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本假设的持续经营

2024-05-12 06:09

1. 会计基本假设的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期限持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倒闭进行结算。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入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如果判断企业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就不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按期计提折旧。 某企业购入一条生产线,预计使用寿命为l0年,考虑到企业将会持续经营下去i因此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即不断地为企业生产产品,直至生产线使用寿命结束。为此固定资产就应当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期间所生产的相关产品成本中。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基本假设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会计基本假设的持续经营

2. 会计假设的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定每一个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因而它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在同样的过程中被偿还。若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需要放弃这一假设,在清算假设下形成破产或重组的会计程序。现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其运用一直是不充分的。20世纪初,迪克西就指出资产按照持续经营假设估价时,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不严加区分会引起原则性错误,流动资产应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后来,哈特菲尔德也对持续经营进行了全面剖析,得出:如果持续经营是资产估价的关键,由于固定资产不是为销售而购进,其售价是不相关的,可以按历史成本计价;存货的存在是为了销售,则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其售价;1981年佩顿更发展了持续经营的含义,主张按资产的市价而不是成本记录。总之,理论上持续经营假设仅仅排斥了清算价格,要求按使用目的对资产计价,即对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对流动资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而现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强调对所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这种观念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20世纪20年代,大多数国家通货膨胀已很明显,稳健主义阻止了对流动资产按变现净值计价的做法,那里开始占支配地位的收益实现原则又为历史成本提供了理论依据:任何较高的计价会产生未实现的收益。最后,政府的所得税法等强化了保守的资产计价观点,使得持续经营假设被不完整地应用于会计实务中。而今天清算前提被频繁运用,不断发生的公司合并、重组,使任何环境下的企业必须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才能迅速改变其产品和业务经营,不仅流动资产应该按变现价值反映,固定资产变现价值也决非不相关的。尤其是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正进入各种经济时代,电子商务产生的网上虚拟公司,由于知识以思维的速度更新、扩散,网上公司的经营活动面临着空前的风险,并呈现短暂性,而不是永久经营。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传统会计的主流地位渐渐受到了非持续经营为假设的清算会计的挑战网络环境在IT环境下,网络公司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间的时间间隔,属于临时性结盟且分合迅速,其目的是为了利用变化多端的种种市场机会。网络公司的组合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多方;各个独立企业可以在网络公司开展业务前组合,也可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组合;可以在完成一项交易后即行解散,也可以视情况继续维持这种组合关系。企业合并、重组、破产、解散的情况屡见不鲜,持续经营假设有时就不再适用。据此,一些学者提出用“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或变持续经营假设为破产清算假设。这些观点就有探讨的必要。因为,持续经营假设设定会计主体是一个“健康肌体”,会计核算就要以企业持续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这样,企业才能够按原定的用途去使用现有的资产,按过去和现实承诺的条件去清偿各种债务。从表面上看,持续经营是要解决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有多长的问题,实际上它主要是要解决资本性支出的摊销期限有多长的问题,从而相应解决会计期间的损益确认问题。这实质上是一个企业经济利益在相关时期如何在各社会经济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的问题。这里既涉及投资人的利益,又涉及国家的税收问题,网上公司也好,虚拟企业也好,都要同其他企业一样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规范。用“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将破坏不同经济利益体的相互制衡的均势,是不能为不同的经济利益体所共同接受的。此外,持续经营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描述,是一个无限的时间段概念,而破产清算是对某一时刻企业经营状况的描述,意味着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终止。虚拟企业虽然也要在企业契约到期或中途解散,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并不是为了破产,破产清算只是例外情况。更何况虚拟企业也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联合组成的,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虚拟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遵循持续经营假设,这有利于实施自身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在IT环境下持续经营假设是必须遵循的。

3. 持续经营会计假设的作用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如果不存在明显的反证,一般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
      这里的“反证”指那些表明企业的经营将在可以预计的时刻结束,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企业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
     之所以要对企业的持续经营做出假定,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这项假设,会计核算的许多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等将不能够应用。

持续经营会计假设的作用

4. 会计假设的持续经营假设的解释是什么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如果不存在明显的反证,一般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这里的“反证”指那些表明企业的经营将在可以预计的时刻结束,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企业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之所以要对企业的持续经营做出假定,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这项假设,会计核算的许多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等将不能够应用。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处于清算状态时所采纳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如对固定资产在持续经营下可以采纳实际成本法,而在清算状态下则只能够采取公允价值如市价、评估价值等;对于持续经营下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一些本期支出,但收益期间延伸至以后各期间的预付性费用,如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在清算状态的财务报表中将不复存在,主要是因为它们并不代表任何的支付能力。

