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2024-05-12 12:08

1. 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2. 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处理


3. 请问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到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做法当然违法。
不符合法律规定,
1、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时间。
2、未签劳动合同。
解决的方式可到劳动稽查举报或直接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决。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可要求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可双倍支付工资。
不合法;加班要给加班费,不能无限制加班;建议申请仲裁或起诉

请问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4. 加班不给加班费咋弄


5. 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处理?

我们单位经常在周末的时候因为生产的原因让我们加班。可是都没有给加班费,已经跟单位协商几次都没有效果。加班不给加班费,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解答: 首先,如果你们周末本来是不用上班却要加班的话那就应该得到加班费。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解决方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你们单位如果加班不给加班费,而你们又跟单位协商无果的话,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加班费相关知识: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处理?

6. 加班经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者可以依据以上法条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准备劳动合同、加班证明等证明材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服仲裁结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加班费做出了详细地规定。然而用人单位却明知故犯,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为了能保住饭碗一般都会选择忍耐,当有一天忍不住了才会被动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情况下,最好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用人单位要怎么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44条规定了员工不同形式的加班,支付加班工资的比例,下面就该条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做一下介绍:
1、综合计算工时制
它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实行这种方法的单位,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向加班的员工支付300%的小时工资。周六周日加班虽可以不发加班费,但在一个月的工作时间内,员工工作小时数如果超过166.6小时,单位需就超出的小时支付150%的小时工资。
员工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用其月工资标准除以174小时,得到小时工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公布后月计薪天数与月工作日有所区别]。
2、标准工时制
是用得最广泛的工资计算方式,根据这种制度,员工每天工作时间若超过8小时,超出的小时应给予150%的小时工资,在周六周日加班的,如果企业不能补回同等时间的假期,便需支付200%的日工资,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则需向员工支付300%的日工资。员工日工资计算的方式是用月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得到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算法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在计算中使用的员工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员工,则以每月实际发放到员工手头的工资,即“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为准则。(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还应双倍支付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
合法实行这种工时制的员工,一般没有加班工资,这里强调的是“合法实行”,也就是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我国是有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员工都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所以企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也应留意其合法性。

7. 加班没给加班费怎么办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或者要求单位安排补休。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一、值班算加班吗,值班是否属于加班
春节期间仍有许多人加班工作。就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加班费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警示:春节加班费须依法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当班”等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漏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在安排春节加班的用人单位中,仍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不给”或“少给”法定加班费。有的用人单位故意回避“加班”的概念,取而代之以“值班”“当班”等提法,例如规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春节轮流当班”“春节值班每人每天发30元”等。
有关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将“加班”称为“值班”的做法,是一种“文字游戏”,但逃避不了法定义务。目前,我国除了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中占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另有规定之外,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都受《劳动法》调整。有的私营企业将行政事业单位里的干部“值班”概念,偷换到加班的员工头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按照“前三日三薪、后四日双薪”的标准支付工资。同时,在加班费支付过程中的各类“柔性侵权”行为也属于违法。

加班没给加班费怎么办

8. 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处理?

我们单位经常在周末的时候因为生产的原因让我们加班。可是都没有给加班费,已经跟单位协商几次都没有效果。加班不给加班费,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解答:首先,如果你们周末本来是不用上班却要加班的话那就应该得到加班费。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解决方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所以你们单位如果加班不给加班费,而你们又跟单位协商无果的话,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相关知识: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