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投资年度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如何处理会计分录

2024-04-28 06:29

1.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投资年度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如何处理会计分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一、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时,不做会计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除上述情况外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投资年度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如何处理会计分录

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请问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时,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只需要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可。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时,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例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
分派股利时会导致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核算。
在权益法下,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作为一个整体其所产生的损益,应当在一致的会计政策基础上确定,被投资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投资企业不同的,投资企业应当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对被投资单位的损益进行调整。另外,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期间不同的,也应进行相关调整。
投资收益的确认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后,再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方无法合理取得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则按照账面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在实务中,如果净利润无法调整或调整意义不大时,可以不调整。此外,由于被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是按个别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税基础计算的,所以按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净利润时,通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3. 长期股权在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成本法下,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比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分派股利会导致净资产减少,因此做分录: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实现利润一般是在现实生活中用,是从公司角度看的,他代表的是息税前利润(EBIT)。而如果是从股东,也就是投资者角度出发时,他就是税后净利润了.

长期股权在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4. 长期股权在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成本法下,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比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投资收益分派股利会导致净资产减少,因此做分录: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实现利润一般是在现实生活中用,是从公司角度看的,他代表的是息税前利润(EBIT)。而如果是从股东,也就是投资者角度出发时,他就是税后净利润了.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请问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时,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只需要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可。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时,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例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
分派股利时会导致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核算。
在权益法下,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作为一个整体其所产生的损益,应当在一致的会计政策基础上确定,被投资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投资企业不同的,投资企业应当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对被投资单位的损益进行调整。另外,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期间不同的,也应进行相关调整。
投资收益的确认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后,再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方无法合理取得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则按照账面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在实务中,如果净利润无法调整或调整意义不大时,可以不调整。此外,由于被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是按个别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税基础计算的,所以按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净利润时,通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请问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6.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答:ABC。
 
在投资企业得到被投资企业分派来的现金股利时,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对投资方返还的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由被投资方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小于投资企业在持有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投资方前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净利润弥补,使得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将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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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第二种为投资年度以后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
  第一种情况,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具体计算时,如果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分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可按投资准则指南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①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上述公式②计算复杂,实际上只要把握住“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两个账户即可。分派来的现金股利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给投资方返还了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第二种情况,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投资准则指南中规定的计算公式为:
  ③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④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7. 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于投资当年分得的上年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什么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一、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时,不做会计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除上述情况外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于投资当年分得的上年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什么处理

8.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减少嘛?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回答: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成本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剧外人 的感言: 谢谢。很感动的。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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