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职工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20:08

1. 特困职工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家庭困难员工什么标准  困难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对困难职工,依据其困难程度分为三类,即一般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原脱困无望),统称为困难职工。 
  1、一般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编号为K承XXXX,K为大写) 
  (1) *** 认定的低保家庭,经 *** 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 
  (2)尚未享受 *** 低保待遇,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 *** 申请低保救助,经 *** 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  (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 
  (4)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经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下同)或事故损失超过其当年家庭全部的收入50%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 
  困难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务工人员。 
  2、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一般困难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职工。(编号为T承XXXX,T为大写)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2)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已连续两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3)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问题二:特困人员包括哪些人群  根据民政部新近公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如何界定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省 *** 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问题三: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宁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表》。 
  在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管理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查。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困难情况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将家庭信息输入县核对平台比对。 
  (三)审批。县民政局将收到报送材料和信息比对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审批意见。对于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四)公示。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将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 *** 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问题四:困难职工原因怎么写  employee in distress 
  
   问题五: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县级以上人民 *** 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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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六: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阿弥陀佛 
  无生活能力的人。 
  阿弥陀佛。做佛。祝福。] 
  
   问题七: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阿弥陀佛 无生活能力的人。 阿弥陀佛。做佛。祝福。] 
  
   问题八:特困职工办取暖补贴需要什么东西  首次申请特困职工的,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为职工的,由户主负责申请;一方是职工,另一方为非职工身份的,由职工的一方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双方均为定补〈保养〉、续保〈协保〉人员且无单位的,由户主向居住地的社区工会提出申请),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如实填写,交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工会初审(一方或双方为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市劳动事务所管理的定补〈保养〉、续保〈协保〉的人员需到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市劳动事务所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已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职工,由基层工会(现划归区工会管辖、已破产的原市属企业的老特困职工由该特困职工居住地的社区工会对其进行复查初审),初审后仍然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必须重新填写申请表,并将其《特困职工证》上交,否则视同放弃申报; 
  3.首次申请特困职工时,除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外,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第一季度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单位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的,由单位出具欠薪证明并提供上年第四季度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 
  (2)家庭成员完整的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尿毒症和白血病等大病的,需提供医院的病情证明原件和病历复印件; 
  (5)未再婚的离异职工独自抚养在校子女的需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老特困职工年检时,需重新填写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供夫妻双方和未成家但已参加工作的子女工资表等收入证明。 
  
   问题九: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包括特困职工证么  贫困生证明 
  证明兹证明某学生是我们县某村的学生,其家庭生活非常贫困,父母(把工资收入之类的介绍一下)如常年务农,没有固定收入,或者说下岗之类,年收入不足3000元。家里还有兄弟姐妹什么的,比如在上学,年龄小,都介绍一下。特此证明。单位地址年月日盖公章 
  家庭贫困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样本) 兹有我镇(县)××××××(具体地址)村民(居民)×××、×××之子(女)×××在××××××××大学就读。该生家庭××××××××(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或县民政局) 
  助学贷款贫困证明格式 
  贫 困 证 明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单位公章: 
  家庭贫困证明 
  学校: 
  贵校学生 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收入约 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 
  ;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入来源单一 □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 □其它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镇(含)或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 街道民政部门 
  单位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特困职工是什么意思

2. 什么是困难职工家庭

  困难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对困难职工,依据其困难程度分为三类,即一般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原脱困无望),统称为困难职工。
1、一般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编号为K承XXXX,K为大写)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
(2)尚未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经政府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
(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
(4)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经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下同)或事故损失超过其当年家庭全部的收入50%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
困难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务工人员。
2、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一般困难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困职工。(编号为T承XXXX,T为大写)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2)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已连续两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3)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特困职工子女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的子女。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2、未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下的,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4、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经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下同)或事故损失超过其当家庭全部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5、因其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经政府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4.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困难职工子女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的子女。
法律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困难职工子女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的子女。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6. 特困职工子女是什么意思?

特困职工子女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家庭收入过低难以维持生计或因伤病、子女就学、受灾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无法摆脱其困难处境的职工及其家庭的子女。职工及其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职工: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职工;2、未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但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下的,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4、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经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下同)或事故损失超过其当家庭全部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5、因其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职工。对这些职工,在核实其困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同时,工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经政府救助后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者,可按脱困处理。法律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什么是困难职工家庭

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认定说明
认定困难职工家庭,通行做法就是从每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出发:(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范围内的,比如慈溪2014年度低保标准为590元,那么只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590元,且能提供低保证,就直接认定为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是低保户,不需要看致困原因了,选择的致困原因里有一项肯定是收入低。例外情形是,不能提供低保证的,就只能暂时列为低保边缘户,可以协助他们申请低保。(2)人均月收入在低保边缘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低保标准1.5倍计算),比如家庭人均月收入是590元以上,885以下(包含885元),那么看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没有疾病、残疾、意外灾害、子女就学等支出情形,有的,就认定为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是低保边缘户,没有的就不能认定,直接告知不能列入困难职工家庭,不予建档(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85元以上的,那么就要看其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没有重大疾病、残疾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重大意外事故、子女上大学等情形,如果有这些情形的,那么要求他们提供这些方面的支出凭证,根据他们提供的费用凭证,然后进行计算,就是家庭总收入减去这些方面的费用支出,看剩余的部分折算成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不在低保边缘上限范围内(低保标准的200%也就是1180元以内),如果在这个范围,那么就认定为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是意外致困户,不在这个范围,那么就直接告知不能认定为困难职工家庭。要明确告知提供支出凭证(一年内)的主动权在申请者自己,申请者能提供多少,就计算多少。
以上三种简单表示就是:(1)低保户:看收入;(2)低保边缘户:看收入+情形;(3)意外致困户:看收入+情形+支出。

什么是困难职工家庭

8. 什么样的家庭才算特困家庭?

特困家庭,即特困户,是指人均年收入处于特困线以下的家庭。
当某个人、家庭乃至群体的生活水平比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低时,即为处于贫困状态。量化的测定标准即是贫困线,具体的指标各国相异。中国民政部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将人年均收入200元定为中国的贫困线。由于物价的上涨,新的贫困线已被调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