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指的是什么

2024-05-07 06:46

1. 不良资产指的是什么

1、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2、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的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3、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的不良资产,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适用统一会计准则,该类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良资产指的是什么

2. 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有什么区别?


3. 不良资产和不良债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从双方的定义上来区别: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的资金、商品、技术等借与或租借到其它公司企业但面临无法收回或收回少量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的说,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财务监管、信用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法律依据:《民事案由规定全文》 第四章 十、合同纠纷
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互易纠纷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不良资产和不良债权的区别?

4. 不良资产和不良债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从双方的定义上来区别: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的资金、商品、技术等借与或租借到其它公司企业但面临无法收回或收回少量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我们国家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的说,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财务监管、信用制度)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法律依据:《民事案由规定全文》 第四章 十、合同纠纷
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互易纠纷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6)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7)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5. 什么是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

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

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

什么是不良资产?

6. 什么是不良资产?

1、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2、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的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3、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的不良资产,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适用统一会计准则,该类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不良资产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是针对公司或事业单位中存在违法的账目,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等。
一、质押品价值衰减过程中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
(一)质押品价值高估风险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质押品价值高估的情况比较普遍。银行据此发放的贷款,质押品价值无法全额覆盖银行债权,质押品从贷款发放时就不足值,给贷款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质押品价值高估的原因主要来自借款人、评估机构以及银行自身。
首先是借款人。借款人希望降低违约成本和增加贷款数额,有虚增质押品价值的强烈动机。
其次,是评估机构。银行贷款质押品的价值评估是目前国内评估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甚至是部分评估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但从我国价值评估行业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1)价值评估管理体制不顺。作为行业监管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监管不到位,对质押品价值高估等评估机构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客观上助长了评估机构的违规执业。(2)评估理论不够完善。我国价值评估的理论体系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具体评估实务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对评估实务的指导性还不够强,就评估的价值类型分析,目前贷款质押品评估所依据的主要是市场价值类型,但从保障银行债权的角度来考虑,采用清算价值类型似更为可靠。(3)部分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低下。目前的价值评估市场上,评估机构供过于求,行业竞争激烈,需求方挑选评估机构的余地很大,导致由需求方主导评估市场并充当价值操纵的主要角色。这样,在行业监管和处罚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往往会迁就委托方(借款人)高估质押品价值的要求,提供违背职业道德的服务。此外,由于一部分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较低,对一些价值大、情况复杂的质押品,采用了不恰当的评估方法,从而大大影响了质押品评估价值的准确性。(4)评估实务所需信息不透明。国内主要的贷款质押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和机器设备等,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为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是评定其价值的一种主要且有效的方法,但在很多地区,评估所需的基准地价信息不全面,基准地价更新慢、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部分地方政府封锁应当公布的地价信息,土地交易信息不公开的现象在全国还比较普遍。
再次是银行自身。一方面,目前商业银行所承担的开拓市场的压力普遍较重,由于绩效的显性与风险的隐性,银行特别是基层行出于信贷扩张的动机往往会忽略质押品价值高估所隐含的风险,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对影响质押品价值的重要因素故意隐瞒不报,以便通过上级行对贷款的审查审批。另一方面,目前国内银行大多尚未建立有效的质押品价值管理制度,导致评估报告中的一些重要的错误信息或重大遗漏没有得到识别,被动地接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从而导致在贷款发放时留下了许多风险隐患。
(二)质押品价值贬值风险
在贷款存续期间,质押品本身随着使用时间的变化也会产生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及经济性损耗,使质押品价值随着质押时间延续而自然衰减,并最终导致质押品价值无法覆盖银行债权。一般来说,贬值的程度与时间呈正相关关系。这也是在银行需要处置质押品时,质押时间越长受偿率越低的原因之一。
(三)质押品价值低估风险
银行贷款需要通过处置质押品来抵偿债权时,评估机构往往会低估质押品价值,银行以此为参考价格委托拍卖行拍卖,往往导致银行债权受损。产生这种价值低估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较为复杂,价值评估难度较大。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价值类型的复杂性也决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复杂性。
2、金融不良资产价值处置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影响因素繁杂。影响质押品处置价格的利益主体包括借款人、银行、法院、拍卖行、评估机构等。当银行需要处置质押品时,一些潜在的影响因素即浮出水面,如借款人的欠税、欠交员工工资、欠交社会保险费用,质押品的处置后需要补缴税款、补缴优惠地价款等等。此外,银行往往需要通过法院等执法机构,通过评估机构、拍卖行等中介机构处置质押品。这些主体往往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各种方式影响质押品处置价值。这些因素极为复杂,也影响了评估机构对价值准确评定。
3、一般来说,价格越低,愿意购买的市场主体越多,交易成功率就越大,评估结果得到市场认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样,评估机构出于增加成交概率提高市场认可度的目的,往往会趋向于低估质押品价值。

7. 什么是不良资产?

1、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2、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的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3、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的不良资产,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适用统一会计准则,该类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不良资产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是针对公司或事业单位中存在违法的账目,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不良资产?

8. 什么是不良资产 不良资产是指什么

 不良资产是一个广泛定义,它是对于会计分录里的坏账损失科目而言的,主要包含但是不限于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部门的不良资产,证劵、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根源。以上就是什么是不良资产相关内容。
  相关银行不良资产的介绍    
  银行的不良资产实际而言也称之为不良债务,在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就是指贷款人不可以按时、按量偿还本息的贷款。换句话说,银行派发的贷款不可以按事先承诺的限期、年利率取回本钱和所产生的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指的就是不良 贷款,  1998  年之后中国引入了西方国家的风险控制体制,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 可疑”、“损失”五级分类。 在其中将 “正常”、“关注”归到银行的存 量财产,将 “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归到银行的不良资产。本文主要写的是什么是不良资产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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