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4.0使用方法

2024-05-07 21:43

1.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4.0使用方法

这是421版的,和440版比较变化不大,440主要是增加的外埠生育险、民工医疗保险部分的软件扣件变更,变更后外埠和本地职工增加生育险方法相同,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医疗缴纳相同

社会保险数据采集软件(企业版)常用业务报盘说明(示例版本V4.2.1   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一、单位新开户及人员增加
1.操作流程
(1)录入单位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2)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
(3)做增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增加表(二份)
(4)保存数据文件并报盘。
2.具体操作
(1)录入单位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录入】模块,该界面中包括四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对四页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才能完成单位信息的录入操作。
录入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单位基本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信息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提示1: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必须与社会保登记证信息填写一致;四险缴费所属经(代)机构、缴费地区、社保登记机构必须选择“西城区”。
提示2: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办公(经营)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目前暂不提供“企业版”报盘功能)。
(2)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相关报表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该界面中包括三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对三页的内容全部进行录入完毕,才能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录入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个人信息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个人信息登记表参加险种钩选、打印只能在增员后实现。点击【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模块,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增加人员,点击【打印】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提示1:录入时应注意选择四险邮寄对帐单地址,否则系统默认参保单位地址。
提示2:录入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不能覆盖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如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进行操作变更。
特别说明:定点医疗机构选择:2—4家综合医院,其中至少选择一家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对内服务机构),如参保人员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同时选择一家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第5家定点医疗机构。
(3)做增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增加表(二份)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增员】模块,确定增员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增加人员,在批量设置栏中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的增员原因,点击【设置】按钮,设置该参保人员增员原因、增员险种、增加日期等,点击【增员】按钮,系统提示:“四险个人缴费/支付(恢复)原因不是“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其它原因恢复支付时可报盘”,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增员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人员增加表(四险和医疗分别打印);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增员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模块进行打印。
A.新参保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参保单位应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再进入该系统的【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增员】模块,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并可在此模块打印参保人员增加表。
具体业务操作见“录入个人信息打印相关报表、做增员操作打印增员表”操作说明。
B.续保
对已参加过本市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续保业务。参保单位应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再进入该系统的【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增员】模块,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并可在此模块打印参保人员增加表。
具体业务操作见“录入个人信息打印相关报表、做增员操作打印增员表”操作说明。
(4)保存数据盘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信息报盘】模块,实现单位基础信息及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报送。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中【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分别查看【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或【增员(续保)】页面,在【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或【增员(续保)】中点击【全部选择】后点击【报盘】,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特别说明:如办理增员业务时发现待增加人员的增员原因错误,可在软件中将此人做减员处理(下文详细描述),然后在增员操作时重新选择正确的增员原因办理增员。重新增员操作后仍然要重新打印增加表,并重新做报盘处理。
二、人员减少
1.操作流程
(1)做减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减少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减员操作并打印人员减少表(二份)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减员】模块,确定减员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减少人员,在批量设置栏中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的停止缴费险种和停止缴费原因,点击【设置】按钮,设置该参保人员减员原因、停止缴费险种、停止缴费日期等,点击【减员】按钮,系统提示:“四险只有停止缴费原因不是“工伤(5-10级/未达等级/未鉴定)支付减少......等原因时可报盘”,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减员信息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参保人员减少表(四险和医疗分别打印);如点击【否】按钮,减员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信息报盘】模块,实现单位基础信息及个人基础信息的数据报送。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按钮,分别查看【单位基本信息】【减员】页面,在【减员】中点击【全部选择】后点击【报盘】按钮,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三、个人变更居住地地址和邮编
1.操作流程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确定个人信息变更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所需个人信息变更的人员,该界面中包括三个页签项,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根据变更项目分别进行四险和医疗项目的变更,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个人资料修改保存成功,将重新查询数据。是否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粉色为医疗、四险共同报盘项目;蓝色为医疗专有报盘项目;绿色为四险专有报盘项目。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按钮,点击【查询】按钮,别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核对无误后点击【报盘】按钮,将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
四、个人变更医疗机构变更
1.操作流程
(1)做医疗机构变更操作并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医疗机构变更操作并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选择单位名称,录入需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在【变更后定点医疗机构】中录入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提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保存成功,是否打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参保人员的《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如点击【否】按钮,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打印】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新报盘】,点击【查询】,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页面,点击【查询】,核对无误后点击【报盘】,将数据文件存至U盘。
五、医疗在职人员转退休
1.操作流程
在职转退休操作并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二份)
2.具体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在职转退休】模块,选择在职转退休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可批量或单选),在【待选人员】中选择人员,选择【离退休日期】、在【离退休类别】、【缴费人员类别】、【医疗参保人员类别】中均选择为【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门、急诊及大额医疗费用可选择街道社会所报销(也可由参保单位进行管理),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是否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如点击【否】按钮,在职转退休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在职转退休明细表】模块进行打印。
特别说明:在职转退休业务不需要信息报盘处理。参保单位在办理参保人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经所属区县社保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办理详情请咨询医疗保险科66206124)后,需持二份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中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减少时,如参保人员参加了四险,应在系统中先行办理参保人员四险的在职转退休减少,再进行医疗保险的在职转退休操作。
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操作流程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个人信息变更操作并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确定个人信息变更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或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查询条件,在【待选人员】中选择需要个人信息变更的人员,点击【医疗专有信息】页签项,在【手工报销街道】栏处选择退休社会化管理的街道社保所的名称,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个人资料修改保存成功,将重新查询数据。是否打印个人信息变更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如点击【否】按钮,参保人变更信息将被保存,如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模块进行打印。
(2)保存数据盘
进入系统中【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导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模块,选择单位名称和修改日期,点击【查询】,核对无误后点击【导出】,将数据文件存至U盘。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1.操作流程
(1)做缴费工资变更操作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二份)
(2)保存数据盘
2.具体操作
(1)做缴费工资变更操作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二份)
进入系统中【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变更】模块,该界面中包括二个页签项,分别是【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首先需要确定工资申报的业务年度,选择申报单位及单位部门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列出,选择其中的一个页签项进行录入,系统会将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信息分别保存在医疗和四险页签项中,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数据信息将被保存。点击【打印】按钮,系统将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也可到【报表打印】菜单中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模块进行打印。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点击【工资核定】按钮,系统将生成五险的缴费工资基数。
(2)保存数据盘
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录入完成后,选择【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二个页签项,分别点击【全部选择】和【工资导出】按钮,将两个数据文件存至U盘。
对于未申报或未报成功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核准后可再次进行申报。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4.0使用方法

