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注意事项?

2024-05-06 21:23

1.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

get必备生活常识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

2. 房屋抵押注意哪些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抵押人的名称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是否一致的产权问题;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的资产问题;需单独评估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增加贷款额度重新估值的比例、资产再抵押的问题;其他法律审查的问题。
一、企业倒闭后厂房谁处置
企业破产处置财产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企业破产财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底价,以拍卖方式为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
二、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三、在建工程第三方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权属风险
在建工程的权利是由土地使用权和建安工程的所有权组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划拨方式或是出让方式取得的。主要的风险有: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权属是否有纠纷、设定的土地面积是否界定清楚、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否短于贷款期限等。
建筑安装工程是完成一定的报建程序后,由承包商承揽施工,并完成一定建筑安装工程量的建筑物。一方面风险是是否完成了一定的报建程序,即是否办理了规划局的“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管理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另一方面风险是承包商垫资的风险。因此,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不能享受正常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使得发放的贷款不能正常收回,增加了风险。
价值风险
价值风险的产生原因有:评估原因、市场原因和权属界定原因。
由于房地产评估机构繁多,估价人员的估价水平参差不齐。当评估结果高出正常、合理的市场价值后,使得贷款的风险剧增。有时,贷款银行为了给开发商节约有关费用,信贷人员自行估算,由于缺乏专业评估知识,估算结果误差可能很大,也有可能造成贷款风险。
《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房地产抵押价格的评估是以估价对象在发放贷款时的正常市场价值。有可能出现发放贷款时的评估价值与处置抵押物时的处置价格有很大差异,从而造成贷款风险。
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的是联营合作开发的,特别是在一方提供土地,开发商提供开发资金这种联合开发中,提供土地方提供的可开发土地可能是划拨用地,也可能是出让用地。划拨用地的抵押价值比出让用地的抵押价值要低,
划拨用地上的在建工程(开发经济适用房除外)可能因无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使得该项目不能正常预售,开发资金不能按期回收,同时银行贷款也有可能不能按期回收,造成贷款风险。另一方面,该类联营合作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评估价值只能按照联营合作开发合同上所载明的有关条款进行合适的分割,而不能视为开发商全部拥有,从而造成贷款风险。
质量风险
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后,以合理最低价为中标条件之一,使得承包商为了能够中标,以很低的报价投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从而造成质量隐患。当抵押权人处置该在建工程时,出现了质量问题,其处置价格会比正常价格低很多,由此造成贷款风险。
登记风险
抵押物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才是真正的抵押权人,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有的贷款银行根据开发商的信誉,擅自不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当开发商不能履行合同时,会造成贷款风险。
重复风险
在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相分离的地方,土地抵押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在建工程(含土地)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当开发商用单独的土地和在建工程(含土地)在不同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同时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信息不互通,而分别办理了抵押登记,造成了同一宗土地办理了两次抵押,可能会造成贷款风险。
在建工程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仍然进行销售,并由另一家银行办理按揭,按揭款没有归还原该套房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额度,造成该套房产重复抵押,也会有贷款风险。
处置风险
在建工程处置时,会影响开发商形象和开发项目的形象,同时处置行为乃非公平市场行为,使得该项目的处置价值远低于市场价值,从而造成贷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在建工程抵押能很好的规避以上风险,才能很好的保证在建工程的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3. 房屋抵押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抵押贷款注意抵押房产类型“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抵押人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抵押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动迁户获得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后要求贷款的,要提前向开发商了解办理产权手续,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因为一般在动迁户在交差价购房贷款时,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完,这种情况的贷款一般只有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才能办理。
二、房屋抵押贷款注意利率的选择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首选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但是在购房时要问清开发商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签约,否则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三、房屋抵押贷款注意签好购房合同购商品房签约要看清所签合同是否是由房产住宅局和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否则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能办理贷款;
四、房屋抵押贷款注意收入证明的开据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40%用于还贷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的商业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50%用于还贷款。所以,购房前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了解自己能到底能贷多少,在决定购买什么价位的房子。
五、收入不稳定的购房贷款如果因抵押人的收入不稳定或信贷员不易核实抵押人的收入,在商业银行办不了贷款时,就到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办理。如:个体户和出租车司机这类收入相对不稳定和职业,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很容易办理房屋贷款,这里的政策相对宽松。
六、外地人办理房产贷款的注意事项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房屋抵押注意哪些问题

4. 房屋抵押需要注意的

一、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是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分户权属证书的,是不能办理抵押的;二、房屋抵押是抵押人对房屋权利处分的行为,抵押人应当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未经过他人同意,是不能用他人的房产进行抵押的;三、房屋属于共同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办理房屋抵押应当经过共同共有人或者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四、书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的房屋具体位置、抵押的额度、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权实现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必须要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否则,房屋抵押将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二)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三)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四)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五)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六)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七)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登记申请书;(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5. 房屋抵押要注意什么

(1)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3)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5)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6)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9)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0)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一、民法典中冒名他人房产抵押贷款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通过冒名的方式抵押他人房屋的,房屋抵押行为无效,因房屋抵押给房屋所有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房屋抵押要注意什么

6. 房屋抵押要注意什么

1.房屋抵押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抵押人姓名与产权证上业主姓名是否一致;一些特定的、特殊目的的、专门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需要分别评估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增加贷款重估比例和资产再抵押问题;法律审查的其他问题。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和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
(四)已依法公告并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住房最大按揭是多少?
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抵押财产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无论未来实际债权额如何增减,抵押权人只能在最大债权额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最高额抵押是为了担保将要发生的债权。“即将发生的债权”是指设定抵押时尚未发生而抵押期间将发生的债权;
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大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金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未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确定最高额担保,并在此额度内担保债权;
4.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www.bieshu.com?bdfc

7. 房屋抵押有哪些注意点

1、关于贷款人。年龄做出了要求,对于职业,一般律师或者记者,这几类其实是银行不愿意接触的客户群体,而公务员,老师就比较受欢迎。
2、征信问题非常重要。主要就是考察有没有负债的问题,之前的还款有没有逾期的现象,还有就是平时也要注意查询的次数不能够太多。如果最近你申请了网贷或者信用卡,这些都会记录在案。
3、关于房龄的问题。如果房龄太老,基本上是达不到要求的。有些银行可能条件会放松,放宽到30年,房子的面积基本上要达到50平米以上。
4、同时还要注意关于产权的性质。一些经济适用房或者两限房受到政策的影响,一般来说不好办理。还要考察这套房子是否干净,有没有做过抵押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抵押有哪些注意点的介绍了,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屋抵押有哪些注意点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房屋抵押有哪些注意点

8. 买抵押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购买抵押房注意事项之一:建议消费者选择大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大中介公司对购房流程熟悉,风险把控能力强,一般都会对流程进行监控,在买方出款前会做好司法冻结及抵押情况的调查。出现纠纷亦会作为公证的第三人保护守约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