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存两年的档案吗

2024-05-19 11:58

1. 有保存两年的档案吗

原则上在两年的择业期内,学校是可以免费保管两年的,但是由于学校档案保管的硬件和软件不是很齐全,一般学校在学生毕业当年就会将档案寄回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十分重要,直接影响你的未来,最好是和学校核对一下档案的状态,如果档案转出,可以到接收单位进行查询,看哈档案是不是已经到达单位。【摘要】
有保存两年的档案吗【提问】
原则上在两年的择业期内,学校是可以免费保管两年的,但是由于学校档案保管的硬件和软件不是很齐全,一般学校在学生毕业当年就会将档案寄回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十分重要,直接影响你的未来,最好是和学校核对一下档案的状态,如果档案转出,可以到接收单位进行查询,看哈档案是不是已经到达单位。【回答】
企业档案保存有两年的吗【提问】
对于在职人员要妥善保存,对于离职人员一般保存两年,时间多了也没有意义,两年就可以了【回答】
我想问的是企业档案室,有文件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这样的文件有必要编号入档吗?【提问】
有必要的【回答】

有保存两年的档案吗

2. 档案管理中文件保管年限的确定

参考一下吧
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办公室 
1 上级、同级、下级单位文件材料  
1.1 上级部门制发的与旅游投资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上级单位对本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事编制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制发需承办执行的文件材料 
1.3.1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制发的由本单位主管业务需承办执行的文件材料       30年 
1.3.2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制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4下属单位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     永久 
2 会议文件材料 
2.1本单位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2.1.1请示、批复、通知、日程、报告、讲话、计划、总结、章程、决议、纪要     永久 
2.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2.2 联合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 
2.2.1 本单位为主办的 
2.2.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 
纪要                                               永久 
2.2.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会议纪录   30年 
2.3 本单位领导参加的全省、市、区重要会议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2.3.1重要的                                       永久 
2.3.2一般的                                       30年 
3省、市、区级领导视察旅游投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1 重要的                                         永久 
3.2 一般的                                         30年 
4 综合性文件材料 
4.1 本单位的请示、报告与上级单位的批复、批示 
4.1.1 重要的                                       永久 
4.1.2 一般的                                       30年 
4.2同级单位、下级单位的来函、请示与本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4.2.1重要的                                          永久 
4.2.2一般的                                          30年 
4.3 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4.3.1 本单位为主的                                 永久 
4.3.2 本单位协办的                                 30年 
4.4本单位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4.4.1 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等                      永久 
4.4.2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4.5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文件材料 
4.5.1 本单位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4.5.2 本单位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30年 
4.6本单位与省、市、区上级部门签订的各类责任状            10年 
4.7区级建议、提案及答复意见                        永久 
4.8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30年 
4.9本单位物资(办公设备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购置等文件材料           30年 
4.10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4.10.1重要的                                        永久 
4.10.2一般的                                       10年 
5人事工作文件材料 
5.1 人事任免材料                                   
5.1.1 任免通知、请示、批复                          永久 
5.1.2 招聘、考察及备案材料                          10年 
5.2 关于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5.2.1 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永久 
5.2.2 受区级以下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30年 
5.2.3 本单位内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文件材料            10年 
5.3干部聘任、调动、转业军人安置等文件材料           永久 
5.4 人事考核文件材料                                永久 
6 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6.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30年 
6.2 个人年度廉政建设总结                            10年 
6.3本单位处理的人民来信来访文件材料                 
6.3.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6.3.2其它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7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7.1工作报告、总结等材料                             永久 
7.2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二、财务部 
1本部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1.1重要的                                       永久 
1.2一般的                                       10年 
2上级、同级、下级单位文件材料 
2.1重要的                                          永久 
2.2 一般的                                          10年 
3公司经营预算方案、经营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1重要的                                          永久 
3.2一般的                                          10年 
4其他业务类有关文件材料 
4.1重要的                                         永久 
4.2一般的                                         30年 
5会计类 
5.1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5.1.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           15年 
5.1.2会计帐册类 
5.1.2.1日记帐                                      15年 
5.1.2.2总帐                                        15年 
5.1.2.3明细帐                                      15年 
5.1.2.4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                   25年 
5.2其他类 
5.2.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5.2.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5.2.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三、投资经营部 
1本部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1.1重要的                                       永久 
1.2一般的                                       10年 
2上级、同级、下级单位文件材料 
2.1重要的                                          永久 
2.2 一般的                                          10年 
3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规划                   永久 
3.1重要的                                          永久 
3.2一般的                                          10年  
4项目组织实施、经营管理 
4.1重要的                                          永久 
4.2一般的                                         10年  
5资产收购、资本运作和招商引资 
5.1重要的                                 永久 
5.2一般的                                10年 
6国内外旅游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的中长期与近期开发方案         永久 
7旅游宣传资料的编写和制作文件材料                  30年 
8节庆活动、旅游资源整合等文件材料                  30年 
9各类宣传促销、旅游纪念品开发等文件材料            30年 
10其他业务类有关文件材料 
10.1重要的                                         永久 
10.2一般的                                         30年 
四、规划建设部 
1本部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总结、调研等文件材料    
1.1重要的                                          永久 
1.2一般的                                          30年 
2上级、同级、下级单位文件材料 
2.1重要的                                          永久 
2.2一般的                                          10年 
3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管理、招投标管理、做地等文件材料 
3.1重要的                                          永久 
3.2一般的                                          10年 
4其他业务类有关文件材料 
4.1重要的                                          永久 
4.2一般的                                          30年 
五、特种载体(各部办) 
1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声像材料永久 
2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节庆、宣传等)和其他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照片、声像材料          永久 
3各类奖状、荣誉证书、奖牌等荣誉类材料               永久 
4本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法人证书、法人代码证书等重要证明类材料      永久 
六、电子文件(各部办) 
1电子文件归档的内容依据纸质文件的归档范围执行 
2有关的衍生信息,即电子文件签署、审核、加密及软硬件环等信息记录 
3必要的相关的支持软件等

