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

2024-05-09 06:36

1. 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

    读书笔记  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  读书心得  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  方法  。读书笔记要怎么写呢?下面是我向各位推荐的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 篇一 
     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一直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它通过描述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的爱情,展现了畸形社会中人性的变异:人性因扭曲而萌发的强烈复仇。它以狂飙般猛烈的情感达到了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的疯狂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下造成的特殊性格,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命运。
 
     一、特殊环境造成特殊性格
 
     环境先于性格而存在,性格也就在改变环境的努力过程中形成,因此,人们说环境塑造性格。进一步而言,特殊的环境必然造成特殊的性格。《呼啸山庄》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过分残忍的性格,完全是他周围的环境所造成的。
 
     毋庸置疑,金钱主宰一切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标志。希斯克利夫所处的正是一个金钱的社会,在那里,贫穷是可耻的。无论是否因你的过错而导致的贫穷,无论是否你有努力的过程,只要你现在仍是衣衫褴褛,你就注定遭受耻辱。贫穷带来的无穷无尽的耻辱生活就像一把刻刀,不断  雕刻  、改变着希斯克利夫的性格。
 
     希斯克利夫是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他是贫穷的。他被呼啸山庄的老庄主恩萧收养,改变了他贫穷的生活。老恩萧和他女儿凯瑟琳的善意接纳和关怀使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他用最好的方式回报恩人——打开心,接受别人,并渐渐与凯瑟琳相爱了。虽然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异常讨厌他,但是甜蜜的爱情让他打算为了凯瑟琳去奉献一生,“永远生活在凯瑟琳的阴影下”,即使被她的哥哥辛德雷使唤,遭受无穷的嘲讽,他也毫不介意。
 
     可没过多久,生活又和希斯克利夫开了个玩笑。老恩萧死了,辛德雷成为了呼啸山庄的主人,这一变化使希斯克利夫降为了仆人,他再次贫穷。所不同的是,他此时拥有了凯瑟琳的爱,他把自己的爱全给了凯瑟琳,除了这个,他什么都没有了,甚至是尊严。对于一个生活在这种环境的人,凯瑟琳几乎就是他的生命,是他生活的全部希望。
 
     然而,这份爱并没有持续多久,凯瑟琳受制于那个世俗的社会,受制于金钱的诱惑,最后决定嫁给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虽然她说“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则像树下面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永久的。”相信当希斯克利夫听到凯瑟琳说:“嫁给希斯克利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时,用肝肠寸断这几个字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也并不以为过。
 
     凯瑟琳的变心使希斯克利夫生命中最后一点爱消失了,强烈的爱化为了强烈的恨,强烈的恨化成了他强烈的个性——坚硬、不屈、残忍。表面看,这一切都是因为凯瑟琳对爱情的背叛而造成的,实际上却显露了那个时代强烈的的价值取向——贫穷是可耻的!
 
     二、特殊性格决定特殊命运
 
     拿破伦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有人嘲笑我个子矮,我就砍去他的头,这样他就和我一样高了”。相信希斯克利夫和拿破伦的想法一样:与其没有尊严,任人欺凌地度过一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较量一番。既然弱者不得好活,强者也不得好死。正是爱与恨的鲜明反差,正是特殊环境下的爱恨情仇造成了希斯克利夫那份独特的个性,而那份独特的个性,又如火山的迸发,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
 
     印度有句  谚语  :“播种性格,收获命运。”希斯克利夫既然播种下了仇恨、残忍的性格,就将收获悲剧的命运。
 
     希斯克利夫的复仇需要建立在金钱的平台之上。他的复仇并不是简单的杀死仇人,而是要占有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对他而言,只有占据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才有了的财富,才有了凌驾一切的权利,才有了欺辱仇人的资本和复仇的最大可能。他屈服于了周围的环境,他的心灵因此而痛苦,因痛苦而扭曲,因扭曲而变得固执、残忍,他的恨难以抹去……
 
     的确,希斯克利夫的复仇是可以理解的,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复仇的想法,毕竟没有什么比因贫穷而丧失尊严,丧失爱情更让人悲愤的了。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复仇是向那个无情社会的强烈控诉!如果没有那个畸形社会所带来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对贫穷的鄙视,又怎会形成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如果没有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又怎会导致他疯狂的复仇?只是,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过于猛烈罢了,燃烧了别人,也燃烧了自己。只要人性的物质导向还继续着,痛苦的心灵还挣扎着,反抗就会不断高涨着……这是一种现实妥协中的残忍个性!
 
     可是,希斯克利夫除了残忍,天性中仍具有善良的因子,他在恶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善的可能。临死前,他能够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就表明了这点,甚至于他自己最后也承认:“无止境的报复只会带来糟糕的结局。”这使人们不得不深思:在罪恶、仇恨、怨毒的土壤里,能否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希斯克利夫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命运揭示了环境的巨大作用,体现了人物真实的行动轨迹。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真正遵从了他本人的生活法则,毫无自己的主观臆造。对于这一点,俄国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曾谈到:“你将不是要求诗人矢忠于他所强加于诗人的倾向,而是要求他矢忠于他自己的倾向,不要违背他自己的天性,不要逃避他的天职”。2)
 
