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时,股东如果分配

2024-05-03 01:33

1.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时,股东如果分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财产支付的先后顺序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在支付完上述费用后,余额股东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如果不够支付前面所述的费用,应当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如满意,请采纳,谢谢!)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时,股东如果分配

2. 公司股东股权分配问题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这关于公司的组织形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的设计;
其次,在股权比例方面需要安排好,股权分配不能过于平均,需要找到一个制衡点;
再次,人员数目方面也需要考虑,三个人的结构比较容易出现公司僵局;
最后,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操作层面也需要斟酌。上述每一个方面均需要根据股东的商业目的、需求独立设计,并不是一段文字就能解决的。
 
如果公司有这笔预算,建议公司还是聘请律师参与设计,否则将来一旦出现公司经营僵局,再行解决的成本会更高。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联系。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3. 公司由两位股东合资,其中一位股东减少持股,现有企业资产该怎样分配?

你的意思是不是:企业盈利了,一位股东要减少持股
如果是这样,先算账嘛,比如讲原注册资本100万元,现在赚了20万。净资产不就是120万了吗。
你当初的股权是30%,30万,现在你要用钱或者其它什么原因,想拿20万出来。
1、如果分配利润最好,你分20*0。3=6万,再减资14万;
2、如果不愿分配利润,那就要计算一下,减少多少注册资本你能拿到20万。
   20/120=16.66667%
     也就是要送减少注册资本16.66667%,公司给你20万.

公司由两位股东合资,其中一位股东减少持股,现有企业资产该怎样分配?

4. 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是否可以由全体股东约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是否可以由全体股东约定【提问】
《公司法》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回答】
只要当事人认缴的出资金额全额到位,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是否按实际出资情况持股,应留给当事人自行约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回答】
可以的亲【回答】

5.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如何分红,有什么具体规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如何分红,有什么具体规定

6. 公司法中为什么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能分配利润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扩展资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7. 多股东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时,股东是否需对分配红利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   公司代扣代缴  20%的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多股东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时,股东是否需对分配红利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8. 有限责任公司创立,出资,分配相关问题。

问题一:首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金额及股东的人数和每个股东的出资金额;您所提到的首次出资20%,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出资金额要大于等于不能低于总注册资金的20%,并以第一次出资时间为起点延续两年时间将剩余资金补齐;在公司设立时,会根据工商机关要求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上面会详细写明各股东的出资时间及情况),还要制定自己公司的公司章程交予工商机关和公司留存,这份公司章程上会体现出资情况及补齐资金的时间,这份公司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再确定出资金额后,在第一次出资时少出一部分,剩余资金在两年内缴齐。
问题二: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定股东会或董事会,您的出资金额决定了您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也可以成为股权。您的问题就是想在公司的分红或决策时占主导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公司的盈利及分红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根据股东的出资金额决定的。但在公司内部运作中可以自己协商分配的比例。但在设立时,如果是以货币为注册资本的,那您只能根据您的出资额来确定的您的持股比例。其实您可以换个方式,比如说做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的法人代表没有出资金额的限制。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是否满意,如果有什么补充的,您可以给我发邮件xinweiqiguan@163.com,大家一起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