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2024-05-06 20:00

1.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2.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保险生存金是否该领,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而定。如果经济情况比较不好,那么保险生存金可以领,如果经济情况很好,那么保险生存金就不该领取。因为保险生存金可以抵充保费,如果不抵充保费一直放在账户里的话,还可以累积生息,所以在经济情况比较好的时候,生存受益人可以把保险生存金一直放在账户里面,这样就会产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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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

4. 保险生存金可以领吗

婚内领取的保险生存金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八次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这样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上面这个意见,用保险行业的人听得懂的话说,就是婚内领取的保险生存金,应该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保单是否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内购买。最高人民法院为什么会持这个态度呢?其出发点在什么地方呢?我猜想主要是基于下面的考虑:一、因为夫妻间有生活上、经济上的相互扶养义务,生存金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依据给付保险金,这种保险金具有明显的支撑物质生活之目的,类似于社会养老金等,类比于养老金,因此认定婚内领取的年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似乎也是比较有道理的;二、生存金很多都是年金,非常类似于投资,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生存金肯定不是自然增值,也很难解释为孳息,那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似乎并无不可[1]。。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婚内领取的生存年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如果保单本身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生存金认定为为夫妻共财产完全没有问题。但若保单本身完全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其领取之生存金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公平合理,值得商榷。(本文以下部分讨论都以保单本身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为基础,如保单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并交完全部保费的,或者保单是父母交完保费后赠与给子女个人的,亦或者是虽然在婚内购买,但能证明全部用个人财产交付保费的)首先,从生存金本身来看,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不宜一概而论;笔者认为,从生存金的本质属性上说至少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被保险人生存时按期(每月、每年、每两年三年等)领取生存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所交总保险费(本金)作为死亡赔偿金给付给死亡受益人,这类的生存金非常类似于投资收益;第二类:传统养老保险产品,如果保证领取二十年的产品。被保险人生存时,按期领取生存金,活多久领多久,被保险人去世后,若还没有领购二十年,剩余部分作为死亡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若已经领购二十年,则保险合同直接终止。这里领取的年金,不仅仅可能包含收益,大部分都可能是本金返还。第三类:到期生存金,如80岁之前按年领取,80岁时若生存,则按所交保费给付到期生存金,合同结束。这里的到期生存金也是以生存到一定年龄而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但这就是纯粹的本金返还。第一类类似投资收益的我们后面再讨论,对于第三类,纯粹属于本金返还,本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在生存到一定年龄后,将本金作为生存金领取回来时却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这显然与新婚姻法的立法主旨不相符合。在新婚姻法颁布前,我国实行房屋等8年,其他贵重生活资料4年经过,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来8年4年的转化规则之所以被废除,原因之一是其不能体现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精神[2],这种本金返还性的生存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显然违背立法本意。第二类的生存金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本金返还,将其一概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似乎也不是很公平。其次,商业保险的生存金和社会养老保险金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社会养老保险金是基础生活的保障,在老去以后,如果没有养老保险金,则生活、甚至生存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依据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原则,一方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应当同时扶养夫妻双方。但商业保险的生存年金则不同,第一、他的领取时间可以是老了以后,也可以是在年富力强之时,在这个角度上很难看出其肩负的扶养夫妻双方之责任。第二、购买商业生存金保险一般都是为了保证较高的生活品质,而不是保证基础之生活,这也和社会保险金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三、很多商业年金保险都是父母付款为子女购买,为保证自己的子女个人比较好的生活品质,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都是希望属于子女个人,如果一概的认定生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有可能违背投保人投保的目的,似乎也不是很妥当。再次,如果认为生存金属于投资收益,因此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也是不太合适的,第一是仅有前面说的第一类生存金才类似于投资收益,第二类和第三类都包含本金返还,本身就不能一刀切。即使是仅针对第一种情况,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之所以认为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与孳息宜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投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主要原因是因为投资的获得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扶持、投资、管理等相关[3]。同时,即使是法定孳息,如房屋租金,若在一方的房屋出租过程中,付出了如寻找承租人、管理装修房屋等等共同劳动,该租金也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而与之对应的是,即使是投资收益,以股票为例,公众婚前从证券市场买入一定量的股票成为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并不参与公司具体的生产经营,只是被动的取得股息或分红,或者在增值后将其抛出获利,无需持有人付出劳动,则投资收益部分宜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5]。由此可见,共同劳动之付出是认定的关键所在。而保单生存金之取得,乃保险公司依照合同之直接给付,并不需要生存受益人付出任何之劳动,因此即使将其认为属于投资收益的一种类型,也因为该投资并不需要付出任何脑力和体力的劳动,将取得的收益部分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似乎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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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我把保险的生存金领了好还是不好

