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09 01:25

1.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开通创业板需要什么条件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2.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 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六 条: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客户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七条: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扩展资料: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交易费用:
创业板交易佣金和A股一样上限最高为交易额的0.3% 所以交易佣金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您的交易成本. 很多投资者都对交易佣金是比较关心的,在此就不同的交易佣金作一个简单的例子给大家看看:A客户通过折扣网开户交易佣金为1‰,B 客户交易佣金为2‰,C 客户交易佣金为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3.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开创业板权限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后续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需要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4.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富国环球投资为您解答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5.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您好!富国环球投资为您解答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6.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1.新开创业板权限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2020年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后续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需要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2.创业板交易规定(1)创业板股票交易单位为“股”,在进行交易时,数量必须是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在卖出的时候,申报数量也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2)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其涨跌幅与主板市场相同,涨跌幅比例为10%。实行T+1的流转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是无法当天卖出的,必须要等到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3)交易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和下午1:00-3:00为连续竞价时间。休市时间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时间为准。综合以上内容来看,创业板的交易规定和主板市场的交易规定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创业板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天是实行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的。拓展资料:1.创业板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创业板涨跌幅的限制为20%。也就是创业板股票今日价格的涨跌幅度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之上上涨不能超过昨日收盘价的20%,下跌不能超过昨日收盘价的20%。另外,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7.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有:1、投资者应具备对创业板市场风险的一定的承受能力。2、投资者要通过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3、投资者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4、具有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的交易经验。5、投资者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6、投资者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1]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8.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2、对于测评结果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户,应向其加强市场风险提示,劝导其审慎考虑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3、要求客户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明显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户,应该提醒其予以纠正。对不配合适当性管理的客户,经劝导无效后,营业部可以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确认客户交易经验是否够两年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如不满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六条: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客户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七条: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扩展资料: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交易费用:
创业板交易佣金和A股一样上限最高为交易额的0.3%所以交易佣金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您的交易成本.很多投资者都对交易佣金是比较关心的,在此就不同的交易佣金作一个简单的例子给大家看看:A客户通过折扣网开户交易佣金为1‰,B客户交易佣金为2‰,C客户交易佣金为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