     可以说,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是真实、可感的,他是千千万万个贫穷小人物的缩影与象征,他的悲剧也是千千万万个富有社会中贫穷小人物的悲剧。希斯克利夫的悲剧不断向人们警示: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当环境与人相对立的时候,人的个性就会发生变化,随之,命运也将为之改变。这是希斯克利夫悲剧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这部小说所显示出的广泛的现实意义。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  故事  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它和  其它  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和淑女理应准循的爱情原则。象奥斯丁,象夏洛蒂.勃郎特的作品,都是美好而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乏味。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
 
     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看到狂风肆虐下的荒凉原野,只看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只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冰冻……。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内核——爱与恨的纠缠反复。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十九世纪终身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性会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难怪自小说问世一来就倍受争议:在女作家活着的时候,恶评如潮、骂声不绝;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却被评论界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十部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不断争论的关键,就在于男主人公克厉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变态,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在他得知深爱的凯瑟琳嫌弃他而选择嫁给富有贵族林顿后,愤然离家出走,三年后重返呼啸山庄,开始了邪恶的复仇计划。最终,他用龌龊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的生活,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为什么,为什么女作家要选择这样一个魔鬼作为第一男主角?又或者,她更多的是想挖掘一个人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过程?
 
     我更倾向于后者。
 
     克厉夫也曾经被鸥肖家的老主人疼爱过,也曾和凯瑟琳一起平等的读书、学习,生活得很快乐。可自从老主人去世后,他的生活权利就被完全剥夺,他过着被亨德利仇视,被任意打骂、处罚,猪狗不如的生活,唯一关心他的是凯瑟琳,唯一爱他的是凯瑟琳,唯一能安慰他狂燥、仇恨之心的也是凯瑟琳。她是他的朋友、爱人和偶像,是他为之生存的一切。可是,凯瑟琳却在选择婚姻时,选择了自己不爱的林顿,理由很简单:林顿年轻、英俊、善良而且富有。在那个灾难性的夜晚,克厉夫偷听到了凯瑟琳的自白:她喜欢林顿,但并不真心爱他;她全心全意爱着克厉夫,但却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在那个夜晚,克厉夫没有听完凯瑟琳的所有表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他不知道凯瑟琳其后那段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但是,即使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一无所有,除了被一场激情折磨的痛彻心肺,被一场绝望的爱撕裂得身心俱碎……。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只知道凯瑟琳在得知克厉夫出走后,精神崩溃、濒临死亡。于是,高尚、温柔、体贴、可亲的林顿日夜陪伴,帮她渡过了生命的难关。
 
     克厉夫终于完成了从人到魔的蜕变,完成了人性的彻底扭曲和堕落。而这在这惨痛的变态过程中,是仇恨还是狂爱起了更大的作用呢?
 
     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是对凯瑟琳背叛爱、逃避爱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
 
     至今无法忘怀凯瑟琳大声宣称:“克厉夫是我快乐的源泉,是维系生命的灵魂,我就是克厉夫!”的迷乱和痴狂;至今无法忘记,在凯瑟琳死后,克厉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
 
     这是怎样的爱与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凯瑟琳至死还对克厉夫当年的不辞而别耿耿于怀,对克厉夫为了复仇娶她人为妻怀恨在心。她折磨他,用明知残酷却伤透了心的冷言冷语刺激他、伤害他;克厉夫对凯瑟琳当年的背叛深恨不已,对凯瑟琳至今还怀疑他的深情而伤心绝望。他咒骂她,带着绝望、痛苦的火焰和泪水不肯宽恕她,甚至在她死后,诅咒她灵魂永无安宁,永远追随他、纠缠他、折磨他,直到他生命终结……。
 
     这是怎样没有终结的爱和恨?在凯瑟琳死后十八年,克厉夫逼死了老情敌,占有了他所有的财产后,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克厉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
 
     这就是让所有读者陷入迷惘、激情和绝望的核心,这就是《呼啸山庄》在经过岁月洗礼后越来越灿烂的秘密。艾米莉.勃郎特完全不象是一个古典的英国淑女,她头脑中的狂热和野性,她笔下为爱疯颠、为爱游荡于人间的怨灵,更象是二十世纪现代作家笔下对人性的探讨。即使在今天,也很少会有一个作家选择克厉夫这样极端的角色作为男主人公。最奇特地是,艾米莉并没有让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魔鬼受到末日惩罚。
 
     克厉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所有的评论都对这样的结尾不可思义:这个不惜毁灭所有人的狂魔竟可以在死后获得安宁?竟可以在死时得与爱人永远团聚?!
 
     可是,我却非常感谢艾米莉,或许,她真得抓住了爱的精髓。
 
     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无法被宽恕的爱,只能永远延续下去,不管以何种方式,直至相爱的人获得解脱。克厉夫或许是该死的,是应该被惩罚的罪人,然而,他终其一生未能与凯瑟琳长相厮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天人永隔,难道不正是为他的爱与恨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吗?那种在孤独、恐惧和绝望中等待与幽灵会面的焦虑和期待就象一把钝刀,一刀刀削割他的灵魂、一点点侵蚀他的肉体,最终把他推向死亡。
 
     今天的读者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认知和开明观点,抛开虚假的道义教条和做作的品位情调,我们已经可以理解女作家为什么被称为超越时代的天才。她笔下的克厉夫在被所有人唾弃的同时,却从人性角度展现出奇特耀眼的光彩,永恒的爱和至深的恨赋予他独特的魅力,一种散发着狂野欲望、不受约束的个性魅力。正如小说开头所描写的荒野之树,它是扭曲变态的,却是最不加修饰、自然生成的。克厉夫的一切都是环境造成的,他就是那荒野之树,努力地生存,抗拒着狂风暴雨,在变成了这样的丑态之后,用丑恶对抗、报复这制造丑恶的严酷环境。
 
