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户口落户新规定

2024-05-08 00:06

1. 大连市户口落户新规定

法律分析:1、买房落户
目前大连买房落户政策为:主城区为需购买单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贷款还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清,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
2、人才落户(下列条件需全部符合)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大连市户口落户新规定

2. 大连市户口落户新规定

1、买房落户目前大连买房落户政策为:主城区为需购买单套新房70平以上全款或贷款还清,二手房90平以上或非住宅70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清,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并且在大连有一年的社保,就可以在大连落户。2、人才落户(下列条件需全部符合)(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二)与我市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的须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三)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年龄可以适当收紧,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3. 大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户口管理,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由外省、市迁入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之间以及由农村迁入城镇的户口迁移,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第四条 夫妻一方系年龄较大或因病、残生活自理有困难且长期在城镇居住的农村人口的,可以申请“农转非”迁入城镇落户(含其未婚子女)。第五条 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父母申请“农转非”迁入子女处落户的,应是年满65岁(单身老60周岁),农村无子女投靠或子女因病残等原因失去赡养条件,且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员。第六条 父母在城镇,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下同)或在校初、高中学生申请“农转非”迁入父母处落户的,可以办理。其中,属于父母离婚归城镇一方抚养的,须待一方再婚后方可办理。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办理“农转非”:
  (一)三次被评为大连市劳动模范的;
  (二)一次被评为“大连市最佳乡镇企业家”的;
  (三)两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乡镇企业家”的;
  (四)一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乡镇企业家”同时又被评为省以上优秀企业家的。第八条 两次被评为大连市城镇集体企业“优秀厂长(经理)”的,其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办理“农转非”迁入城镇落户。第九条 符合国家安置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迁入落户,是农业人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第十条 在外地城市(含县级市)工作的双职工,其未成年子女出生后一直寄养在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一条 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或现役女军人,因子女无法随身抚养要求送回市、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子女,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三条 从市、镇调往青藏地区工作的职工,其家属因气候不能适应或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入回市、镇及农村家中或将子女寄养在市、镇及农村亲属处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四条 属于同等市之间和大市迁往小市的,其市、镇(不含农业人员)之间人员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指未成年的及在校初、高中学生)或夫妻(指无工作或退休,如有随迁子女限未婚)投靠,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五条 属于小市迁住大市的,申请迁入市、镇(含农村非农业人口)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年满60周岁(投靠独生子女不受年龄限制),自理生活有困难,无亲属依靠需投靠子女的;
  (二)未成年子女及在校初、高中学生投靠父母的;
  (三)已退休人员投靠配偶的;
  (四)无工作人员投靠配偶,结婚五年以上的。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迁入落户:
  (一)按照规定退休、退职的干部、工人、远洋船员;
  (二)退学、休学或不服从分配的大中专学生;
  (三)被开除军籍的现役军人;
  (四)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劳改、劳教单位清理的就业人员。第十七条 特等、一等残废革命军人及其家属,国防科技工业三线艰苦地区三类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及随迁家属(配偶须是无工作或退休,子女须是无工作、未婚)符合规定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八条 监狱、劳动教养院干部的家属和派往监狱、劳动教养院工作的检察机构干部的家属,以及煤矿井下职工家属,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九条 经部队军以下政治机关批准来连安置的部队离休干部的家属和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迁入落户。第二十条 市、镇郊区的非农业人口和在新建集镇工作的职工,在市、镇内有住房并居住的,其本人及在郊区是非农业人口的配偶、子女(限未婚)可以迁入落户。第二十一条 外省、市及本市的农村人口申请“农转农”迁入市、镇郊区落户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与市、镇郊区农民结婚、女到男家的;
  (二)有女无儿户招赘女婿的(多女户只限一人);
  (三)男到女家,结婚后在女家居住五年以上的;
  (四)与市、镇职工结婚,在郊区自有房屋并居住多年的;
  (五)老人(子女)身边无亲属依靠,投靠子女(父母)的;
  (六)在市、镇郊区自有房屋并居住多年,已参加当地生产劳动无法返回原住地的。

