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调整对股票市场到底有何影响

2024-05-18 10:53

1. 印花税的调整对股票市场到底有何影响

证券印花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时期性。1998—2005年我国证券印花税税率经历四次下调,每次税率都下降了1‰,但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大小不同。2001年证券印花税率下调导致经济增长率变化最大,而1999年证券印花税率下调导致经济增长率的变化最小。
降低证券印花税税率促进了经济增长,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证券印花税的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导致降低证券印花税税率具有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在1998年——2005年期间,我国实施4次降低证券印花税税率的政策。实证结果表明,我国降低证券印花税税率使得经济增长率提高,即降低证券印花税税率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例如,2005年证券印花税税率由2%。调为1%o,使得经济增长率增加了0.03753%。

扩展资料:
在不同的时期,调整证券印花税率导致经济增长率的变化量不同。在1998—2005年期间,在4次证券印花税税率下调中,2001年证券印花税率下调对经济增长影响最大,此次下调证券印花税税率使得经济增长率提高了03968%;而1999年证券印花税率下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最小,此次下调证券印花税率使得经济增长率提高了0.00985%。

印花税的调整对股票市场到底有何影响

2. 印花税在我国调整了多少次,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影响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1、印花税率下调提高市场投资价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布的数据,2007年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达到2005亿元,比2006年增长10.2倍,而2008年一季度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达到597亿元,同比增长387.8%。与之相对应的是1550家A股上市公司2006年的净利润总额为6094亿元,而截至2008年4月23日,已披露年报的1286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净利润总额则为9023亿元,也就是说仅2007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占到当年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差不多20%,更不用说2008年一季度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接近2007年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了。

我们认为,尽管印花税率下调后,市场交易会更加活跃,从而导致证券交易印花税总额不会出现大幅下降,但是印花税率的下调毕竟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在目前市场比较低迷,投资者普遍亏损的情况下,还是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投资价值。

2、投机炒作之风可能再起

尽管我们认为印花税率的下调会提高市场的投资价值,但是同样的,印花税率的下调也很可能会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之风,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无法阻止,但是我们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其中的风险,并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当然我们也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出现,毕竟07年5.30的教训还是要汲取的。

3、反弹之势有望延续,高度需要其他利好配合

从历史上每次印花税调整后市场的反应来看,我们认可印花税率的调整不会改变市场的总体走势这一观点,但是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一次印花税率的调整的背景的不同。首先,这次印花税率的调整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之前的市场预热达几个月之久,可以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因此一点也不突然,市场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其次,这次印花税率调整的背景是市场刚刚跌破3000点整数关口,市场反弹动力十足,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A股的本轮调整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世界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半年调整超过50%,其背后的原因无外乎国内外经济的不确定和市场的扩容压力,经济的不确定性是无法短期消除的,需要时间来逐步验证,但是市场的扩容问题则是可以用政策来规范的。

综合而言,我们认为这次印花税率的调整有利于市场延续近期的反弹之势,而反弹的高度则取决于政府是否有进一步的政策来减轻市场的扩容压力。在经济的不确定性仍难以消除,而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仍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认为市场就此会出现反转,但是我们同样也认为在市场大幅调整,估值压力已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尽管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下跌风险和空间,但是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已逐步显现出来。

3. 印花税在我国调整了多少次,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影响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在我国调整了多少次,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影响

4. 证券交易印花税突然走入大众视野,什么是印花税?

说到印花税,其实跟我们逐渐提上日程的“电商税”极为相像。
因为最初的股市采用现金与股票(纸质票证)交换的交易形式,这种交易每次成交都会在纸质股票的票面上印上交易人、交易日期这类关键信息。——因为最初涉及这类需要“中介机构”(后来体现为政府设立的管理部门,或则交易所)操作,所以“税收之名”就被堂而皇之地保留了下来,一直延续到了互联网时代。

到了互联网时代,因为采用软件、网络交易的原因,“印花税”的存在彻底背离了其名称所指代的意义,而变成了为维持证券市场正常运转而向监管部门缴纳的一种税费;
的的确确,这项税费在所有税费中占比过大,的的确确,光证券监管部门上上下下包括各地各级分支机构的几千号人,根本用不到这么多费用去“养”。
——但既然已经成为“踹进兜里的钱”,既然已经成为惯例,同时也没有人提议去取消的话,又岂有放弃、降低、免除的丝毫道理?

说起来其实,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无偿向各类融资企业提供的款项,本身已经堪当“这世间最慷慨的天使资金”了;
在这个意义上,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们本身其实已经“最慷慨地向社会各界支付过种种费用”了。
——这么看,印花税不仅显得“画蛇添足”,而且显得有些“得寸进尺”、乃至“忘恩负义”。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能看出,“电商税”这种隐隐地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呼声”,大概率也将会“无疾而终”;
因为如果这过程中间第三方机构(包括政府部门)没有提供任何附加价值的话,那么它“分一杯羹”的理由,又在哪里呢?

5. 证券交易印花税: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证券交易印花税: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6. 证券交易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区别,证券交易税对股票市场发展会有什么的影响,该如何分析?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
这个两个术语是一个意思,证券交易税是以特定的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以证券的成交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这是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准备新开征的一种税。详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646110.htm。
    印花税是政府调节市场的一种手段,如果市场成交火爆,价格暴涨,泡沫过大,那么政府就会提高印花税,提高投资者的交易成本,通过提高投机者的无收益区间,来抑制过度投机。而如果市场成交低迷,政府就会降低印花税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的活跃。
    比如,2005年1月23日,为了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2‰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07年05月30日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7.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特点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发行股票的有限公司为纳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险公司和有限银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价值为计税依据。由于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因而还规定,如果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其票面价值,则按实际发行价格计税。为方便计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负都比较轻。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中国证券市市场,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手段。1993年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2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0.51%,2000年此项收入达478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更达到3.57%。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特点

8. 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历史

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最初是由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开征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课征始于1990年,因其承担了对调控证券交易的多项功能,所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历了多次调整。随着90年代初沪市和深市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使证券市场日益活跃起来。证券市场上的经济活动必然产生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必然包含有一定量的税收。其时我国税收立法滞后,没有任何一个现存的税收能够覆盖这项税源,鉴于印花税于1998年恢复征收,90年代初成为一个日益成熟的税种,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上海、深圳二市对股权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最先于1990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市场课征,当时深圳市政府参照香港证券市场,颁布了《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规定》,此时试行的是“对卖方征收0.6%”,从而达到约束股票转让的行为,目的是为稳定初建的股票市场及适度调节资本利得;到当年的11月23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即改为”对买卖双方各征0.6%”;然而不久,由于投资者对股票投资的认识不足,市场一度低迷,于是从1991年10月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证券交易印花税调低至“对双方各征0.3%”,降幅达50%。上海在深圳试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1991年10月对交易双方开征了此税,税率也为0.3%。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成交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1994年,我国开始进行税制改革,提出了将证券市场上的印花税改造成证券交易税独立征收的设想,并规定买卖双方各征0.3%,最高可上浮1%,同时规定在证券交易税未出台之前,仍按原办法征收印花税,鉴于当时条件不够成熟,《工商税制改革方案》做出“缓一步出台”的决定。其后,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水平几经变更。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证券税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证券交易税的正式实施显得越来越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