3.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一、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1、档案资料保存年限定如下: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2、法律依据: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1)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2)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二、档案一般定期分为哪两种档案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4. 关于档案保存期限的问题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发布,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一九八三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5.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6.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7.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1987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为16~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年)以下。2006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又实行“标时法”,分为30年、10年两种年限。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规定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八条规定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法律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8. 不够5年工龄档案能不能存上

亲,您好,根据查询,不够5年工龄档案能存上,一、户籍地人才市场如果你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或者让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当你毕业之后,档案是可以暂时存放在学校中,但是是有期限的,学校只能免费帮你管理两年,如果两年后你还没有对自己的档案进行处理,你的档案会由学校调回户籍地人才市场中进行管理。如果后期工作单位有要求将档案调到单位中,需要将档案从户籍地人才调出至单位中,这是我们要准备好身份证件和调档函原件,到存放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办理。二、在个人手中如果档案存放在自己手中,是不能自己去办理存档的。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的话,不仅有遗失的风险甚至可能造成档案失效。档案在个人手中超过两年,就会变成失效档案,就是所谓的“死档”。档案失效后重新激活不仅麻烦,而且可能会影响到我们考公和考研以及评职称等,需要尽快办理归档的手续。三、办理存档的手续根据人才市场或者工作单位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将档案交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摘要】
不够5年工龄档案能不能存上【提问】
亲,您好,根据查询,不够5年工龄档案能存上,一、户籍地人才市场如果你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或者让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当你毕业之后,档案是可以暂时存放在学校中,但是是有期限的,学校只能免费帮你管理两年,如果两年后你还没有对自己的档案进行处理,你的档案会由学校调回户籍地人才市场中进行管理。如果后期工作单位有要求将档案调到单位中,需要将档案从户籍地人才调出至单位中,这是我们要准备好身份证件和调档函原件,到存放档案的人才市场进行办理。二、在个人手中如果档案存放在自己手中,是不能自己去办理存档的。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的话,不仅有遗失的风险甚至可能造成档案失效。档案在个人手中超过两年,就会变成失效档案,就是所谓的“死档”。档案失效后重新激活不仅麻烦,而且可能会影响到我们考公和考研以及评职称等,需要尽快办理归档的手续。三、办理存档的手续根据人才市场或者工作单位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将档案交给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回答】
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会开具一个补充材料的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档案收下后,工作人员会开机一个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要保存好。以免后续档案出现丢失等问题。【回答】
在办理存档时,只要档案在正规机构中,办理起来就很简单,所以在毕业后不要将档案存放在个人手中。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或者具有管理档案权限的工作单位中。大家切记档案是不能自己拆封的,调转到自己手中时,需要尽快交到存放机构中,以免档案丢失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不清楚流程或者没有时间去存放自己的档案,可以交给第三方权威机构来帮助你存放档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