企希望通过渠道创新带动企业运行机制及体制的变革,从而完成中国车险业现代化的过程。车险电销在这种内在动能推动下,成为车险渠道创新的代言。对于电销,监管部门及试运行的企业均寄予了厚望,希望通过电销解决销售成本居高不下、客户信息失真、续保率低、业务波动等一系列经营问题,并为公司及行业建立起经营公开透明、价格直接惠及客户、服务优质便捷的新行业规则。

7. 2004年到2010年的全国寿险保费收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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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技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70家,兼业代理机构14.9万家,营销员290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9161.09亿元,同比增长13.8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6%。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881.94亿元,同比增长22.49%。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通过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比例达到82.2%;中商情报网研究显示:2005-2009年中国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超过30%,中商情报网分析师预计2010年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2010-2015年间保险中介业务收入以年均超过20%的速度增长。中商情报网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行业调查及发展战略咨询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保险中介的相关概念等,接着分析了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环境及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现状,并对2009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运行状况做了详实的分析。然后具体介绍了2009年保险代理市场、保险经纪市场、保险公估市场的市场现状和主要企业经营情况。随后,报告对保险中介业做了政策法规分析及投资分析,最后对2010-2015年保险中介行业的前景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中介市场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中介相关行业,本报告是您最权威的参考咨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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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9年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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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资本结构公司名称原保险保费收入中资国寿股份29504070.67太保寿6757556.15平安寿13229797.81新华6678102.03泰康6701079.85太平人寿2258772.42民生人寿485746.64生命人寿700340.58国寿存续1512472.70平安养老210987.13合众人寿579778.60太平养老0.00平安健康9526.46人保健康620092.70华夏人寿279622.50正德人寿297173.51信泰112482.83嘉禾人寿285323.32长城153028.40昆仑健康8160.26瑞福德健康2722.62人保寿险5243540.53国华388384.12国寿养老0.00长江养老0.00英大人寿285566.47泰康养老0.00幸福人寿427656.04阳光人寿413479.23百年人寿33204.42中邮人寿511.40小计77179179.39外资中宏人寿165092.76太平洋安泰98203.41中德安联176377.31金盛83032.28信诚402001.82中保康联8401.72恒康天安35089.96中意449990.27光大永明149124.59友邦804134.68海尔纽约45832.07首创安泰86584.73中英人寿418018.64海康人寿147948.0084837.02长生人寿21073.56恒安标准145298.01瑞泰人寿70801.04中美大都会205607.73中法人寿27010.80华泰人寿433278.72国泰人寿60428.37联泰大都会90700.09中航三星22785.73中新大东方23590.42新光海航1402.24汇丰人寿2006.35君龙人寿3998.19小计4262650.50合计81441829.89注:1、原保险保费收入为本年累计数,数据来源于各寿险公司报送保监会月报数据。2、原保险保费收入为各寿险公司内部管理报表数据,未经审计,各寿险公司不对该数据的用途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友邦合计包括友邦上海、友邦广州、友邦深圳、友邦北京、友邦苏州、友邦东莞和友邦江门。4、由于计算的四舍五入问题,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可能存在细微的误差。5、本表反映各公司开办的保险业务,因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未开办此类业务,故表中不反映上述四家公司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