大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

4. 大连市公安局户籍

你看看这个吧,像军人,老干部之类的我删了。
外省市调迁入人员落户核签具体步骤、方式方法 
一、各审批部门出具调、迁入人员审批手续→人口结构办审核调、迁入人员落户手续并核签→派出所落户(需发准迁证的,到市、区公安局户籍(政)科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二、公众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 
1、引进人才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迁入人员的原籍户口簿。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下同)或职称证书。 
符合正处级以上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的,还需持任职命令。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下同)。 
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 
2、两地生活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双方的户口簿。 
结婚证书。 
符合特困的,还需持特困证明。 
3、军转干部落户: 市、区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 4、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部队任职(调级、晋职)命令及家属随军审批表。 军官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独生子女证、部队房证。 5、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入伍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转业志愿兵:持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回原籍的还需持入伍地的户籍证明;投配偶的还需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家迁的需家庭户口簿、与户主关系证明、家迁的相关证明。 
8、毕业生落户: 
(1)本地生源: 
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另外,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字样的户口簿;自费生需持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批表或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 
(2)外地生源: 
公费: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 
非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毕业证书。 
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核表、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落户原则按当年的政策规定执行。 
11、提前退学、退役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或入伍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或入伍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学校保卫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证明或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退役证明。 
退学人的户口迁移证。 
12、刑满释放、解除劳改劳教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刑满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改劳教证明副本。 
13、其他原因(特困、归国侨台胞、无军籍退休职工等)调、迁入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手续。投靠人的相关手续。如需婚姻状况证明的,还要持相关手续。 
14、投资、引资、捐赠和购房人员落户: 
(1)投资: 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交纳租金凭证或购买合同及购买凭据、房证、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2)捐赠:捐赠汇款凭据、接收捐赠单位证明、银行转帐凭据、原籍户口簿或华侨证或亲属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证、迁入人员审核表。 
(3)引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引资证明、原籍户口簿、房证、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4)购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个人申请、学历证明、计生部门证明、没有犯罪记录公证书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购房者与申报户口者关系的公证书等文件,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失业证、进城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三、 备注: 

1、办理核签时,必须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随迁家属的,还需持家属的工作调转手续或失业证明等。 
3、有随迁子女的,需是未婚子女,超过婚姻法定年龄的需持原籍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超过十八周岁有工作的,出具调转手续,没工作的持失业证,是学生的出具学籍证明。 
4、如上述手续还说明不了问题的,请配合窗口人员主动出示相关手续。 
5、对上述所需手续材料不清楚的或有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需调、迁入情况的,可随时向窗口人员咨询。 

参考文献:大连市公安局网站

5. 大连市内迁户口的规定是什么?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主城区是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技术园区;新市区是指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新区是指由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普湾新区拓展区。拟将户口迁移至我市的各类人员在申请落户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和各类户口准入条件:
1、拟将户口迁移至我市的各类人员,落户时均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
2、配偶系现役军人的申请落户人员,均按随军家属落户政策办理。
3、配偶系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请落户人员,均应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符合准入规定的引进人才,配偶系集体户口且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
4、已婚人员户口迁移,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迁。
5、随迁落户的未婚子女不含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育有子女的。
6、经批准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允许将户口空挂在单位或单位注册地所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也可以落报在直系亲属家中。
7、在我市旅顺口区、新市区常住户口登记或符合落户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条件的,迁入主城区时,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区公安分局审批(常住户口登记5年以上的除外);否则按主城区准入条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8、由外市(含我市新区)迁入我市主城区、新市区已落报小城镇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按相关准入条件办理。
9、办理落户的复退转军人和申请家属随军落户的现役军人必须是已注销入伍前常住户口的。
10、在申请落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已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其在本市常住户口,回迁入地恢复户口。
落户准入条件
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4、申请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须是已取得《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在此居住的。
5、落户主城区的须已办理本市《居住证(暂住证)满5年,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不在同一单位可连续累计,但用人单位和社保缴费单位须一致)。
6、落户新市区的须已办理本市《居住证满1年,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暂住人员可到合法稳定住所的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受理,报分局审批后再由大连市人口结构办核签。
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各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差别的,我们如果是想要进行户口迁入或者是户籍所在地变更的,一定是要注意当地的政策的。

大连市内迁户口的规定是什么?

6. 大连市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居民身份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对大连市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的管理。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所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第四条 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不申领、不发给居民身份证的以外,均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并按规定办理申请领取手续。
  对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因身体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缓发身份证。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第六条 公民因跨市(县)迁移户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其身份证登记内容有变动的,应按规定申请换领新证。在新证未制出前,继续使用原证,领取新证时须交出原证。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登报声明作废的同时申报补领新证。第七条 公民出境需要注销户口或被征集服现役的,应交回居民身份证;公民死亡或因犯罪被拘留、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公民应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遇有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查验身份证时,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第九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公民权益事务时,应按规定核查居民身份证,并登记内容及编号。对不能出示身份证或身份证污损、残缺难以辨认的,可拒绝受理或暂缓受理。第十条 申领身份证而未领到或因身份证丢失尚未补领到新证的公民,因办理乘坐飞机、投宿登记手续需证明身份的,可申领临时身份证。公民领取临时身份证,应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领到、补领到新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如数返还保证金。第十一条 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作为抵押。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涂改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有伪造、变造、涂改、冒用、转借居民身份证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处理。第十四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交回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下同)的;
  (二)买卖、涂改居民身份证的;
  (三)扣留居民身份证或将居民身份证作为抵押的;
  (四)谎报居民身份证丢失,多领取居民身份证的;
  (五)其他违反居民身份证管理,尚未构成犯罪的。第十五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大连户口如何办理

