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自己能交社保吗?

2024-05-11 19:29

1. 疫情期间自己能交社保吗?

今年因为这个疫情的原因,对于我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些企业也因疫情的关系没有业务经营不下去倒闭了,也有一些人员为了自身健康问题选择离职在家,等疫情过后才出来找新的工作,但是员工在离职之后有一个问题需要大家重视,就是个人社保的问题,如何在离职在家的时期缴纳社保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员工在企业单位的时候,社保是由企业负责缴纳的,社保费用是由员工与企业两者共同承担,而员工离职后,企业就没有义务再为员工交社保了,所以社保就要自己交,那么疫情期间个人自己怎么交社保呢?”以上是网友在网站上的留言。
回复:
社保在参保状态是享受社保待遇的基准,如果员工离职之后不再缴纳社保,则不能享受社保待遇,所以员工离开企业之后,社保应该及时处理,疫情期间员工高开企业之后自己交社保的方法有两个:
一、个人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不过这种方式参保有限制,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才能以这种方式参保,外地人在广州则不能以该方式进行参保)。
二、如果您是外地户口,但是没有营业执照也不是个体户,那就可以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员工在广州的企业单位离职之后,不想社保中断而影响社保福利的,则可以这种方法进行参保,作为过渡期,当个人找到新工作之后再由新公司为个人交社保)。
以上两种就是,在疫情期间自己交社保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参保问题,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更多社保代理内容,可以直接与在线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最后小编提醒,疫情期间,请大家注意安全,戴口罩、勤洗手。

疫情期间自己能交社保吗?

2. 疫情期间社保是否不用交?

本视频将对疫情期间社保相关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运用。

3. 疫情期间社保是否不用交?

不是,有所减免。
社保减免的内容:
1、社保减免主要三项:养老、工伤、失业;
2、减免类型: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免(含湖北省大型企业),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2-4月减半征收;
3、个人社保:疫情期间社保个人部分是需要交纳的,职工社保还是正常的,每月扣除,由于灵活就业员工不挂单位,资金上周转不灵,某些地方可以考虑疫情结束后3个内补办好,但是不可免减。


注意事项:
1、新型肺炎引发的身故:国家医保只保肺炎引起的医疗费,如果不是因公殉职(医生、护士、疫情相关的办公人群、高疫地方出差人群)是不保身故。如果家庭经济支柱身故,家人失去了亲人,失去经济来源,面对车贷、孩子教育、父母养老等问题,可以靠定期寿险、带有身价保障的重疾险来解决。
2、新型肺炎引发的重症: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并发症重疾类型(如72小时昏迷,器官衰竭等),在重疾险中都是可以保的,也是可以直接赔付基本保额。
3、免费疫情险:没有花钱的保障固然是好的,如微信微保的新型肺炎保障、水滴保商城的无忧保,不仅可保新型冠状肺炎导致的身价保障,而且还提供传染病轻症和重症住院津贴,相当可以,建议人手免费领取一份。

疫情期间社保是否不用交?

4.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吗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可以网上申诉缴费办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
(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一、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 疫情期间社保怎么缴费

疫情期间社保缴费由用人单位统一的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延期缴纳或者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
(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一、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社保怎么缴费

6. 疫情期间社保怎么缴纳

疫情期间社保的缴纳是通过网络办理的方式来进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优化工作方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新增退休人员申报一般通过网上办理,无法网上办理的,可通过预约现场办理。领取待遇人员需进行资格认证的,各地要采取人脸识别、网络认证等形式,实现“网上认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一律不得暂停待遇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要及时进行网上等非现场手段审批,以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申领时限由此前的收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暂延长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和补贴的申领也一律延期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后3个月内,以最大限度缴纳社保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
(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一、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7. 疫情期间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疫情期间社保不能按时缴纳的,可以延期缴费,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法律依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第十条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保险登记、缴费等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手续。

疫情期间社保怎么办

8. 疫情期间企业社保怎么交

根据相关的文件指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缴费的,社保局应该及时受理缴费。
相关政策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要优化工作方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新增退休人员申报一般通过网上办理,无法网上办理的,可通过预约现场办理。领取待遇人员需进行资格认证的,各地要采取人脸识别、网络认证等形式,实现“网上认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一律不得暂停待遇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要及时进行网上等非现场手段审批,以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申领时限由此前的收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暂延长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和补贴的申领也一律延期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结束之后3个月内,以最大限度缴纳社保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二、失业保险怎么领
大致可以分为两步。首先,用人单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中断并且提交与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的材料,这一步具体如何操作各地不同,一般可以在社保经办窗口或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开通线上服务的地区也可以通过官网进行网上办理。在相关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失业人员就可以凭借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对应的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站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以及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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