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的学术成就

2024-05-12 04:05

1. 郭伟的学术成就

、奖励及荣誉:主持国际合作、国家、省部委及横向课题10余项,获部委奖励1项,发表论文50余篇,SCI/EI/ISTP收录10余篇,申请及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项。1996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主要科研项目及角色:1. 开放式CIM集成基础结构的研究与开发,863-511-02-04,4万元,1995-1997,863CIMS主题专家组验收,第二完成人。2. 面向并行工程的产品需求获取分析与组织方法的研究,1995.7-1997.8,863高技术计划自动化领域CIMS主题,863-511-9507-007,8万元,国家高技术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系统主题专家组验收,Ab,第一完成人。3. 全球制造环境下轿车产品开发及相关制造资源规划分析的决策支持系统,2000.8,863高技术计划自动化领域CIMS主题,863-511-9844-008,20万元,国家高技术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系统主题专家组验收,Ab,第一完成人。4. 面向中国汽车工业低成本制造的决策支持系统,1997.6-20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福特-中国研究与发展基金,9715511,8万美元,国家自然基金委、福特-中国研究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验收,第一完成人。5. 面向汽车行业的多群体用户需求分析与产品(平台)系列的设计规划理论方法的研究及应用,6万元,2001.12,教育部振兴计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基金,第一完成人6. 新型轿车虚拟设计技术研究,天津市重大科技攻关,2000.1-20002.12,993107611,80万,第一完成人。7. 天津市十大企业集团CIMS工程开发实施,天津市重大科技攻关,2001.1-2002.12,003100311,80万,第一完成人。8. 集团化CIMS与CIMS核心技术应用,天津市重大科技攻关,2001.8-2003.12,013108211,100万元,第一完成人。9. 制造业信息化指数测评实施支持及关键支撑技术开发 863计划/CIMS主题,2003AA415220,198万元,2003.1-2005.12,项目负责人。

郭伟的学术成就

2. 郭伟的学术任职

1.中华医学会血管外科和组织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全军血管外科学组副组长  3.中央保健委员会会诊专家四、

3. 郭伟的主要成果

  A new modular stentgraft to reconstruct aorta arch Eur J Vasc Endovasc Surg. 2009, 37: 560-565  Endovascular repair: alternative treatment of ruptured abdominal aortic aneurysm. Chinese medical journal. 2009,122(15):1728-1731  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共11篇;出版专(译著)共 2 部。  目前承担科研项目国家级 1项,省部级 3 项。近三年(进校)科研经费 490 万元五、

郭伟的主要成果

4. 郭成伟的学术观点

第一、指导原则。法律史学研究应秉从论从史出的基本观点,重在基础资料的收集、把握,出土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特别是与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珍稀史料的收集和整理。史料的创新才能达到理认上的创新。在我主持国务院重大文化工程《大清律例根原》整理时,深切感到这一珍稀史料的整理工作不仅填补了清朝法律史料研究的空白,而且第一次全方位地展示了清朝法律的活的一面,动态运行的一面,使我得出了这样一个基本的结论,论从史出,史是基础,论是抽象和升华。第二,法律史的研究要长期积累,厚积薄发,本学科有别于其他学科的最大特点,就是学术积累的过程。所谓根深叶茂就是这个道理。我从事法律史学研究已有28年左右,在这几十年当中,逐渐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当然还有欠缺),逐渐形成了对学科的整体把握和战略思考,加之多年的法制史的通讲功底,在学术研究上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风格。例如,整体把握中华法系的走向,将其分为若干阶段,如渊源于西周,形成于秦汉,完善于魏晋隋唐,发展变化于宋元明清。另外,在主编《中华法案大词典》时,先后收集了三四千个著名案例,这样,不仅从法律文本的层面,而且从法律实践的层面对于中国法律史有了全面的梳理细微的勾勒,这为我开展法律史的研究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第三,开展法律史学研究重在学术创新,重在开拓前进。在我的学术生涯当中,教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通过教学相长,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所反馈的学术问题以及本人所面临的学术困惑都成为学术创新的动力,成为推动学术进步的动力。在我撰写的传统文化对司法体制改革影响的论述中,我结合“和合”文化对构建和谐司法制度的影响,官箴思想对法官自律的影响,息讼调处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等,提出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司法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观点。即,立法应服务于和谐秩序的要求,法官应以官箴思想严以自律,做到公正执法,应大力提倡各类调解制度,用于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成本。与此同时,适应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推动学术发展,实现学术创新。除了在史料方面和研究方法改进之外,我比较注重学术上的扩展和创新工作。我本人以研究唐宋为重点,便局限于唐宋总感觉有些不足,于是从社会需要出发,承担了河南省软科学项目“民国时期水利法制研究”,第一次将法律史研究的视角扩展到水利法制,把法律史学和水利学相结合,从水法的回顾到立法理念,水法结构、争端解决等方面全面赡视了民国时期在分清水的权限、水的权利义务的基础上依法调整水利资源的历史过程。虽然是初次探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给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的观点是,学术积累是重要前提,有了相当的积累,就要敢于扩展领域,实现学术创新。与此同时,我们还进行了清末民初诉讼法典人的研究和出版工作,中国古代邪教与恐怖犯罪的研究和出版工作,这些工作,较之原有的领域,确有难度,但只要有恒心,下力气,持之以恒,就会取得成功。

