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缴政策

2024-05-08 05:50

1. 医保补缴政策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时,接续期间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的;
2、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中止医保关系或因欠缴而中断医保缴费未超过3个月的;
3、职工医疗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本市的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转移接续期间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的(此类情形应在转入地办理参保手续后的3个月内申请补缴);
4、参保人员退休后,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但在办理医疗保险人员类别变更手续的当月中断了医保缴费,在中断3个月内又补缴的;
5、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手续后,未及时缴费,在3个月内重新办理续保并补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补缴政策

2. 医保的政策是什么 ?医保需要补交吗 ?

一、医保政策是断交之后需要补交才能正常使用。医保补缴方式: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二、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扩展资料:
一、医保制度
1、为保障参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2、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进行资格认定并允许参保职工进行选择。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
3、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
二、医保优势
1、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
2、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二、医保缺陷
1、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
2、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进口药不予报销,超过4万元保障额度就得自行付钱。
三、个人账户
1、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
2、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四、社会保障卡
1、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账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
2、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3. 医疗保险补交政策


医疗保险补交政策

4. 医疗保险补交政策是怎样的?

医疗保险补交政策是:1、未达年限的参保人退休一次补足  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5. 医保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1、个人补交医疗保险按照停保期限进行补交,此种补交方式比较适合年纪大的职工,参保时间长的参保人员。2、对于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不长的退休人员可选择不用补交,直接到医疗保险一次性结算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医保补缴新政策

6. 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一、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      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二、医疗保险个人补交新规定      1、个人补交医疗保险按照停保期限进行补交,此种补交方式比较适合年纪大的职工,参保时间长的参保人员。      2、对于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不长的退休人员可选择不用补交,直接到医疗保险一次性结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补交条件      退休人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职工退休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终身保障待遇。      如果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险达不到相关规定,补交医疗保险需按照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补交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医疗保险补交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2、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用人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7. 补缴医保最新政策

医疗保险是由特定机构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有哪些呢?企业因筹资困难无法足额缴清医疗保险,可向医保征缴部门签订相关补交协议,在一定期限内补交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有哪些?下面是番茄我来为您整理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补交有哪些新规定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医疗保险补交新规定一、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      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二、医疗保险个人补交新规定      1、个人补交医疗保险按照停保期限进行补交,此种补交方式比较适合年纪大的职工,参保时间长的参保人员。      2、对于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不长的退休人员可选择不用补交,直接到医疗保险一次性结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补交条件      退休人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职工退休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终身保障待遇。      如果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险达不到相关规定,补交医疗保险需按照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补交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医疗保险补交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2、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用人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补缴医保最新政策

8. 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医疗保险补缴政策为《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一、社会养老保险中断如何补交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另外,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交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欠费处理办法是什么
单位和职工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应缴数额,因单位未能按时缴款而形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按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办理。对于位或个人因某种原因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当月要交吗
一般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停止缴费后不会再继续自动按月扣款,需要重新办理一次灵活就业手续后才能继续按月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不允许停止缴费一段时间后再继续缴费的,只存在欠缴或自动退出后再次参加。欠缴三个月以内的需要补缴所欠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恢复其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动退出职工医疗保险,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