5. 为什么会计确认要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


为什么会计确认要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

6. 为什么会计确认要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

会计上的持续经营假设:如果不存在明显的反证,一般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定义为如果不存在明显的反证,一般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
持续经营假设的涵义是:除非存在明显的“反证”,否则,都将假设一个主体的经营活动是连续下去的。而所谓的“反证”,就是那些表明企业经营活动将会中止的证据,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企业资不抵债已被宣告破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停业清算等。
在工业经济时代,会计主体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是相对稳定的,变化平缓,风险较小,在这种环境下,主体从经营状况良好到恶化有一个逐步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定期的财务报告反映出来,也就是说所谓的“反证”有迹可寻。
21世纪会计主体面临的是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日益增大的经济环境,具体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商品价格、利率和汇率变动剧烈,反复无常;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产品和设备会计很快过时,所占有的市场份额或边际利润会在倾刻间被竞争对手抢走,产品寿命周期大大缩短;各种复杂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涌现,使金融市场更加变幻莫测,波动频繁。在这样的风险环境下,企业随时都有被兼并、清算、终止的可能。现实中马林银行的倒闭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所谓的“反证” 已无证可寻,一家经营良好的公司可能瞬间消失,这就对会计主体相关的利益团体产生巨大的风险。而所有的风险,究其根源,都来自非现金资产,因为它们或多或少都存在不确定性。以应收帐款为例,它可能因为债务人公司无法偿还而变成坏帐,而债务人公司的无法偿还源于债务人公司没有现金或可变现资产,所以有关债务人公司的现行市价就成为相关利益团体迫切需求的信息。因此,建立在无“反证”基础上的“持续经营”假设已不适应知识经济环境。
由于所有的非现金资产都存在不确定性,只有关于主体现行市价的信息才具有可信度,“持续经营”假设可以定义为“只要主体资产的现行市价大于负债,则就认为主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证,同时又给予主体所有者足够的机会让主体增值。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现行市价是公允价值,即在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也就是说,这项交易不是被迫的或清算的销售,交易的金额是公平的,双方一致同意的。

7. 会计确认为什么要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

我先从根本上说一下原因:会计就是合理的估计,估计是要有前提的。如果一个企业还存在一天,那么很多资产的计价规则都要改变,资产变了,权益肯定一起变,整个报表变完了……比如,有些长期待摊费用,本身就是支出的费用,那么不用按期摊销了,直接摊完了;固定资产也不用折旧了,因为折旧的前提是要一直生产,不生产了,那么固定资产的价值实现方式就变了,不能按期摊销了;原材料也由增值用变成了直接销售用等等。
下面是节选的百度百科:
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这项假设,会计核算的许多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等将不能够应用。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处于清算状态时所采纳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如对固定资产在持续经营下可以采纳实际成本法,而在清算状态下则只能够采取公允价值如市价、评估价值等;对于持续经营下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一些本期支出,但收益期间延伸至以后各期间的预付性费用,如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在清算状态的财务报表中将不复存在,主要是因为它们并不代表任何的支付能力。

会计确认为什么要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

8. 持续经营假设影响到哪些会计理论或会计规则

两者关系为: 将持续经营假设纳入会计分期假设。 
分析: 无论是从会计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会计环境的现状来看,会计分期假设是一项独立性很强的假设,它并不从属于持续经营假设,而且换一种角度来看,它甚至能完全替代持续经营假设。故笔者不揣浅陋,试作一大胆改进,将持续经营假设并入会计分期假设,使整个会计假设更简洁、明了。原因如下:   一方面,持续经营假设并入会计分期假设不会对以往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影响。基于持续经营假设,会计主体采用历史成本而非清算成本来确认计量各项资产要素,所有资产也将按预定的目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如期偿还,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也就被看作是一系列连续报告的组成部分。实际上,建立在会计期间假设基础上,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也未尝不可,并且是现实的选择。会计期间不只包含了“本期”的含义,还有“下期、以后各期”的含义。最具说服力的是,以前所称资产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摊销,实际上却是以会计期间为基础。如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5年,它并不是以企业仅持续经营15年为基础,而是以最近15个会计期间为基础。   另一方面,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会计分期本来就早于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的出现只不过导致了会计分期的缩短和定期化,如虚拟企业的出现使持续经营不再存在,而对会计分期的回归运用仍然可行;而且在信息技术时代,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风险日益增大,随时可能被清算和终止,故而关注每一会计期间同样是必要和明智的。因此,如果绝大多数会计期间按既定目标发展,可以认为持续经营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多数会计期间业绩不佳,企业的持续经营是难以成立的。与其由不确定的持续经营推导出会计期间,不如由可以确定的会计期间演绎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