 生存金本来就是可以领的,你有需要就领出来,自己资金充裕的话就别领了。 
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
财产保险保的是实物财产或无形财产,其价值都可以找到一个客观的标准,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约定的保额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之间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此外,如果客户是在保险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情形下发生的保险事故,则不会得到补偿或给付;反之,如果客户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则不仅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补偿或给付的保险金,而且是免税的。

如果我把保险的生存金领了好还是不好

6. 把保险的生存金领了,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引言:现在很多人,都把买保险视为一个重要的物品来进行购买,因为它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能够起到保护人们的作用。然而对于近来有人问,保险的生存金可不可以领?如果把保险的生存金领了,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那么下面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保险的生存金可以领。
购买保险的人们要知道保险的身份金是可以领取的,并且没有任何条件限制都可以进行领取,保险的生存金领取的方式也有很多,最好的一种方式是直接进行领取就好了,在生活中根据自己手头的宽裕程度来选择是否要领取保险的生存金,也许这是个人物品,领取取决于个人意愿。小编觉得如果不是情况非常紧急的话,是可以将保险的生存金放在账户里面,因为放在账户里可以产生一定量的收益。
二:保险的生存金也可以不领取。
对于近来很多人都会问保险的生存基因该不该领了,如果领了有什么样的影响呢?其实对于保险的生存金是可以领取的,也可以不领取,领取的好处就是自己可以放心一点,不领取也是可以放在账户里面进行涨利息。并且保险的生存金是属于个人物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领取。如果觉得如果是生活上的资金比较宽裕的话,是可以将保险生存金放到账户里面的,可以产生利益,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也是挺好的,但是如果为了放心一些也是可以进行领取的。
三:保险生存金的领取方式。
对于保险生存金的领取方式,有线下领取还有线上领取,如果该保险公司支持线上领取的话就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或者是通过官方APP进行操作领取,如果是不支持线上领取,线下领取的话是可以到是可以带上自己的相关材料以及保单到保险公司营业点进行前台领取生存保险金。

7. 保险生存金能领取吗

2.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特别声明,生存金的分配方式会默认为累积生息,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留存在公司的生存金会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当然消费者也可以现金领取,如果消费者想领取现金,那么消费者可以随时到当地的泰康人寿分公司选择申请变更领取方式。【摘要】
保险生存金能领取吗【提问】
亲亲,您好呢,很荣幸能为您解答问题,我是文曲塘财经研究[开心];【回答】
请您稍等,正在分析您的问题,马上回复您呢,请稍等一下儿哦~谢谢l哈[🙏][🙏][🙏]【回答】
你好【提问】
您好,生存金的意思是说,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保险金。生存金属于保单保障内容,被保险人可以领取。【回答】
您好,生存金的意思是说,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保险金。生存金属于保单保障内容,被保险人可以领取。【回答】
主要有三种领取方式,即银行自动转账领取(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账户信息)、到保险公司领取(携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保单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领取即可)、或者也可以委托他人前往保险公司领取等。【回答】
生存金领取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的是本保险产品的一个特点,就是在65岁时有一次申请结束合同的权利。这时候返还保额的60%,当然还有分红的钱。这时候合同结束,因此这个必须在65岁合同到期日30日内申请,要不就丧失这个权利。【回答】
2.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特别声明,生存金的分配方式会默认为累积生息,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留存在公司的生存金会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当然消费者也可以现金领取,如果消费者想领取现金,那么消费者可以随时到当地的泰康人寿分公司选择申请变更领取方式。【回答】
3.如果消费者去营业点办理领取生存金,那么领取比例是合同约定的加上累计红利。【回答】

保险生存金能领取吗

8. 什么是生存金该不该领

如果经济情况比较不好,那么保险生存金可以领,如果经济情况很好,那么保险生存金就不该领取。 因为保险生存金可以抵充保费,如果不抵充保费一直放在账户里的话,还可以累积生息,所以在经济情况比较好的时候,生存受益人可以把保险生存金一直放在账户里面,这样就会产生利息。拓展资料:生存金又称生存保险金,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约定的日期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保单生存受益人给付的保险金,是保单保障之外,保户额外获得的固定收益。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生存金也叫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金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主要特点1.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保险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保险生存金该不该领?目前保险生存金的领取方式主要有2种:1.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参保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存折,直接去保险公司进行办理和领取。2.直接与银行账户关联,由保险公司自动进行划拨。如果是有经济需要的人群,保险生存金领取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是资金充裕的人群,建议不要提前领取,毕竟保险生存金是有收益的,太快领取会享受不到该有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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