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为什么对于同一资产,由于评估的目的不同评估结果相差很大

2024-05-07 21:56

1. 分析为什么对于同一资产,由于评估的目的不同评估结果相差很大

举例说吧。
一台设备,现在厂家(不含运输、安装、调试)出厂价格20万。
运输费4000,安装费30000,(需要基础和其他辅助构筑物),调试费用5000。
1、如果评估时是正常在用状态价值,涉及企业投资股权类评估。
重置全价是239000元。
2、如果是变现,需要换位置(或者需要异地安装运输),现全新,没开包装。
重置价格=204000元。
如果是已安装,重置价格=204000元-拆费-整理-包装-运输费用。
3、法院拍卖
还要打折。

总结:也就是说不同目的,价值内涵可能不同
二、价值类型
1、急于用,可能高于市场价
2、急于卖,可能低于市场价
3、残值。(很多构筑物都是拆了一该不值,甚至要给垃圾处理费)

分析为什么对于同一资产,由于评估的目的不同评估结果相差很大

2. 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结果如何?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虽然这三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思路、运用前提条件等不同,但是在相同评估时点、相同评估目的,以及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于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结果理论上具有一致性,即评估结果处于某一合理的区间内.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一致性问题,结合评估实务操作中的实际情况分析造成评估结果差异的因素,并提出了减少评估结果差异的措施.一、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理论上的一致性(一)资产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结果的一致性.资产评估目的有一般目的(或基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资产评估的基本目的是获得资产在评估时点客观的公允价值,是由资产评估的性质及其基本功能决定的,它是专业评估人员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各种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技术手段,如果各种评估方法中所要求的前提假设、运用条件能够完全满足,在评估目的相同的情况下,评估结果应该是一致的.

3. 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值为什么差异比较大?

无形资产评估产生差异是正常的事情。这是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确定性造成的。无形资产在市场上往往没有相同的等价物作为比较。
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其中评估方法的不同是产生评估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
三、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值为什么差异比较大?

4. 为什么对于同一项资产仅仅由于评估目的的不同就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

关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的关系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其一要从正确选择价值类型的角度,而关注资产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对所选择价值类型的影响和约束;其二要从价值类型的选择对实现资产评估目的,以及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角度,而关注价值类型的正确选择。

  从第一个层面上看,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价值类型的选择本来就应该受到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的制约,或者说价值类型是在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形成的。有什么样的评估条件基础就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评估结果属性及其表现形式。我们认为:《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的“资产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包括了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自身的功能、利用方式和使用状态,以及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等三大方面条件,这三大方面条件的有机组合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

  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作为资产评估价值基础的条件之一,是因为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但决定着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而且会直接或间接地在宏观层面上影响着资产评估的过程及其运作条件,包括对评估对象的利用方式和使用状态的宏观约束,以及对资产评估市场条件的宏观限定。相同的资产在不同的评估特定目的下,以及由不同评估特定目的宏观约束的利用条件和市场条件下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和价值表现形式。

  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是资产自身的条件,这是影响资产效用和评估价值的内因。从哲学的意义上讲,资产自身的条件对其评估价值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不但不同功能的资产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而相同资产在不同的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下也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和价值表现形式。

  评估时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及交易条件,是资产评估的外部环境,是影响资产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的外部因素。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或交易环境中,即使是相同的资产也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和价值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作为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以及对资产评估运作条件起宏观约束的因素,与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内因和外因的评估对象自身条件,以及评估时的市场条件都会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影响和约束着评估结果及其价值表现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而这三大因素的不同排列组合,便构成了不同价值类型的具体形成基础。

5. 对同一资产,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是否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有用过的机器设备,如果这个设备是用来转让的话(企业对外出售)而评估交易价格的话,评估假设会用公开市场假设,这时候做出的评估结果就应该是市场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如果这个企业破产了评估人对该机器进行评估,评估的假设会用清算假设,因为此资产是被迫出售急于变现价值肯定会很低。总之有什么样的评估目的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评估假设,评估假设不同自然会导致价格不同。

扩展资料:
资产评估的目的有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包含着特定目的,而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则是一般目的的具体化
一是建立了以执业质量为核心的检查长效机制;
二是推动了资产评估准则的贯彻落实;
三是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明显提高;
四是建立了一套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五是培养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兼职检查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评估

对同一资产,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是否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

6. 同一资产在不同的评估目的下评估值可能是不同的。 这句话对吗

这句话是对的。举个例子一个企业有用过的机器设备,如果这个设备是用来转让的话(企业对外出售)而评估交易价格的话,评估假设会用公开市场假设,这时候做出的评估结果就应该是市场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如果这个企业破产了评估人对该机器进行评估,评估的假设会用清算假设,因为由于此资产是被迫出售急于变现所出售的价值和原来的价值肯定会相差很多。总之有什么样的评估目的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评估假设,评估假设不同自然就会导致评估价格不同。拓展资料:1.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的专业人员根据委托人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一般来说,在公司不需要了时,因为注销公司手续繁杂、耗时较长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让公司,转让公司也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损失。不过公司转让的费用却是交易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那么在转让公司时我们应该怎么去评估价值呢2.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任何税务法规以明确如何评估各类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几个大的方式。然而成本法和市场法的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比如,成本法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有活跃市场及充足的市场交易价格数据,而这一条件往往很难具备。相比之下,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且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评估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的方法。

7. 对同一资产,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是否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有用过的机器设备,如果这个设备是用来转让的话(企业对外出售)而评估交易价格的话,评估假设会用公开市场假设,这时候做出的评估结果就应该是市场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如果这个企业破产了评估人对该机器进行评估,评估的假设会用清算假设,因为此资产是被迫出售急于变现价值肯定会很低。总之有什么样的评估目的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评估假设,评估假设不同自然会导致价格不同。

扩展资料:
资产评估的目的有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资产评估一般目的包含着特定目的,而资产评估特定目的则是一般目的的具体化
一是建立了以执业质量为核心的检查长效机制;
二是推动了资产评估准则的贯彻落实;
三是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明显提高;
四是建立了一套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五是培养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兼职检查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评估

对同一资产,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是否会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

8. 哪些类型的资产在评估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

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比较容易出问题啊!
 对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其他涉及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监管,可参照本提示。

  一、评估业务的承接
  资产评估机构承接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并配备具有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一)常见问题
  资产评估机构承接业务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未针对业务承接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二,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没有履行独立性申报和核查程序,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违背独立性原则的情况,不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到位。
  第四,内幕交易防控力度不够,未能有效防范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业务洽谈人员不具备应有的风险识别和评价能力及经验,对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未恰当分析和评价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
  第六,评估机构不具备执行相关业务的能力和条件,在缺乏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或其他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承接业务,或在签订业务约定书后将业务转交给其他中介机构承办。
  第七,在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方的授意或要求下,同意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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