     一个遵循传统、保守道德规范的英国淑女,以如此独特、敏锐的视角揭示了人性,探讨了人性,理解了人性。在她的笔下,爱与恨以一种最本质、最自由的状态得到释放、延伸,她给我们看到了人性最美也是最丑的一面,让我们探寻到任何人内心都无法逃避的善与恶。
 
     暴风雪过后终将是万里晴空的清爽和平静,震撼过后留下深深的思索和无限的遐想。合上《呼啸山庄》,我只希望克厉夫和凯瑟琳在结束一代人的爱恨情仇后,在荒野间获得真正永恒的宁静……

3000字的读书笔记三篇

2. 读书笔记(摘抄300字+感悟300字)

读书感悟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3. 读书笔记(摘抄300字+感悟300字) 五篇!!

  1夏  感
  梁衡
  充满整个夏天的是一个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好象炉子上的一锅冷水在逐渐泛泡、冒气而终于沸腾了一样,山坡上的芊芊细草渐渐滋成一片密密的厚发,林带上的淡淡绿烟也凝成一堵黛色长墙。轻飞漫舞的蜂蝶不多见了,却换来烦人的蝉儿。潜在树叶间一声声地长鸣。火红的太阳烘烤着一片金黄的大地,麦浪翻滚着,扑打着远处的山,天上的云,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象海浪涌着一艘艘的舰船。金色主宰了世界上的一切,热风浮动着,飘过田野,吹送着已熟透了的麦香。那春天的灵秀之气经过半年的积蓄,这时已酿成一种磅礴之势,在田野上滚动,在天地间升腾。夏天到了。夏天的色彩是金黄的。按绘画的观点,这大约有其中的道理。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夏天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黄色枣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生命交替的旺季。你看,麦子刚刚割过,田间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着喇叭筒的高粱、玉米,那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这时他们已不是在春风微雨中细滋漫长,而是在暑气的蒸腾下,蓬蓬勃发,向秋的终点作着最后冲刺。


  幸福,就是活着!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有幸福的理由。
  生命给予我无尽的力量,让我将她渲染成万种华丽的色彩,所以我从没有灰暗颜色的东西,我害怕它们把我淹没!所以我衣着鲜艳,活力飞扬!幸福,就是活着!
  只要我能活着,我就有幸福的理由。
  上苍给予了我我的一切,优越或者缺陷,我通通乐于接受,是它们造就了如今的我!
  能够安然的生存于此,我已感到莫大的荣耀!
  幸福,就是活着!
  只要我正活着,我就有幸福的理由。
  我贪恋美味,虽然我说要绝食!
  我害怕鲜花,但景色依旧美艳!
  这世间值得我去追寻的东西过于繁多,生命何其短暂,没的浪费也没的浪漫!幸福,就是活着!
  只要我已活着,我就有幸福的理由!
  承诺与誓言都太过沉重,所有的一切渐行渐远,留了两袖清风的我过幸福愉悦的生活!
  我的所得已然足够多,感谢都来不及,享受都怕错过,没有空闲来抱怨、来怀疑!


  《破碎的美丽》

  破碎的事物总在不经意间印满了重重叠叠的生命的影迹,那么真实,那么深刻,那么美丽。

  有时候,我甚至相信:只有破碎的东西才是美丽的。

  我喜欢晚秋的断树残杆、枯枝萎叶,也喜欢雪天的万籁俱寂、一片荒凉。喜欢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寂寞;喜欢云水苍茫失江路的迷茫;喜欢孤舟微月对枫林的孤独;喜欢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我不知道它们曾经有多完美,也不知道它们曾经是否辉煌,我只知道现实它们是美丽的,是独一无二的美丽。

  “荒戍落黄叶,浩然离故关。”荒凉古垒,萧瑟金秋,送友远行,别绪离愁,将何以堪?离别美。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云起日沉,登楼远眺,雨来风急,吊古伤今,何以感之?变迁美。

  “不见年年辽海上,文章何处哭秋风?”国家多难,民不聊生,感伤时事,哀悼穷途,孰能改之?沦落美。

  “伫听寒声,云深无雁影。”羁旅孤栖,思念亲朋,一声长叹,回望苍穹,不见雁影,寂寞沉重。此情此景,成何以堪!孤独美。

  如此残缺,如此破碎。但比完整更真实,更深刻,即使那么痛心,那么落魄,那么狼狈,那么无奈。

  冰心说:“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可是,又有几人能知道:花的美丽是它们心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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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静静的夜,我伏在窗前,咀嚼着那些凄美忧伤的文字,愁满心扉。窗外细雨,呢喃着柔软,带半点愁,含二分思念。终不笑,别样心情。忆昔日,只可深叹息。离别,灵魂的迁徙么?
  秋雨敲窗,滑下了泪痕。缥缈中,荡漾着悲戚。潮湿的风挤进屋来,把伤感贴满墙壁,耳语向谁?我翻开同学录,多姿的文字映入眼帘,字字句句弥散着青春的馥郁。纯洁的友谊,镌刻在心底。终于明白,夏已终,秋已至。我的初中生活如一梦,缥缈短暂,心弦里弹满了不复的往事。
  秋,无论是细雨滴梧桐还是骤雨敲残荷,听起来总有种凄清、凄凉、凄楚的感伤。而今夜的雨,如诉如泣,滴起我心中的愁绪。记忆里散发的思念,被雨点弹落一地。秋,注定是离别的季节么?窗外秋雨,仍在呢喃。人生确实有太多的无奈。日子,又如此雨,落成不复的往事,再也寻觅不到了。
  该这般伤感吗?秋雨,多情婉约,最易触动心灵深处,引起我情感上的共鸣。何不把秋雨当作飘飘仙乐,把心中的思念化为一种别样的滋味,和一种难得的逸致?在这样的风雨之夜,拥有一份牵挂和思念,人生何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曾经拥有过,岂不是一种快乐,一种幸福?离别,又何尝不是一种别样的美丽?若心中的情意真挚,虚无的距离、无形的岁月又怎能冲淡我们的友谊呢?若有缘,自会相见有日!