2.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辖区内各参保单位:为维护参保职工利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确保社会保险各类补缴业务准确、及时办理,根据《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均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进行申报。考虑到系统成熟及参保单位熟悉企业版软件等情况,根据朝阳区实际,对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申报做如下规定:1、补缴业务原则上应按照《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精神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2、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未采用企业版软件申报的补缴业务,朝阳区社保中心及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北京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辖区内各参保单位:为维护参保职工利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确保社会保险各类补缴业务准确、及时办理,根据《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均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进行申报。考虑到系统成熟及参保单位熟悉企业版软件等情况,根据朝阳区实际,对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申报做如下规定:1、补缴业务原则上应按照《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精神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2、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未采用企业版软件申报的补缴业务,朝阳区社保中心及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4. 北京市社会保险子系统

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相关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注:1.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续保人员,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2.个人参加的险种不能大于单位参加险种。3.单位参加险种变更后,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 怎么安装

现在以“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4.2.1(最新版本4.2.1)”为例解答如何进行安装:
1、首先双击图标,系统进行系统环境检测,对于未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的计算机,系统会打开【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安装界面如下:

2、点击【接受】按钮,开始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如下图:

3、安装完后,系统会直接打开软件安装界面:

4、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选择安装文件夹页面:

5、您可以通过点击【浏览】按钮,修改软件安装路径,或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安装页面:

6、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正在安装页面:

7、在该界面会有进度条显示安装进度,等待进度条完成后,系统进入完成页面:

8、点击【关闭】按钮,即完成系统的安装操作。同时系统会在操作系统的桌面上添加一个图标,之后点击图标就可以登录了。

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 怎么安装

6.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 转入怎么做




按照图片顺序,首先需要做该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如果已经存在该人员该步骤省略),录入后保存后按照图2进行增员,图3请先选择单位,然后单击右边缺人增员单位,点击查询后就有该人员信息了,单击该人员让他的条目变成蓝色,如果多人可以通过ctrl来选择,然后四险和医疗分别打钩选择转入原因,一般以前参加过保险的情况都是选择 本区调入 ,选择完毕以后点击右下的增员;图4报盘然后打印报表。完毕(不清楚的话你再问)。

7. 请北京的社保高手帮帮忙,告诉我社保企业管理系统怎么用。

1、录入:先进入社保企业版软件,点个人补缴——点个人补缴申请——选择单位——输入身份证号码——点查询——选择补缴时间起止时间——选择补缴原因——输入工伤费率——系统会自动计算出补缴金额——点保存。
2、打印医疗补缴报表和导出报盘文件:先进入社保企业版软件,点个人补缴——点补缴申请查询(医疗)——选择单位——选择刚才录入的补缴原因——点查询——点报盘——点打印报表。
3、打印四险补缴报表和导出报盘文件:先进入社保企业版软件,点个人补缴——点补缴申请查询(四险)——选择单位——选择刚才录入的补缴原因——点查询——点报盘——点打印报表。

请北京的社保高手帮帮忙,告诉我社保企业管理系统怎么用。

8. 北京社保系统企业版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增员方法: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相关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注:1.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续保人员,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2.个人参加的险种不能大于单位参加险种。3.单位参加险种变更后,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