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22进入公司,试用期3个月,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合同签署日期是从2013.9.22开始还是2013.12.22?

2024-05-12 09:23

1. 2013.9.22进入公司,试用期3个月,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合同签署日期是从2013.9.22开始还是2013.12.22?

  你好!

  首先,你在被录用进入公司工作那一天起,单位就应该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过了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合同签订日期应该是9月22日,当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你们也建立了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其次,而且公司和你约定的试用期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赶紧维护自己的权利吧,希望可以帮上你,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2013.9.22进入公司,试用期3个月,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合同签署日期是从2013.9.22开始还是2013.12.22?

2. 我是13年6月13日入职,试用期到7月31日,现在公司要签一年的合同,合法吗?

你好

试用期一个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者享有:获得梒劳动报酬、缴纳社保、休息休假、工伤待遇等权利,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其应当缴纳,否则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3/20签的到期是2013/3/20如果是这样的话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呢

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0/3/20签的到期是2013/3/20如果是这样的话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呢

4. 我与2010年11月30日入职,入职时说试用期是1个月,现在是1月9日了却还没说签劳动合同

因为现在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了,所以你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你劳动报酬。这是他的法定义务。如果他不给你支付,你可以收集好你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他。或者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就支付劳动报酬方面申请法院的支付令。

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说明你们之间没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再说了,他们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到时候你过了一个月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你可以主张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不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的看的资料,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上的规定解释。如果有问题,我们可以继续讨论。

5. 我2010撵月12日正式在现在这个公司上班,三个月的试用期,在7月1日签订的正式合同,合同期是1年。

1.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2010.5.12至2010.6.30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2.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违法。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因你已经实际履行了3个月试用期,公司应当支付你3-2=1个月的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
3.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4.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应当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5.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上赔偿要求。

我2010撵月12日正式在现在这个公司上班,三个月的试用期,在7月1日签订的正式合同,合同期是1年。

6. 劳动合同期为2014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5日,试用期是三个月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您第一次约定试用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2014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5日,合同期为3年,属3年以上劳动合同(3年以上是包括3年的),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 劳动合同期为2014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5日,试用期是三个吗?距离三月

可以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1月1日-12月31日为一年,所以3月6日到3月5日也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为2014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5日,试用期是三个吗?距离三月

8. 我于2012年4月26日入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2012年7月26日办理转正手续

您好!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您有权要求和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履行义务,您可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无法解决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劳动者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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