5. 郭成伟的科研项目

中国古代官箴文化研究 教育部项目(项目进行中)北京失地农村人员社会保障法律研究 北京市社科项目一以海淀等区为重点(已结项)《大清律例根原》整理 国务院重大文化工程项目(项目进行中)《中国古代邪教与恐怖犯罪问题研究》,教育部重点项目,(已结项)《行政法文化与21世纪的行政改革》,司法部重点项目,(正在进行中)《近代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项目,(正在进行中)

郭成伟的科研项目

6. 郭成伟的论文类

《董必武宪政思想研究》,董必武法律思想论集,2005年8月《董必武法制思想的系统性》,董必武法律思想论集,2005年8月《中国法制史学研究》,中国法律年鉴,2005年7月《沈家本个人魅力与清末修律》,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论集,2005年1月《中国法律近代化路径检讨》,《中华法系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与体现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语言特色》,《法学家》,2007年8月

7. 郭盛的学术成果

期刊论文:1. Guo sheng Fang yuefa, Qu haibo, Type synthesis of Non-overconstrained parallel mechanisms based on screw theory, Robotica, 2011, Received.2.郭盛,方跃法.基于螺旋理论的单闭环多自由度过约束机构综合,机械工程学报,2009,45(11): 38-453. 郭盛,方跃法.基于等效并联机构的四足步行机器人运动分析,高技术通讯,2009,19(4)4. 郭盛,方跃法.单闭环一自由度过约束机构解析综合,中国机械工程,2009,20(4):383-3885. 张克涛,方跃法,郭盛.新型3自由度并联机构的设计与分析,机械工程学报,2009,45(1):68-726. 郭盛,方跃法.可实现空间取放作业的4自由度并联机器人机构综合,机器人,2007,29(5): 417-4227. 郭盛,方跃法,房海蓉.非过约束五自由度并联机构存在性问题的解析判定,中国机械工程, 2007,28(22):2647-26518. 郭盛,方跃法.避免平台奇异的三自由度平动并联机器人设计方法,兵工学报,2007,28(8): 975-9809. Fang Hairong, Fang Yuefa, Guo Sheng. Structure Synthesis of 4-DOF Parallel Robot Mechanisms Based on The Screw Theory,Chinese Journal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2004,17(4):486-48910. 房海蓉,方跃法,郭盛.四自由度对称并联机器人结构综合的方法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5, 31(3):346-35011. 郭盛,方跃法.并联机器人机构综合方法比较研究,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07,31(1): 41-4512.郭盛,方跃法.用于姿态调节的并联机器人设计方法,兵工学报,2005,26(5):656-66013.郭盛,方跃法.避免设计位形下发生平台奇异的三自由度转动并联机器人设计方法,中国机械工程,2005,16(1):8-1114.郭盛,方跃法.一种可以实现救援对接的四自由度并联机器人设计方法,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8):22-2415.郭盛,方跃法.5自由度并联机器人设计方法,机器人,2004,26(3):241-24516.郭盛,方跃法.利用吴方法求解3自由度并联机器人位置正解,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04, 28(1):84-86

郭盛的学术成果

8. 郭峰的学术成果

出版《中国资本市场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法导论》、《虚假陈述证券侵权赔偿》等独著、主编、合著的专著、教材、辞典等20余部。主编《证券法律评论》。在《中国法学》、《法学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数十家报刊发表论文、文章10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证监会等1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协助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等机构起草、修订了多部司法解释、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