  透明的溪水,明净得就像母亲的眼睛。
  春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斑斓;
  夏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浓绿;
  秋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澄碧;
  冬天,你疲倦了——合上眼睛,也停止了唱歌。
  你摄取蓝天的云朵、黄昏的晚霞、夜空的星星;还留下我儿时的身影。
  呵!这溪边沙沙作响的甘蔗林,带甜味的风,曾把我童年的梦吹拂!我躺在你的身边,感到靠在母亲胸膛上的幸福……
  你是我们生活里的一支古老的歌——
  你望见骑毛驴的迎亲的队伍来了,几支唢呐奏出悲哀的音乐;
  你望见几个壮实的汉子,抬着笨重的木棺来了,把老人送上山坡;
  你也听见:山脚下的独轮车,带着吱吱哑哑的声音,在贫穷的土地上呻吟而过……
  如果没有你,谁给我们留下自然的彩色;
  谁给我们记载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呢?
  透明的溪水,你给了我一双能够分辨色彩的眼睛。
  当我在你身边,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少年时,就不得不远行了。
  你像养育我的母亲一样,送我出山吧!

  年的美丽
  一   梁祝

  手起,琴响。

  一段远古的爱情,漫过岁月,穿越时空,像一位风华绝代的少女,由远而近,姗姗飘来。

  默默地徘徊在窗前,让激动静止于寂寥。不敢有太多的奢望,惟恐惊动了低诉情语的蝶儿。

  蝶儿,仿佛从西双版纳赶来,嬉戏在两弦上下,层层叠叠,密密匝匝。

  书声,蝶语,从弦上缓缓流出。天上宫阙,一时不知今昔何年。

  一卷薄薄的爱情,翻来覆去地咀嚼,满口的苦涩,在唇齿间游弋。

  一声沉雷,将恩怨、聚散击得遍体鳞伤。曾经的誓言,被阵阵狂风吹落,落于生与死长眠的空间。

  一座孤坟,茕茕孑立,拉开一道长长的思念。

  风吼。雨泣。

  蝶儿突然没命地逃,大约是被一串串轰鸣的泪声所惊醒,瞪着恐惧的眼睛望着我,望着历史。

  心碎。弦断。只有余音绕梁。

  人醉了,梦亦醉了,醉了多少人的魂?一醉就是千年的美丽。

  多情的蝶儿哪肯离去,依然守侯在记忆里,编织着亘古的缠绵和凄美。

  是谁,在爱情的史册里留下了最经典的一页?


  二   十面埋伏

  寒风萧萧,冷雨凄凄。

  纤纤素手,轻轻一拨,秦时明月便折射出一段遥远的故事。

  十万大军在娴熟的指间奔腾而来。金戈铁马,刀光剑影,楚汉争霸的最后一搏,悄悄拉开了序幕。惊心动魄。

  其实,早在鸿门,范增一句“竖子不足与谋”,所有的结局早已注定。

  厮杀在渐渐隐退,呐喊越来越飘渺。

  三千里江山,顷刻间,竟被一道短短的防线层层包围。

  四面楚歌,如针如锥,声声刺剜着热血沸腾的胸口。西楚霸王,挥舞长剑,仰天长叹:虞兮虞兮奈若何?

  曾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如今早已荡然无存。悬在眼角的泪,晶莹剔透。

  电闪雷鸣,天哭地泣。

  面对乌江滔滔的流水,留给江东父老永远的叹息。

  胜者王侯,败者贼寇。历史永远是历史。

  秋风撕裂了岁月的伤口,泪水打断了琴弦。铮铮乐音,戛然而止。

  后世的听众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是谁书写了这千年的遗憾?


  三   二泉映月

  残月如刀,夜色似墨。

  独坐黑夜,拉二胡者早已将自己隔离在一片孤独之中。

  泠泠的弦,瘦瘦的人。

  一双颤颤的手——十指如柴,轻轻划过那挂满泪水的胡弦。一生的坎坷凝结在两根纤细柔软的弦上,如同泉水,从指见汩汩溢淌而出。

  两根冰凉的弦,随着牵拉的手,开始回环泉水的脉脉柔情。

  一床光洁的月毯,裹着被黑暗笼罩的心扉。

  满腔的愁怨与辛酸,汇成一滴滴眼泪,钻进那跳跃的弦流。在宇宙里悠闲散步的月亮,一不小心,绊了一脚,滑过弦,涓涓呵响盲者的耳膜。

  踽踽独步,一泓生命的泉水,波澜在你的脚下,激荡在听者的心中。

  夕阳西下,寻常巷陌。用流血的心,拉开无边的夜色,拉响久已忘怀的沧桑。


  曾经凋零的希望,在月光的不断摩擦下,又摇曳地燃起来。夜色是空的,黎明总会刺破这薄薄的面纱。

  三叠九折,一曲终了。岁月无痕,人生如梦。只有月华如水,淹没了奏者和听者的双眼。

  阿炳啊,明月装饰了你的弦韵,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可谁来装饰你枯竭的渴望和思念?


