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2024-05-09 10:22

1.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费用:
  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补180元,月平定补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补120元,月平定补10元。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
  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即: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元;工龄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1000元;工龄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2000元;工龄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3000元;工龄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4000元;工龄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0元。
  3、重大疾病住院费:
  其它人员,住院费超限额部分经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单位报销75%,个人负担2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2. 事业单位 医保报销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标准:现在事业单位也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都按照职工医保来报销,没有特别规定,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一般住院和大病来确定,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小。一般从50%~95%不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3)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4)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南京2013年起取消公费医疗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据介绍,目前南京有参加企业职工医保人员330万名,有约2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各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此前,江苏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个省辖市已取消公费医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4.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3)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4)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5.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的能享受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6.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凭医保卡医院会向医保中心报销应报的部份,并在卡上扣除部份自理的,一小部份如果须自付就直接付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事业单位医保报销范围

8.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3)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4)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