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外面做生意吗?

2024-05-04 17:56

1. 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外面做生意吗?

不可以

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外面做生意吗?

2. 好像听说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类工作人员不能在外面兼职或接活路,这是不是真的?如果遇见能举报吗?

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不允许兼职取酬的,至于是否免费兼职,要以本单位的规定为准。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允许兼职取酬,以本单位规定为准

3. 不是公务员、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可以在外面创业开店么?

不可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规定,是不能在外开店的。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从事与单位行业相关的生意。公务员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第二职业;
2、质监局和物价局是具有政府只能的事业单位;
3、退休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五年后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不是公务员、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可以在外面创业开店么?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怎么一次性了结?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如果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5. 国企正式职工可以自己开公司吗

可以,对国家公务员有限制,而对企业员工没有限制,但你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来说,国企员工并且是公务编制那就不允许经商。另一种是国企员工没有公务员编制,在法律层面上是允许经商的,但是通常各个公司都会在合同上注明在职期间不允许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商业营利性活动。
如果想开立公司的话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也可以投资设立公司,如果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就可以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国企正式职工可以自己开公司吗

6. 是不是办了4050的人,就不能上班,否则就会取消?

很明确的回答你不会的,主要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保精神文件来确定的,4050人员相对来说对于岁数来说就是退休年龄,厄比较靠前,所以这个时候相对应来说,国家是有一些政策的这种政策,对于那些个能够长年累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几十年的人员,能有一个最后的一个基本生活保障,所以这个时候出台了这种政策,但是在20 12年以后国家又出台了一款新的政策,就是24号文件对于这个文件相当于每个省份都有一些不同,所以在执行上面也是有一些差异性的,根据每个省份自行确定时间。


7.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可以开店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不可以开店,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质监局和物价局属于事业单位,里面的工作人员主要为事业编制,部分领导岗位是公务员编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拓展资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不准开店的依据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可以开店吗

8.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保候审期间不上班工资可以正常领取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有明确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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