  四   高山流水

  一座山,一江水。

  席地而坐,两手随意一划,青山拥着抚琴人躲开红尘,躲开哗杂,开始吟唱。

  记忆还旋转在浮躁之中,潺潺的流水已开始清澈地舔舐耳膜。

  宁静淡泊,优雅至极。

  飘逸的弹者在水中温柔着灵巧的十指,七根心弦有节奏地和着绿水歌唱,唱出一种幽娴的神韵,一种恬淡的灵性。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所谓知音,便是两人的心灵相通,轻轻一点,就会产生美妙的共振。


  孤傲洒脱,双目微闭。奏者将听者弥漫在小桥流水的原始画卷里。

  怎样的心绪,就会奏响怎样的音乐。

  双脚穿行在秀山丽水之间,久久不愿上岸。心灵却穿过时光隧道,寻访知音的足迹。

  鱼需要水,鸟需要巢,人需要知音。

  知音犹如鹰之两翼,折断一翅,鹰将永不能击射长空。

  知音已死,心事赋琴,弦断有谁听?

  琴断,音绝。

  满腔热血,仰天一喷,鲜血吮吸着残琴断弦。千万颗心在颤抖。

  乐为知己者奏,知音已死,留琴何用?

  青山依旧,绿水依旧。

  千古名曲还会响起。可是,谁能诠释“知音”二字?
  《月光》 夜,刚刚暗下来,浓雾层层弥漫、漾开,熏染出一个平静祥和的夜,白雾在轻柔月光和路灯的照耀下,便染成了金色。月光下,树叶儿“簌簌”作响,仿佛在弹奏着一首《月光曲》,婉约而凄美,悠深而美妙,那跳动的音符仿佛是从朦胧的月色中跃出来的,令人陶醉。 夜的深处,田园朦胧,山影憧憧,水光溶溶,萤火点点,烛灯盏盏,好一幅月下画卷! 生命又多像《月光曲》和画卷啊!跳动的旋律演绎着生命的悲欢和离合。人生苦短,又怎么不像是《月光曲》呢? 月上中天,皎洁温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静与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条儿挂在树丫上一般。 世上的万物都是上帝的造化,都很和诣,而月却不同,月有自己的性格,有阴晴圆缺,月的神韵风采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月何必要争夺辉煌呢?她的目的就是让黑夜不再可怕,给人们送去一片暖意,一片光明罢了! 人不也如此吗?有些人不正像月亮一样默默无闻地为他人奉献吗?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彼此都会感到一丝温暖,这就是月的内涵。 夜,已静寂了。月亮静静洒下余光,竭力驱走黑暗,为人们送来光明、温暖与关爱! 雨
  雨是柔弱的,是世界上最轻灵的东西,敲不响那厚重的钢筋水泥的楼房。而瓦屋则不同,雨滴在上面,叮叮当当的,立即发出悦耳的声音。身在小屋的人也就有了在雨中亲近自然的福气。雨势急骤,声音就慷慨激越,如百马齐鸣,如万马奔腾。雨势减缓,声音也弱下去,轻柔地沁入你的心,像暖春时节耳边的轻风,瓦片似乎是专为雨设置的,它们尽职地演奏着,听雨人心中便漫出不尽的情意。

  人们喜欢当心中充满怀念与感喟时,一个人静静地坐下听雨。垂老的志士有“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抱负;迟暮的美人有“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的幽怨;相思的情人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索怀;多情的诗人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遐思。

  雨成了人们修饰感情、寄托心愿的使者。

  闲暇之中,有幸回到了自己曾经听雨的地方。恰逢那天下小雨,又听到这熟悉而又陌生的雨声。迷蒙之中,雨声里透出一种古怪的情调,是久未沟通的那种。它拒我于千里之外,向我表明它对我的陌生,然而我却能从意识的最深处感受到它存在的气息。我有一种从梦中猛醒的畅快和历经迷茫后的沧桑感。

  哦,我在雨声中相约的竟是已隔了时空的自我,它在讲述我以前的一切。我彷徨了,我问自己:我是谁?还是从前的那个我吗?

  有词云:“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人生境遇不同,听雨的感受也就各异。然而听雨却都是听灵魂的对话,听真情的奔泻,听年华的淙淙流淌。雨声所敲打的,除去岁月的回响外,还有昔日难再的痛惜与欲语还休的惆怅。似乎只有在这瓦屋轻灵的雨声中,心灵才得以喘息,生命才得以延续。

  雨声依然在响,像我真实的心跳……

  一场雨
  下雨了,我将手伸出窗外,触摸那雨的心跳。一阵沁人心脾的清凉顿时把脑子里的一切意念都净化了。
  雨人从天空中那无形的滑梯滑下,掉在地上,顿时溅起一朵朵晶莹剔透的水花,他们多快乐呀!
  我快活地望着这一切,好像我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我们在一起欢跳,一起在地上绽放朵朵水花。
  远处传来一阵淡淡的香气,令我返朴归真,深深刻入心灵深处,难以抹却。
  雨,蓦地停了,我惊住了——雨人不见了,水花不见了,歌声与笑声不见了,什么都不见了,我回到了真实的世界,我还是我,一个有骨有肉的小孩,不再是刚才那个晶莹的雨人了。刚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美妙的梦,意犹未尽。哦,雨还会下,雨人也再会在从空中落下!

