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几个仲裁委员会

2024-05-09 18:51

1. 广州有几个仲裁委员会

法律分析:1个,即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的,是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是依法组建和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广州有几个仲裁委员会

2. 广州有几个仲裁委员会

1个,即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的,是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是依法组建和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
一、仲裁机构的设立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仲裁委员会和仲裁机构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劳动局下属事业单位。2、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其他民事纠纷的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三、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区别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5、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3.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法律分析: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民事争议调解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审判机关,和政府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4.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法律分析: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民事争议调解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审判机关,和政府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5.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单位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单位?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民事争议调解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不是审判机关,和政府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收入主要是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二、登记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1、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  (二)有必要的财产 ;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2、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单位

6.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合作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租赁纠纷、融资纠纷 、承揽纠纷、融资租赁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等。不能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有:1.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3.不受理行政争议。目前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设有: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两大分会,极大的方便了地方当事人的仲裁行为。

7.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介绍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1995年8月29日正式组建的,作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是依法组建和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其一直遵循独立、高效的以仲裁原则,其任务时: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15年9月24日更名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介绍

8. 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受理范围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的是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了解劳动仲裁相关规定的首要内容。只有在了解仲裁的受案范围以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仲裁程序。以上就是希望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到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