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几年前资不抵债出逃,欠下巨额贷款和高利贷,现在我自己买房子对我的资产有影响么?如果我爸去世了

2024-05-08 03:20

1. 我父亲几年前资不抵债出逃,欠下巨额贷款和高利贷,现在我自己买房子对我的资产有影响么?如果我爸去世了

你父亲的债务与你无关。你父亲过世的话,他的遗产应先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部分才能继承

我父亲几年前资不抵债出逃,欠下巨额贷款和高利贷,现在我自己买房子对我的资产有影响么?如果我爸去世了

2. 目前居住的房子的房产证给父亲的公司做抵押贷款,现公司贷款即将到期,资不抵债情况下是否会没收我的房子

情况可以解释为
1、你们将自己家的房子抵押贷款了
2、你们将贷款的钱借给你父母供职的公司,--一定会有借条或欠条
所以一定是有偿
3、现在你父母的公司资不抵债,
所以,银行或法院不会没收你家的房子,你家跟你父母的公司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即使你父母的公司到清算查封那一步,你们做为债权人也是可以顺位受偿的(鉴于资不抵债,受偿就别想了)
但是,不知道你父母是不是公司的股东?他们的公司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

3. 父亲办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资不抵债,是自首还是挺着?会坐牢吗?

自首

父亲办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资不抵债,是自首还是挺着?会坐牢吗?

4. 我几年前按揭买的房子,现在提前还清了,想撤抵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贷款已结清(含提前结清和自然结清),一般需要借款人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等结清手续。具体办理时间、流程等各个分行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贷后服务中心咨询当地政策。

5. 买房子还不起贷款了,会有什么后果?


买房子还不起贷款了,会有什么后果?

6.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如何才能卖出?

经常会有人问,我的房子还有贷款,还要再还十几年,如果突然想换房子,能卖掉吗?怎么卖呢?
其实还贷中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没有不动产权证,便不能进行交易。至于具体的交易方式呢,常用的有三种。

一、转按揭
转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重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具体流程是:
1、先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由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0%或者约定的首付款。
2、卖方向原贷款银行(称为A)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获得A银行出具的确认函,卖方收到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意见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由买方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B银行审批的房屋的属性和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等相关信息之后,开始放款。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入卖方的账户中的,卖方拿这笔钱还了A银行的贷款之后,将房产解押,交付买方使用,并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3、卖方结束对房屋的所有权,买方开始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开始还贷。还贷结束后,将房产解押,拥有所有权。
注意: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银行是不接受这种方式的,转按揭一般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想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房屋交易问题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询。

二、用买房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注意,这个方式的前提是,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说是买方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说贷款100万,现在还剩40万没还清,如果买方可以支付40万的首付款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解决这次交易问题,轻松的将房产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二次交易。
具体流程是:
1、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有担保公司在场作证。
2、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3、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卖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4、买卖双方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

三、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买方不愿意先支付首付款帮助卖家解押房产的话,买方还可以利用自己其他的抵押物,如其他的房子、车子来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的贷款来还房贷,有点拆东墙补西墙的味道,但不失为一种方式。等到还清房贷,解押出房产,与买方完成交易,拿到买方支付的款项之后,再将抵押物解押,最终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7.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还在贷款中的房子的问题,如果自身是在没有其他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会做相应的折算,进行拍卖或是折价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8. 公司破产负债,按揭的房子会被封被收走吗??

那要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还有房子是否是公司财产。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房子不是公司财产的话,房子将不会被强行拍卖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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