  秋
  童年时的我,对四季的概念比较模糊。只知道春天是暖和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的,冬天是寒冷的。随着时光的流逝,人渐渐地长大,慢慢地我爱上了春天的鸟语花香;爱上了夏天在水池里的嬉欢,冰淇淋的刺激;爱上了冬天堆雪人、打雪仗、看雪景……唯独秋天,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尤其是家乡的秋天,整天只看到叶子发枯发黄并一片片地凋落。无聊之余,最多也不过是几丝忧愁。

  语文老师说,秋天是一年中美丽的季节。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总有些怀疑。但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观察秋天,感受秋天。
  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我惋惜这短暂的美,更惋惜秋叶的刚烈。它如此奋力地挣扎,是为了摆脱大树的约束,但是,难道它不知道叶落终要归根吗?为了如此短暂的自由却将自己永远地埋在深深的树根下,值得吗?可我又想,这也许正是秋叶的精神吧。它们挣脱大树束缚的真正目的,也许并不在那刹那间的自由,它们是为了将自己最后的注入树根,好让大树在寒冷的冬天能有充足的养分。在来年的春天,树枝上又会长出新的、更茁壮的新叶,
  那些新叶子不正是它们当年的身影吗?想到这里,我又为秋叶感到骄傲,没想到它们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神秘的大自然赐予的吧。
  春天的风让人昏昏欲睡;夏天的风让人感到闷热难受;冬天的风让人感到寒冷刺骨。唯有秋天的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既不闷热,又不寒冷,还能让人清醒不少。我简直怀疑秋风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再加上凉丝丝的秋雨,这再好不过的药引子,一副名贵"天然药草"恐怕就形成了吧。
  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 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它们任何一处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没有风,雨不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大自然赐予了春天鸟语花香,赐予了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看来,大自然是不会偏爱谁的。
  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天分是差不多的,要想超越别人,取得非凡的成就,恐怕非得吃得非凡的苦不可。
  秋,让我领略到了它的美丽,又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
  秋,果真是硕果累累。
  江边,一群妙龄少女在嘻嘻哈哈地洗着衣服。她们所着的褙子也五颜六色的,像身处瑶台中,偶尔驻足岸边观赏的一朵彩霞。已而浣毕,她们又吆三唤五地结伴而归。一路有说有笑,连身后的竿竿翠竹都被她们逗得腰肢不住颤动,不时翩飞几叶乐翻的竹叶来。这欢乐如同涟漪扩散开来,田田莲叶也不再亭亭玉立,把一支支高兴得前仰后合。忽然,荷叶分开两边,笑盈盈地一叶小舟飘然而至,那桨和橹亦咿咿呀呀地吟唱着欢快的小曲儿!

读书笔记(摘抄300字+感悟300字) 五篇!!

4. 5篇读书笔记300字 一半摘抄,一半心得体会 急!!!!!!!!!!!!!!!!!!!!!!!!!!!!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读《红楼梦》有感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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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这学期数学期中考试时,十分失败,其原因就是――粗心。较难的题,一分未扣,而较简单的一道填空题,由于在草稿纸上是根号5,却因看错把根号5写成根号3,被扣去两分,这难道是我不会吗?唉,粗心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   
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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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祥子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 :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要不是说她的年龄,我准以为是十八、九岁不懂事儿的女孩儿。但回想她想出的骗局,演出的戏,她和老爷子顶嘴的词儿,又觉得老练。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利,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生省,故事离奇感人。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黑暗,希望曾是那么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雄鸡病危的年代! 
累死我啦!!!!!!!呼呼终于整完啦!!

