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全部转让是不是等于卖出公司?部分转让是不是等于把权给人了?如下请大家帮我判断下

2024-05-01 12:56

1. 股权转让中全部转让是不是等于卖出公司?部分转让是不是等于把权给人了?如下请大家帮我判断下

股东如果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况下)给他人就是等于把公司卖了,部分转让就是把持有的部分股权卖给别人。
两种形式都可以,可以按股数计算,也可以按照百分比计算,但不管哪种计算方式,都会同时附带另一种的换算(比如要转让N股,占公司总股权比例的X%)
不是一个概念,但有联系。经营权一般由实际经营者掌握(比如总经理),控制权归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大股东可以自己经营公司,也可以聘请他人经营公司,即归根结底,经营权的最终控制者仍属于大股东(但是也有例外),除了这两个外还有其他权,由于分类方式不同,无法一并列举。
有控制权就可能有经营权了,一般持股达51%以上可以拥有控制权、经营权。

股权转让中全部转让是不是等于卖出公司?部分转让是不是等于把权给人了?如下请大家帮我判断下

2. 股权转让中全部转让是不是等于卖出公司?部分转让是不是等于把权给人了?如下请大家帮我判断下

不是一个概念,但有联系。经营权一般由实际经营者掌握(比如总经理),控制权归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大股东可以自己经营公司,也可以聘请他人经营公司,即归根结底,经营权的最终控制者仍属于大股东(但是也有例外),除了这两个外还有其他权,由于分类方式不同,无法一并列举。【摘要】
股权转让中全部转让是不是等于卖出公司?部分转让是不是等于把权给人了?如下请大家帮我判断下【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股东如果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况下)给他人就是等于把公司卖了,部分转让就是把持有的部分股权卖给别人。【回答】
两种形式都可以,可以按股数计算,也可以按照百分比计算,但不管哪种计算方式,都会同时附带另一种的换算(比如要转让N股,占公司总股权比例的X%)【回答】
不是一个概念,但有联系。经营权一般由实际经营者掌握(比如总经理),控制权归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大股东可以自己经营公司,也可以聘请他人经营公司,即归根结底,经营权的最终控制者仍属于大股东(但是也有例外),除了这两个外还有其他权,由于分类方式不同,无法一并列举。【回答】
有控制权就可能有经营权了,一般持股达51%以上可以拥有控制权、经营权。【回答】
股权全部转让可以理解为出卖了公司,部分转让并不是将权利交给了别人。部分股权转让可以将部分经营权交给别人,也可以不交给别人。经营权与控制权还不是一个概念。【回答】
经营权是具体负责公司的运营,控制权是占有三分之二股东的表决权享有控制权。享有控制权不一定具体负责经营。【回答】

3. 股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能具体描述下么?谢谢

现代公司制度是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制度,所以公司的管理者多是给人打工的,而拥有公司股权的人则是实际上的老板,拥有决策权。
大规模的公司通过上市,因此有很多股东,也就是很多老板,但这些人到底谁说的算呢?当然是看谁股权拥有的多。
股权的“权”可以理解成权益,但在这个问题中同样可以理解成权重,谁的股份权重大,谁就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股东不仅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这些股东在实际生产生活中需要现金的时候,他们可以把自己的股份卖掉,卖给其他股东或有意向的新股东都可以,那么买入这些股份的人就接手了原来股东的权力,所以这种交易也可以称为转让,这就是股权转让。
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追问。

股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能具体描述下么?谢谢

4.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什么不同

股权转让是原股东将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股东身份及相应权益份额,原股东退出被投资企业或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减少。
增资扩股是公司增发新的股权,由现有股东或外部人员出资认购。认购增资的新股东出资后,原股东的股权比例相应降低,又称“被稀释”。
行为主体不同:股权转让是由原股东发起,系基于原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增资扩股系由公司发起的引入新的资本行为。
资金流向不同:股权转让情况下,新股东交付的是股权转让对价,资金流向至转让股权的股东;而增资扩股时,新股东的资金是直接交付至被投资企业的,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原股东不能受领相应款项。
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变化不同: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因此企业的资本不会发生变化;而增资扩股时,被投资企业的资本会因新股东的出资而增加,可以是全部增加实收资本,也可以部分增加实收资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一、股权转让是否按注册资本
1、股权转让并不是一定要按注册资本原出资额来定价的,但可以作为参考标准。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议价确定的。转让价格更多地是参考公司目前净资产、财务现况、无形资产以及今后的预期利润、发展前景、行业状况、业绩预期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进行股权转让中哪些你必须知道的事情

首先,注意法律依据和法律限制。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而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二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由此可见,非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得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另外,关于股东转让出资,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也有限制的规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其次,要明晰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在充分注意到前述法律问题后,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而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再次,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相互保证和承诺。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而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然后,要确定转让条件,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另外,还要注意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确定违约责任;设定不可抗力条款;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进行股权转让中哪些你必须知道的事情

6. 股权转让应该当心的问题有几种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包括几种留心事儿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包括几种留心事儿

8.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一般常见问题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 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 扣缴义务人 ,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股权变更登记 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