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有那些优惠政策

2024-05-09 14:04

1. 广西高考有那些优惠政策

广西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高考报名期间采集考生具有加分或降分照顾的资格按如下内容采集。如果教育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加分或降分的项目、幅度以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为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一)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者,加10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下列全国竞赛一、二等奖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下列国际竞赛获奖者: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以上各奖项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加20分(均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与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同时进行)、认定的应届考生,加10分,同时规定只有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才适用于此项加分政策。
  
  二、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2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分。
  
  (二)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三)对烈士子女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四)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五)对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总分降低10分。
  
  四、同时符合第“一”、“二”、“三”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或降分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五、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三条第“(一)”点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广西高考有那些优惠政策

2. 广西高考政策改革方案

法律分析:2022年起,广西不再分文理科,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3. 广西参加高考条件?

一 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了吗
 
  2020年的这个高考政策可以类比2019年的高考政策,因为很大情况下都是差不多的,只有个别少数的可能有稍微的变化,所以呢,如果正常还没来,你可以参考2019的政策 
 
 二 外地户口能在南宁考大学吗
 
  需要符合广西省《异地高考方案》相关规定才可以。参考文件三、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
  广西出台《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区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就广西外来务工人员
  接受义务教育后的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包括中考和普通高考,下同)工作做了明确规定,该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正
  式实施。
  
   一、《意见》主要依循两个原则,即对于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对于“高考移
  民”要从严限制。因此广西的“异地升学”方案仍然以学籍限定为主线,以户籍限定为辅线,同时辅以外来人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
  住所”为限定条件,做到既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维护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又防范“高考移民”破坏广西普通高校招生秩序,维护广大本土考生的合
  法权益。
  
  二、 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条件
  
   1、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在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流入地正式学籍,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同时,《意见》允许各市根据本地承载能力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2、属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需经流入地县级(含)以
  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其户籍迁入流入地时间满1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流入
  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当日止,满1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以来在流入地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
  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三、外来人员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
  
   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有两种情况:
  
   1、 在广西接受完整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后继续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只要其满足学籍条件和法定监护人条件,即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
  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
  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
  
   为切实防范“高考移民”,针对没有在广西接受完整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申请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
  法定监护人等3方面条件。即:须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2、 属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
  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
  生活的证明,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3、 属中职毕业生的,也分两种情况: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3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广西中等职业
  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具有
  广西3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其中一方
  (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4、 此外,在几种情况下,外来人员可受部分限制或不受限制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
  (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广西高中毕业证书,不受
  户籍限制;原户籍在广西(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广西后户籍迁出又迁回广西,高考报名时户籍在广西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外来人员随父亲或
  母亲 *** 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
  
   对不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意见》规定,待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经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市)同意后,可在广西借考,但须由户籍所在省(区、市)负责录取。 
 
  
 
 三 广西高考异地高考去哪里报名
 
 在广西区抄具有初中三年袭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不受户籍限制;
 
 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
 
 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2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2.应届;
 
 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3
 
 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
 
 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
 
 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四 广西什么时候可以异地高考
 
  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规定:
  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
  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五 外省户籍在广西高考符合条件可以加分吗
 
  外省户籍在广西高考,
  符合条件当然可以加分。
  可询问广西考试院。
  最直接的是问你的班主任。 
 
 六 我是山东的学生想去广西参加高考
 
  你好,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异地高考。
  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3、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 *** 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广西。 
 
 七 广西异地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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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广西参加 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申报材料 
 
 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条件的外来人员,申请报考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
 
 八 可以在广西异地高考吗
 
 可以的。
  
 
 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规定:
 
 1、外来人员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2、外来人员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3、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3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3年)。
 
 并能提供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8)广西参加高考条件扩展阅读: 
 关于其他城市异地高考的要求:
  
 
 1、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3、广东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 *** 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4、宁夏

广西参加高考条件?

4. 2022广西新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1、2019新年新生,文理不分;
2、从2022因为,实施“3+3”图案。高考总成绩=“数不胜数”高考成绩+3门“学习与考试”成就;
3、外语学科(包括听证)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实施高校招生“考生总分+综合质量评价”评价方法。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2广西省高考改革方案》
一、学制和课时
1.学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周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校历由各设区市根据每学期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
2.课时
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计2学分,1个专题教学时间18课时计1学分。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5.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可以加20分。
根据2011年广西省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6. 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不受户籍限制;
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
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2.应届;
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
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
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7. 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了吗

广西2020年高考政策已经公布。相关下载文件请至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下载。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0)。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了吗

8. 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

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不受户籍限制;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2.应届;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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