5. 读书笔记3000字

聊斋志异〉感想 
   1蒲松龄的生平创作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淄川蒲家庄人,出身与"书香"家庭。父亲蒲磐科举不遂,后经商致富。但到蒲松龄上年时家境渐趋衰落,生活一比较困苦。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蒲松龄从二十多岁时开始〈聊斋志异〉的创作,四十岁左右初集成帙,以后随时增补,直到年逾花甲才辍笔,前后历时四十余年。这部书花费了蒲松龄的毕生心血,包含了他对黑暗世界的全部认识和体会。它是一部生动多姿的教科书,代表了蒲松龄的最高文学成就。 
 2   〈聊斋志异〉的思想内容 
        〈聊斋志异〉中的近五百篇作品,其故事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作家收集的民间传说和亲身经历,二是前代的小说、戏剧故事。作家自己说:“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简相寄4,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伙” 
        《聊斋志异》题材的特点在于一个“异”字。它同明代拟话本小说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世态人情不同,大多写花妖狐鬼的故事。其中有写鬼的,有写狐的,也有既写鬼有写狐的。此外虫鱼鸟兽,花草树木,在蒲松龄的笔下无不可以成精变人。就是就是一些没有出现 虫鱼鸟兽、花草树木的故事中,也总有怪异之事。如《促织》中成名之子魂化蟋蟀,《阿宝》中孙子楚魂附体鹦鹉等。这是一部借非现实的幻景物来寄托对现实不满的“孤愤之书”。《聊斋志异》的内容丰富复杂,瑕瑜互见,但总的看来,它所触及的社会生活相当广泛,反映的社会问题相当深刻,无论是接露社会政治的黑暗和科举制度的弊端,还是描写爱情生活,都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聊斋志异》中一个突出的思想内容,是揭露黑暗腐败的政治,鞭挞无恶不做的贪官污吏和为富不仁的豪绅地主,同情被压迫人民的痛苦,歌颂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席方平》《狼梦》、《窦氏》《红玉》等,都是有代表性的作品。 
  《席方平》写的是一个非现实的幻想世界——阴间的故事。老实厚道的席廉再阴世受尽了富豪扬某的欺凌。扬某死后,贿赂冥界使者将西打死。席来到阴间,羊又贿买阴间狱使“日夜磅掠”,使之“筋骨摧残”。席廉之子席方平赴阴间代父伸冤,他层层上诉,从城隍、郡司、直到冥王,但是由于他们都受了羊某的贿赂,结果是都不受理,而冥王“命置火床等。席方平受尽了折磨,但毫不气馁,最后告上了二郎神,冤案方得昭雪。作家接阴间的险恶,影射人间的贪官吏虐,批判的锋芒指向了封建机构的各个层次。它使人们认识到封建社会的各级官府,只不过是压迫人民的工具;封建社会的官场社会的腐败以极,暗无天日,从而使人们产生了对封建统治性的怀疑。 
  如果说在是阴间影射阳间,那么《促织》则是借历史以针砭现实。篇中著名的悲剧有促织而起,而促织有是宫中“岁征民间”之物。作家首先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最高统治者,接示了政治腐败、生灵涂炭的总根源。小说中勾画了从里胥、县令直至抚军的各级贪官污吏对上献媚、对虾狰狞的面目,有他们构成的封建转治罗网,使广大人民从政治到经济、从肉体到灵魂,无不受到严重的迫害和残害。这就是《促织》对封建统治的揭露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再揭楼黑暗与官府的本质方面,《狼梦》同样写的很深刻。《狼梦》写白翁梦见自己走进儿子的县衙内,看见道上、厅上、堂上、堂下坐着、躺着的都是吃人肉的狼,而他们的周围白骨成堆,又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变成了老虎。作者在篇末写到:窃叹天下只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明白的告诉人们梦里的虎狼就是现实中官吏。 
 《聊斋志异》不仅写了现实的黑暗和被压迫与被损害的苦难,而且表现了人民群众的反抗。席方平不畏死亡替父伸冤,受尽了许多酷刑之后,对冥王表示:“大冤未伸,寸心不死”,“必诉”!这种反抗精神是十分顽强的。 

《聊斋志异》还对当代社会进行里多方面的揭露和批判,或讽刺事态的庸俗,和刻画人心得险恶,或描写统治者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或歌颂劳动者的正直勇敢。总之,《聊斋志异》所战士的人生画图是十分广泛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容十分丰富。 
       但是《聊斋志异》中也有相当多的篇幅宣扬了落后的甚至反动的思想,就是在那些优秀的篇章中,也常常夹杂着封建性的糟粕。例如:有些篇章敌视和丑化农民起义,有些篇章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篇章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还有些篇章美化了一夫多妻制或羡慕功名富贵。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席方平》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作者不仅写了科举制度的黑暗,而且揭露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灵魂的副食和精神摧残。王子安因对功名利禄的渴望而失去理智,自以为中了进士翰林,大摆进士翰林的架子,闹出了许多悲剧性的笑话。叶生因屡试不第竟一病不起。在《王子安》中作家对考生们的心理和神态,作了穷形尽相的描绘,他们入场考试,似丐、似囚、似秋末之冷蜂、似出笼之病鸟;他们盼望喜报,坐立不安,如痴如狂,对秀才士子灵魂的这些刻画细致入微。作品通过对知识分子变态心理的描写,告诉人们科举制度是怎样侵蚀人们的灵魂的。所以《聊斋志异》的更深刻之处,是它揭示了腐败制度对民族精神之摧残。  

蒲松龄是有非凡的文才的。诗、词、文、赋、通俗戏曲诸种文体,他都曾试其身手,并且皆有可观的成就。他最热衷的是记述奇闻异事,撰写狐鬼花妖故事。这对志在入仕的秀才来说,未免是不务正业,为此他曾受到过友好的劝阻,不友好的奚落。但是,他没有屈从社会的偏见,抱着“纵不成名未足哀”的信念,执著地写作,直到年逾花甲,方才逐渐搁笔。《聊斋志异》是他倾注了大半生的心血制作出来的。  蒲松龄作《聊斋志异》承袭了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人传奇的文学传统,但在观念上、作法上却有了质的飞跃。他摆脱了六朝人记叙怪异之事以“明神道”的观念,超越了唐人作传奇重在构想之幻、情节之奇的局限,而是面向现实社会,以生活经验理性,驾驭六朝志怪小说和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及其所形成的故事范式,进行文学创作,虚构诡橘绮丽的故事,来针砭现实,抒发忧愤,表达他个人经验、情趣,寄托精神方面的向往、追求。这样,原来六朝志怪小说中的神秘意识及其思维模式,也就转化为文学幻想的方式和材料,狐鬼花妖不再是神秘意识中存在物,而成为幻想文学中的人物形象;神仙也不再是宗教意识中不可亵读的神圣超人,而成为观照人间官僚或某类人的幻设形象,多半寓批判之意。由于摆脱了宗教迷信意识的束缚,蒲松龄便获得自由,更充分地发挥了真幻相生、虚实互渗的艺术潜力,编织出了许多比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人传奇小说更加瑰丽、灵动而饶有生活意趣和现实意义的故事。  这部图咏本较之元明以来小说之插图绣像显然更为严整工细。编印者广百家斋主人称:“图画荟萃近时名手而成。其中楼阁山水,人物鸟兽,各尽其长。每图俱就篇中最扼要处着笔,嬉笑怒骂,确有神情。”虽有自谀之嫌,但观书中图画均工笔勾画,技法圆熟,构图协调允妥,在明清白话小说之插图中称得上上品,诚非访间劣手所能为之者。咏诗大约出自广百宋斋主人笔下,虽然不能说首首切中故事之肯綮,境界高妙,但其中也多有或直或曲,出语蕴藉,道出聊斋先生之心思者,大体看来不失水准。

