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情分级

2024-05-16 02:23

1. 汛情分级

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法律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汛情分级

2. 汛情分为几级

法律分析: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共为四级,其中级为最高级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3. 防汛等级怎么划分?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不同防汛等级的启动条件
暴雨预警报告作为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解决预案启动滞后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增加了指挥长值班、专班集中、派出应急处置组等内容。省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省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省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等级怎么划分?

4. 防汛等级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根据降雨强度和可能引发的灾害,防汛预警一般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等四个预警级别。与此相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级应急响应等四个应急响应等级。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要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个时候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要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防汛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这时候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法律依据:《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 (一)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管理,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5. 防汛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

法律分析:防汛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防汛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

6. 汛情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1.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
2.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5年,小于20年的洪水,为中等洪水
3.水文要素重现期为大于等于20年,小于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
4.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法律依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第一节 水文情报预报是合理利用水资源,进行防汛抗旱和水利水电建设的耳目和参谋,是水利电力系统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本工作。它直接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为了更好地开展水文情报预报工作,搞好科学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特制定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第二节 凡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水利水电,水文机构,以及这些机构所布设的水情站网,均适用本规范。地区(省辖市)及其以下布设的水情站网,可根据其领导机关的要求,参照执行。 

7. 防汛响应级别标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相结合。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防汛响应级别标准

8. 防汛响应级别标准

法律分析: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 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相结合。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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