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2024-05-18 08:19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动部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国基金管理情况。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地区基金管理情况。第三条 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基金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总公司的直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定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这样说理解吗?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2. 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

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呢!🙂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职工增减变化申报,提交以下资料:(1)职工增减变化表;(2)增加职工情况,应提交《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其中本市再就业的,还应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属统筹范围外转入的,还应提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减少职工情况,因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军、出国定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缴费方式:1、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这里的“国家规定”指的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此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终要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前各省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同,且在不断调整。如:上海按照单位22%、个人8%的比例缴纳,北京按照单位20%、个人8%的比例缴纳。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哦!🙂【摘要】
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提问】
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呢!🙂1、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职工增减变化申报,提交以下资料:(1)职工增减变化表;(2)增加职工情况,应提交《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其中本市再就业的,还应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属统筹范围外转入的,还应提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减少职工情况,因在职职工死亡、离退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军、出国定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缴费方式:1、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这里的“国家规定”指的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此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终要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前各省市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同,且在不断调整。如:上海按照单位22%、个人8%的比例缴纳,北京按照单位20%、个人8%的比例缴纳。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哦!🙂【回答】

3. 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1)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2)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3)计发办法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存情额除以计发月数。特殊规定:A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B26号文实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xing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38号文件的新要求(1)扩大覆盖范围所有城销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傲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缓费比例20%, 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2)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抓好东三省的做实试点;抓紧做好其他地区扩大做实试点的具体方案。(3)建立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2010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姐过1200。(4)提高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层次卖现省级统筹。(5)发展企业年金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管理和运营。【摘要】
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1、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1)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2)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3)计发办法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存情额除以计发月数。特殊规定:A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B26号文实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xing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38号文件的新要求(1)扩大覆盖范围所有城销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傲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缓费比例20%, 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2)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抓好东三省的做实试点;抓紧做好其他地区扩大做实试点的具体方案。(3)建立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2010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姐过1200。(4)提高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层次卖现省级统筹。(5)发展企业年金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管理和运营。【回答】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新农保制度的创新有两个方面,1、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要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zui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3、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非学生居民,可以在户箱地参加新农保。4、基金筹集(1)个人教费,每年100-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国家可适时满整缴费档次。(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集体应给予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3)政府补贴:政府对基础养老金中西部全额支付,东部支付50%。地方政府补贴标准不得低于30元,对困难人群地方政应部分或全额代续zui低档次养老保险那5、建立个人帐号:除国家支持的基础养老金外,其他各项补贴,撤费,资助等都计入个人账帐号。6、养老金待遇与调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号/139:参保人si亡后,其个人帐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可继承。7、养老金领取条件,年满60岁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有户箱老年人。特殊情形:A实施时已满60岁的,不用交费,可享受55元/月,其子女参保就行了。【回答】

有关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

4.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与办法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规定

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另一种是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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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规定

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规定

企业必须给员工交养老保险这个规定是从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日。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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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答: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根据冀人社发〔2011〕72号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答:(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3.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时,其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如何确定?答:(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2)2011年6月30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或60%为缴费基数趸缴。缴费比例为20%。4.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时,如何收取滞纳金和利息?答:(1)已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6月30日之前形成的欠费,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2)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至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5‰。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2013年7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3)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1996年1月至2011年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的平均值4.922%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计算。5.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加收滞纳金?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6.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待遇包括哪些?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目前,病残津贴由于尚未出台配套性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文件,暂未实施。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00元到4000元分13个档次1、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2、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3、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4、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5、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6、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7、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8、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三、政府补贴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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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8.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一、失业保险是不是保险
失业保险是保险,它是社会保险的五个主要险种之一,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单位补贴是不是社会保险就由单位代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为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
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发放社保补贴的形式代替缴纳社会保险。
三、社会保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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