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过程是什么

2024-05-12 05:59

1.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过程是什么

成立买卖关系的方式是:自买卖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时,该买卖合同成立。
一、一方签字盖章合同有效吗
有效,但是合同不成立,需要双方均签字或者盖章合同才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产买卖合同单方签字生效吗
房产买卖合同单方签字一般是无效的,但是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生效。法律规定,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设备租赁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条件是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签订合同;当事人拟定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且双方在合同上已经签名并盖章。法律规定,若是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过程是什么

2.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4、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书面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二、书面协议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书面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肋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 买卖合同如何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1、存在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2、合同具备主体、客体和内容。3、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买卖合同如何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4. 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要素如下:
1、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2、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
3、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
一、全款买房后多长时间拿到房产证
全款买房后拿到房产证的时间,要按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权利瑕疵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所谓存在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对标的物有合法的权利主张。
(2)须买受人不知有权利瑕疵的存在。若买受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则出卖人不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须于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仍未消除。若于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已消除,买受人可以取得标的物完全所有权,则不成立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
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5. 怎样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
1、存在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合同具备主体、客体和内容。
3、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网上合同的生效条件
网上合同生效的条件的内容: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办署理人。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需经由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复印件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复印件合同有法律效力。有效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双方或多方都有订单主体。所谓订单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单主体不同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也就是说,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协商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不分歧的观点;
4、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合同未经承诺,只停留在要约阶段的,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开始,合同要约与对方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怎样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6.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买卖合同个人可以跟公司签吗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二、保证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也即法律规定的,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三、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什么是认定合同成立条件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外贸销售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8. 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是啥

事实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但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
主要义务的认定是关系到是否成立事实合同关系的决定因素,一般而言,法院可根据双方交易行为的主要标的来确定主要义务,附随义务的履行不能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另外,主要标的的交付必须是达到了大部分主要标的完成交付时才能认定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主要标的的极少部分交付不能认定事实合同关系成立。
一、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1、事实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承担
违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无论是事实合同关系还是书面合同关系,一方追究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则必须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注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合同成立而不是合同生效,即使是无效的合同,依然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事实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一项法律难题,因为,双方对与违约责任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法院只能根据实际损失、因果关系等元素来酌定。
2、事实合同关系的缔约过失责任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包括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2)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过失;
(4)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针对事实合同关系而言,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常见形态,因为事实合同关系最终被认定为不成立的情况比较多见,合同不成立则无法追究违约责任而只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应对方邀请,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之后,对方不接受,此时,缔约过失责任产生,对方应当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数额有法院酌定,一般而言,若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收回履行的标的,则收回之后,对方承担运费、工作费用等;若履行的主要标的无法收回或收回造成巨大损失,则应当判令对方支付与标的价值相当的对价;若还有其他损失,则依然需要对方承担。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