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依据

2024-05-12 23:23

1.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依据

法律分析:国家对清理证明事项有明确的改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
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十四条 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依据

2.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三个主要目的:一、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社会的创造力和市场主体的活力。以法治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主体创业创新的活力,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有利于更好地将微观主体的发展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促进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二、继续深化改革。中国的商业环境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在“分配诉讼”改革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优化商业环境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条例》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做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配送服务”改革的制度整合和高效协调,这有利于加快创造市场化、法制化的国际商务环境。三、巩固改革成果。总结我国近年来优化商业环境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法规将解决制度障碍、制度障碍和政策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拓展资料为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国务院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这些规定全面而详细,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愿望,体现了社会的广泛共识。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条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条例》共7章72条,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落实新的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并为“配送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建立基本规范。同时,围绕突出问题,围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府服务、规范监督执法、加强法治保障,形成了推进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一整套制度解决方案。二、既有原则,也有具体要求。《条例》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设计了制度。例如,国家明确保障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反映强烈的缩短企业启动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便于实践操作,有助于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的收购意识。例如,《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企业启动,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启动时限内,各地区应确定并披露具体的处理时间。三、不仅结合实际经验,且要集中智慧。《条例》是指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河北, 陕西, 天津等省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是近年来优化商业环境的实践经验的融合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3.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具体如下:1、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2、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3、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4、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5、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4.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一、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1、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2、自愿原则: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5.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6.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什么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7.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1.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2.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3.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4.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8.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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