读书笔记3000字

6. 读书笔记3000字

读书笔记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7. 3000字读书笔记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大多数人估计都一样,没事消遣,想找些冒险的、侦探的故事过把瘾,这种想法尤其是在假期(长假)时显得格外突出!我也是这样!

当然,我现在想说的可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内容怎样,而是我从其中获得的重要感受,这就成为了本文的主角—福尔摩斯精神!

其实在阅读这本书的开始,我也没发现这个,只是同众人一样,惊叹于福尔摩斯的能力。那时正值我初三,学习十分繁忙,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也没几天,谁想就在学习刚刚开始时悟到了好东西!

或许你们也有过此类想法,但是我一直没看见过这样的文章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大多数人估计都一样,没事消遣,想找些冒险的、侦探的故事过把瘾,这种想法尤其是在假期(长假)时显得格外突出!我也是这样!

当然,我现在想说的可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内容怎样,而是我从其中获得的重要感受,这也就成为了本文的主角—福尔摩斯精神!

其实在阅读这本书的开始,我也没发现这个,只是同众人一样,惊叹于福尔摩斯的能力。那时正值我刚入初三,学习不是十分繁忙,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也没几天,谁想就在学习刚刚开始时悟到了好东西!

或许你们也有过此类想法,但是我一直没看见过这样的文章。

我这篇文章开头太长,要是福尔摩斯看见非抽我不可!这就是福尔摩斯的一个显著精神,行动迅速,不罗嗦!如:他迅捷地拉开地毯,立即匍匐在地板上,并且试图抓平地板的每块方木板。他用指甲不断地掀着木板,忽然,有一块木板活动了。它象箱子盖一样,从有活页的地方向上翻起。下面有一个小黑洞,福尔摩斯急忙把手伸进去,但是,抽回手时,他又生气又失望地哼了一声。洞里是空的。
  “快,华生,快,把地毯放好!"刚刚扣上那块木板,并把地毯放好,便听见了雷斯垂德在过道里的说话声音。他看见福尔摩斯懒散地靠着壁炉架,无所事事,显得很有耐心,一边用手遮住嘴,打着呵欠。摘自(第二块血迹奇案)

不仅仅在办案时,就是平时生活中福尔摩斯的行动也相当迅速!记得在一个案子里,华生正在用诗来描绘那个案件的内容,福尔摩斯正躺在椅子上,他听见了华生的吟诵,福尔摩斯厉声制止:“别再作诗了!华生!”虽然用优美的语言修饰一下会使案件更吸引读者(    福尔摩斯还是不精通写文章的,但从中我们起码能看出些什么,那就是福尔摩斯是个果敢,迅速的人!

从中我们也确实能学会什么,不是吗?比如在学习时,做作业不拖拉、看书不三心二意……等等,很多的。

学会整理,归类。福尔摩斯的索引是很丰富的,里面无论以什么字母开头的人物,总是十分齐全想找什么人物就可以快速找到!还有福尔摩斯的化学实验器材,也是整理得很好(他没事时就喜欢做化学实验)!这种习惯使得福尔摩斯所要之物总能及时找到!对于粗枝大叶的人来说,学会这点既不容易了,但要是学上了,那作用可大了!

还有最为众人所熟知的就是福尔摩斯的推理分析能力,你们或许会说:"这对学习有什么用?”而且我也看不出来这对学习有什么用,但是我曾试着用过,用的地方很小,就是在不会做的题目上推理(说难听了就是猜!),不过确实有时很管用,通过题目透露的信息,我也会找到好东西,帮助可大了!        或《福尔摩斯侦察小说全集》是欧美侦察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察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察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察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察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察,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察小说的严谨结构。侦察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经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察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察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察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聪明,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察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谢谢采纳哦。呵呵

3000字读书笔记

8. 求:两篇读书笔记,3000字以上(最好是名著的读书笔记)

水浒传读书笔记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f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著的长篇神化小说。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江苏淮安人。他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才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故乡。吴承恩生活的年代,正是明代社会矛盾与民族矛盾异常尖锐激烈的年代。统治阶级荒淫无度,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社会黑暗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激愤的情怀尽情的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的倾注到了《西游记》之中。《西游记》是他晚年会到故乡后的作品。  《西游记》的主要故事是写孙悟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唐僧取经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唐代的僧人玄奘前后用了十七多年的时间,从长安出发,走了几万里路程,从印度取得了六百多部梵文佛经回来。玄奘曾口述他西行的见闻,由门徒辩机写成(大唐西域记)一书。后来,门徒惠立和彦棕又写了(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述了玄奘西域取经的详细经历。宋代以后,取经故事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出现了带有神话色彩的话本,并在舞台上演出。吴承恩的《西游记》直接继承了有关取经故事的民间文学素材。  《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注意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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