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的补助怎么做账

2024-05-05 12:57

1. 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的补助怎么做账

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补助这个一般是作为福利费来出账的。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等费用。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

扩展资料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急起,并用棉球三个手指加压穿刺部位,禁止搓揉,直至5~10分钟后不出血为止。
2、献血后的当天,要注意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脏水污染针眼,以防感染。
3、个别献血者由于没有正确按压等原因,穿刺处可能出现青紫现象,这是因为有少量血液皮下渗出的缘故,24小时内可局部冷敷,必要时在24小时后才能用热敷促进消退,根据青紫范围一般一周左右可逐渐消退。
4、献血后,一般不必增加特殊营养,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份,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适当吃些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也要吃一些白菜、菠菜、芹菜等新鲜蔬菜。不要吃补品补药,更不要大吃大喝,以免影响身体健康,注意饮食营养的正常搭配就可以了。
5、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只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也会很快消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纳税服务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的补助怎么做账

2. 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的补助怎么做账

职工献血后单位给予补助这个一般是作为福利费来出账的。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等费用。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

扩展资料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急起,并用棉球三个手指加压穿刺部位,禁止搓揉,直至5~10分钟后不出血为止。
2、献血后的当天,要注意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脏水污染针眼,以防感染。
3、个别献血者由于没有正确按压等原因,穿刺处可能出现青紫现象,这是因为有少量血液皮下渗出的缘故,24小时内可局部冷敷,必要时在24小时后才能用热敷促进消退,根据青紫范围一般一周左右可逐渐消退。
4、献血后,一般不必增加特殊营养,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份,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适当吃些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也要吃一些白菜、菠菜、芹菜等新鲜蔬菜。不要吃补品补药,更不要大吃大喝,以免影响身体健康,注意饮食营养的正常搭配就可以了。
5、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只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也会很快消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纳税服务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

3. 公司发放的无偿献血补助,献血人员是否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首先说了是无偿献血,就不提倡给予补助,所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没有相关的减免税规定。但是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就要看企业在账务上如何处理这笔账务,可以是灵活处理的。
如果是工资上限没有达到,那么可以直接计入工资,如果是已经达到了,可能会按照费用处理,用发票来冲,之类的计入业务招待费之类的,这个很难说。不过如果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话,那肯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无偿献血补助,献血人员是否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4. 机关单位献血怎么补助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明确补助标准的,由单位和部门给予适当补助,无部门和单位的有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献血后,可休假3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了有关单位可以给予补贴,当然也就意味着对行政机关而言能够使用行政经费列支。

5. 献血补助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可以计入福利费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献血补助计入什么科目

6. 机关单位献血补助文件

法律分析:无偿献血没有确定的补贴标准,毕竟无偿献血公益性质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献血后,由采供血机构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采供血机构或者献血公民所在单位可视其交通、食宿、误工等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这只是一个适应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补贴标准也是由补贴单位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7. 公司发放的无偿献血补助,献血人员是否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首先说了是无偿献血,就不提倡给予补助,所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没有相关的减免税规定。但是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就要看企业在账务上如何处理这笔账务,可以是灵活处理的。
如果是工资上限没有达到,那么可以直接计入工资,如果是已经达到了,可能会按照费用处理,用发票来冲,之类的计入业务招待费之类的,这个很难说。不过如果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话,那肯定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无偿献血补助,献血人员是否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8. 机关单位献血怎么补助

国家没有明确补助标准的,由单位和部门给予适当补助,无部门和单位的有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献血后,可休假3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
一、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新政策
通常的话,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同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二、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位证明;
5、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女职工在生育后,给予男职工一定假期,以照顾生育后的妻子,假期工资照发。为了使生育津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现实利益,本法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如果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有权到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三、贫困户房子补贴政策
一、困难户:像农村五保、低保等对象,他们建房一般由民政部门给予补贴;
二、迁村腾地户: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的地方,将会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建房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新农村建设户: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地方,由政府负责,对按照规划要求做房的将给予补贴;
四、危房改造户:国家要求各个省市依据危房改造的方式、标准、成本需要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各种不同的情况;
合理的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房屋的分类补助标准,切切实实的减轻农户危房改造的困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了有关单位可以给予补贴,当然也就意味着对行政机关而言能够使用行政经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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