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股东反复交易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

2024-05-12 20:08

1. TCL股东反复交易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

 9月1日,国内资本市场上,千亿科技股惊现“乌龙指”。据悉,TCL科技大股东李东生所委托的交易服务人员,因证券代码输入错误导致在13:03时,卖出公司500万股,随后于14:48时,买回上述500万股。当日,TCL科技股价小幅波动,收盘涨1.13%,股价报7.16元。 
李先生违法的点就是在于他卖了之后,不应该马上买进来,因为他卖出的成交额是3590万元,再次买入的金额是3576万元,那么按照严格的计算方法就是最高的卖家减去最低的买价,这种方法来计算的。然后他卖出的最高价是7.2,买进的价格是7.14,那么经过最高减去最低价之后,再乘以500万股,他这一次收益就达到了30万。
 
但是李先生的这种交易行为已经是属于违法了,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证券法》第44条中,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对于这一次交易,TCL这边却否认是内幕交易,表示只是短线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和信息交易是完全没有的,李先生这500万股是操作属于失误了,而且还说这30万的盈利会全部上交到公司里面来。李先生这边也公开发文表示道歉,表达了自己的操作给市场带来了影响。

我个人认为应该也是操作问题,如果是内幕交易的话盈利满打满算也才30万,这也太不把内幕当回事了,而且在国外乌龙指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人非圣贤,都会做错事,乌龙指对于市场来说不是第一次,更不会是最后一次。

TCL股东反复交易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

2. TCL对股东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发布了怎么的公告?

 TCL官方公告说明了,这次大股东李先生股市“短线操作”获利的30w将全部上交公司就在前几天,9月1日,股市发生了一个大乌龙:TCL大股东 李先生卖出了自己公司500w股股票。高卖低买,1个小时的功夫,李先生躺赚30w。在中国,普通人运气不好,可能1年都未必能有30w的薪水,这实在是让人眼馋,也让人好奇,难道这次高卖低买的“短线操作”是李先生特意操控的?事后不久,不仅TCL官方出了公告,躺赚的30w将被公司收走,李先生自己也出来向公众解释,这次误操作获利的30w愿意无偿上交公司,自己另外承担相应的交易税费和法律责任,并且不再委托交易员操作了。看到公告时,我懵逼了,买卖自己的股票为什么要上交公司,还有法律责任?为此,特意去查了下相关资料,才知道我国《证券法》中第四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把他手中持有的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作为一个亿级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相信李先生不会不知道这条规定,也不会为了30w只身犯险,我这才相信这真的只是个乌龙。我粗略的算了算,李先生500w股卖出去的时候成交价3590多w元,交易税费也有几万元的样子,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个会让人心疼的数字,虽然对作为资本家的李先生来说不算什么,不过积少成多,这样的乌龙还是少一点吧,不仅可能背上法律责任,还得从自己腰包掏钱出去,挺让人觉得肉疼的,在忙,也还是自己来操作保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