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要什么资料?

2024-05-06 01:50

1.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要什么资料?

一、认真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要求内容填写齐全,真实可靠,所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一)封面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档案号章: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1、经营情况填写:辅导期内实际完成的收入 
2、设置帐户名称: 
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商品采购、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应收(付)帐、预收(付)帐,商品销售成本、应交税金等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B5纸打印粘贴) 
内容包括: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时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税额(辅导期内实际完成的收入,并交纳增值税的实际情况及税负情况),财务人员状况,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和税务登记(副本)影印件:用B5纸复印并粘贴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会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将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的身份证和会计证复印件剪裁并粘贴。 
2、身份证为第二代新版身份证,如果是第一代老板身份斑点要求要户口簿复印件。 
3、如是外地身份证,要求提供暂住证 
(六)经营场地(B5纸复印) 
1、办公场所与库房面积(使用面积)合计不得小于100平米。 
2、租金必须缴纳一年以上(从申办之日起顺延)以完税凭证或地税发票为准。 
3、企业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须贴印花税);房屋租金正式发票(预交一年以上房屋租金)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包括注册地、经营地、库房。 
租玉渊潭乡房屋须提供“乡土地规划管理科”证明 
租用私人房屋还须提供所属区的建设委员会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办理时携带的其他资料(用A4纸复印) 
1、企业会计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开户行证可证原件复印件。 
2、到期月份的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辅导期内增值税缴款书复印悠扬[如跨年度需报上年度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特行企业还需提供行业经营许可证(如:出版业、印刷业、汽车维修、医疗机械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或环保批文) 

三、报印“报送资料清单”加盖公章。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要什么资料?

2.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报告
事由:辅导期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转正一事
*******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税务登记证号:*****,经营地址位于*****,经营范围:********。公司于***年**月**日暂认定为辅导期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而进入辅导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管理,本公司已设置总帐、明细帐(含商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库存商品、应收帐款、应付帐款、费用现金、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仓库帐等帐簿,本公司**年**月份至年**月份实现应税销售收入**元,实现销项税额***元,进项税额****元,已交税金***元。
本公司坚持质量为本、信誉至上的忠旨,各项内部管理、财务制度健全,并已逐渐打开销售市场,业务量不断上升,预计****年将实现应税销售额在***万元以上。
     我公司在税收管理员的辅导下,在认定辅导期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间已能够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准确进行增值税进、销项核算,现暂认定辅导期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结束,特要求认定为增值税正式一般纳税人,希予以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3.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四条、一、二款规定:     对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    

(一)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    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原则上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核批准,可开具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对于只开具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专用发票的小型商贸企业,如有大宗货物交易,可凭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货物交易合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适量开具金额在十万元以下专用发票,以满足该宗交易的需要。    大中型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按照现行规定审核批准。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要什么条件?

4.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已过,现转正,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深圳)

啊 北京也有辅导期啊 晕 我以为只有江苏有的 至于要什么资料我们这里要报表 申报表 和纳税资料等等 具体的办税大厅有的拿的了 存货一般不查 但是要看你家的存货和留抵的税金是否配比,举例说比如你家有10000的存货那么就需要有1700的留抵否则就有不开票的嫌疑 税负分增值税和所得税 用实际交纳税金除以主营业务收入 看行业的每个地区也不同 在江苏南通纺织业的增值税负为1% 至于所得税我们要求不高 在辅导期有交就行 年底要考察的 建议你和你当地的税务办事员联系具体问题

希望采纳

5.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注意事项:
一、辅导期内销售额要达到180万,未达到的可提前向税管员申请延期。(转正的硬性指标)
二、辅导期的税负税管员一般要求要达到1.2%--1.5%以上(只要交易真实,且同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的,可低于一般税负)。
三、辅导期满的次月(申请转正期),剩余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违者罚款),在报完税后要将剩余发票在航天系统上先空白作废,再到税务局进行核销。
四、企业取得十万元版的费用票据,税务局会进行协查。
五、成本负毛率的部分要做进项转出。
六、存货1、 对存货进行盘点,并编制存货盘点表。
2、 存货溢余部分,属于货到票未到的,要编制入库清单,这部分存货要和账上存货分开堆放;短缺部分,属于已销未开票的,要编制送货清单;属于特殊情况的,要说明理由。
3、 税负未达到的企业,要找有代表性商品的毛利,并列示其占总销售额的比重,以此说明总体毛利确实是偏低。
七、计算企业的实际税负。
八、打印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成立至今年度报表,当年取最后一个月的报表)
九、把账本和凭证打印出来,以供税务下户检查。
十、去专管员那拷转正约谈评估表,填写转正约谈评估表。
十一、 去税务大厅拿转正申请表(一式三份),编制一份申请报告,税务证副本复印件一张,到大厅受理。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6. 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与转正期的具体区别和要求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主要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根据审核和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返还纳税人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将相关资料归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是指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无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辅导期或暂认定期满的前一个月内提出转正申请。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7.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后,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转正手续?

  1、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最少为6个月。而工业企业的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间比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的期限还要长,通常最少为一年。
  2、因此,你公司变更经营性质为工业加工,一样需要满一年以后视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转正手续。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后,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转正手续?

8.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要哪些条件法人一定要亲自到的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人的申请(辅导期达到六个月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按照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时达不到180万元 ,只要符合(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四个条件,也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