1、如果你的户口现在大连,那么,房屋备案后就可以落户。
2、如果你的户口现在鞍山,你想落户在你的房屋上,那么,必须等房证下来才行,因为我现在就面临这个问题。
3、2012年1月4日的户口新政,你的条件必须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了才能够落户。
4、具体操作方法,你登录那个平台就知道了,政策,条件,程序,一应俱全,不明白的,就在那个平台上咨询人口结构办。
祝顺利!回答完毕!

大连户口如何办理

8. 大连户口怎么办理?

外省市调迁入人员落户核签具体步骤、方式方法 

一、各审批部门出具调、迁入人员审批手续→人口结构办审核调、迁入人员落户手续并核签→派出所落户(需发准迁证的,到市、区公安局户籍(政)科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二、公众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 
1、引进人才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迁入人员的原籍户口簿。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下同)或职称证书。 
符合正处级以上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的,还需持任职命令。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下同)。 
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 
2、两地生活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双方的户口簿。 
结婚证书。 
符合特困的,还需持特困证明。 
3、军转干部落户: 
市、区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 
按符合在连落户条件所需的材料(如入伍通知书、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家属户口簿、部队任职命令、调令、家属随军报告表或其他特殊条件留连的证明材料)。 
4、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部队任职(调级、晋职)命令及家属随军审批表。 
军官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独生子女证、部队房证。 
5、复员退伍军人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入伍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转业志愿兵:持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回原籍的还需持入伍地的户籍证明;投配偶的还需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 
家迁的需家庭户口簿、与户主关系证明、家迁的相关证明。 
6、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 
民政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落户口介绍信。 
结婚证书、配偶或子女户口簿、干休所房证。 
7、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后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 
留学人员的护照(含同时回国的配偶及子女的护照)。 
婚姻状况证明。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及留学生落户证明。 
如孩子系国外出生,需持出生证明。 
在国内已注销户口的,需持原籍户籍证明;未注销户口的,需持原籍户口簿。 
8、毕业生落户: 
(1)本地生源: 
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另外,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字样的户口簿;自费生需持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批表或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 
(2)外地生源: 
公费:市、区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 
非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非农户口计划内自费生户口迁移介绍信、毕业证书。 
农自费:市人事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事介绍信、计划内自费生“农转非”审核表、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落户原则按当年的政策规定执行。 
9、老干部易地安置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离休干部易地安置落户证明和迁入人员审核表。 
离休证、原籍户口簿、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审批表、单位代管证明。 
投配偶的持结婚证书、配偶户口簿;投子女的,需持子女们的户口簿。 
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 
10、本市出国归国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注销户口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护照。 
11、提前退学、退役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学或入伍花名册中查不到的,需考学时户口迁出地或入伍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迁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学校保卫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退学证明或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退役证明。 
退学人的户口迁移证。 
12、刑满释放、解除劳改劳教人员落户: 
从人口结构办的入伍兵花名册中查不到的,注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做本人注销字样的户口簿。 
刑满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改劳教证明副本。 
13、其他原因(特困、归国侨台胞、无军籍退休职工等)调、迁入人员落户: 
审批部门出具的手续。投靠人的相关手续。如需婚姻状况证明的,还要持相关手续。 
14、投资、引资、捐赠和购房人员落户: 
(1)投资: 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交纳租金凭证或购买合同及购买凭据、房证、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2)捐赠:捐赠汇款凭据、接收捐赠单位证明、银行转帐凭据、原籍户口簿或华侨证或亲属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房证、迁入人员审核表。 
(3)引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投资凭证、完税凭证、资产负债报告书、营业执照、引资证明、原籍户口簿、房证、婚姻状况证明)、迁入人员审核表。 
(4)购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书、个人申请、学历证明、计生部门证明、没有犯罪记录公证书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购房者与申报户口者关系的公证书等文件,原籍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失业证、进城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三、 备注: 

1、办理核签时,必须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随迁家属的,还需持家属的工作调转手续或失业证明等。 
3、有随迁子女的,需是未婚子女,超过婚姻法定年龄的需持原籍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超过十八周岁有工作的,出具调转手续,没工作的持失业证,是学生的出具学籍证明。 
4、如上述手续还说明不了问题的,请配合窗口人员主动出示相关手续。 
5、对上述所需手续材料不清楚的或有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需调、迁入情况的,可随时向窗口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